律师解读防控疫情法律知识(八)疫情之下用人单位防控篇


律师解读防控疫情法律知识(八)疫情之下用人单位防控篇


安徽皖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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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陆续分批有序复工复产,而员工返岗后的安全过渡期却成为许多企业面临的新难题,如果说企业单位是一个整体,疫情防控和职工健康是“1”,业绩和利润则是后面的“0”,没有了职工的健康安全,业绩和利润将无从谈起。那么如何妥善平衡好防控和生产的关系,企业如何依法防控为开工营造良好开局呢?为此,肥西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文晓恒(安徽皖国泰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企业用人单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相关法律法规,为您答疑疫情之下用人单位防控篇 。

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具有知情权?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该条规定的“基本情况”,是指劳动者自身所拥有的,能够决定其是否被用人单位录用,与劳动合同履行相关的基本情况,比如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

健康状况、职业技能和职业准入资格、社会保险记录等。即,知情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如实告知也是双方应尽的义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等,应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对此用人单位有知情权。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如何正确行使对劳动者是否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的知情权?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目前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实时文件要求及企业自身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工会组织或通过其他形式向劳动者宣讲单位及劳动者个人申报义务。同时,企业可通过调查、接受劳动者申报、核实、更新等方法,及时了解掌握劳动者的疫情动态。在上述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合理行使知情权,依法必须取得劳动者同意的,应取得劳动者同意或者事先得到劳动者授权,不得收集与疫情无关的劳动者其他隐私信息。

3、用人单位公布劳动者感染新冠病毒情况时,如何保护劳动者私人信息及隐私?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虽有知情权,但无权随意披露。用人单位仅能将通过合法途径收集的劳动者是否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严格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收集或传播。用人单位在收集劳动者个人信息后,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以及未经劳动者同意的非法使用。

用人单位应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关于传染病感染及防治的隐私权,未经劳动者同意,不能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将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成员情况、通讯方式、住址、行踪轨迹、财产状况等向社会公众披露。

4、 对拒绝隔离观察、拒不配合治疗或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对被确诊为新型冠状肺炎的员工,可以被视为处于医疗期内,企业依法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即便在治疗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治愈为止。但是如果员工有拒绝隔离观察、拒不配合治疗、拒绝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查或者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等情形,则该员工将有可能依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刑事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员工因上述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则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1、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主体之一,负有防治传染病、稳定劳动关系、提供劳动保护等多项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如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相应责任,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故,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一方面要关注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的通知和政策,严格遵守政府对生产运营的要求,如对政策有不明晰的情况,应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咨询;另一方面要,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单位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并履行有关疫情的汇报职责。

2、疫情防控期间,作为劳动者,在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情形下,应如实陈述病情,自觉配合并接受相关单位的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

3、疫情防控期间,如劳动者拒不履行相关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充分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对劳动者进行教育、劝导。如劳动者经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相应疫情防控责任,则用人单位可向相关行政主管单位或公安部门汇报,并可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上述过程中,用人单位应注意收集、固定证据,以防后期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无法举证。

综上: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我们都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部署,只要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科学防疫,依法维权,必将打赢这场战“疫”!

我们倡议

有争议 先冷静

多协商 先调解

疫情期 防范好

戴口罩 不聚集

防疫情 共抗疫

有困难 找法援

疫情过 再仲裁

疫情当前,齐心协力。做好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更好的团圆,我们与你同在。肥西法援战“疫”先锋团将持续为您推送与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为这场与病毒的硬战提供法律支援。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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