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就一定是正義嗎?

陶金武


這是一個很深沉的話題,個人只能說一些粗淺看法。

正義是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檢驗是否正義的標準是看人們的行為是否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和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義的對立面是邪惡。當年日本發動對中國的侵略戰爭是邪惡的非正義的,我國廣大軍民為保衛自已的國家而戰是正義的。

民意就是廣大人民的訴求和願望,是相對於國家意志而言的。在通常情況下,民意應該是正確的正義的。如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反動對越南的侵略戰爭,是美國政府作出的決策,反映的是國家意志,是對一個主權國家的肆意侵犯和踐踏。北越和南越的對立是越南民族的內部事務,你美國遠在一萬多公里之外,有什麼理由派遣軍隊進行武裝干涉,是邪惡的、非正義的。當時,美國國內人民普遍反對這場戰爭,應該說這種反戰呼聲和行為是正義的。另外任何事物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有時真理會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所謂民意就不一定是正確的、正義的。例如在二戰時,德國人民普遍擁護希特勒,你能說民意是正義的嗎?受到欺騙和愚弄的民意是無正義可言的。

我們常說要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要傾聽群眾的呼聲和要求,一切決策和工作必須以是否符合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將國家意志和人民意願有機結合起來。



藍天夜月


完全無法接受!

表上的時針一定是準確的嗎?不是。那為何還要看錶?因為表有個校準的旋鈕。他可以校正。

你說是別人擰的,你說是外力不斷影響的結果。但計時的任務還是要錶針一分一秒的走。計時絕不會是那個旋轉校正的鈕。

民意如同時鐘,民意要自主,如同錶針一分一秒的走。

民意可以被各種因素校正,但絕對不是被代替。

議論民意是否正義就是個笑話,個體何能跳出民意審視民意是否正義?只有被剝奪了民權的人或外籍人士,才會審視本國民意是否正義。

法律就應該是民意的結果。為何是應該是呢?這個不確定性,大概就是非正義的原因,老不走鏽掉了!國人議論民意是否正確就是悲哀。國是民的國。

你自己的意見一定是對的嗎?但是你一定會根據自己的決定做事情,哪怕是別人影響你後做的決定。

錯了只能事後總結,下次注意。但是你不會同意別人未經你的同意,幫你做決定。

至於如何國家昌盛,那應該是提高全民素質。而不應該是排斥民意。

你問出這種問題就是對民主的踐踏。


morlin施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什麼是真正的民意。反對強拆,是;一天只工作4個小時,還要免費醫保就不是。努力工作就應有回報,是,早期不好好讀書,成年後幹啥啥不行,還要求和別人一樣就不是。反對腐敗,反對強權,是,成天屁事不幹,當鍵盤俠,亂髮牢騷就不是。民意,還真沒那麼簡單,英國脫歐,52%贊成,48%反對,這是民意,但怎麼玩下去呢。特朗普政府關門,也是想順應競選時期的民意,結果呢?門就這麼關著,即使後來開了,裂痕也越來越大,下一次爆發更厲害。朋友,個人意願是訴求,萬千民眾匯聚是民情,民情綜合後就是民意,可問題就出在‘綜合’上,這個時候,民意會被人帶歪的,而且不用費什麼力氣,稍稍引導就行了,以臺灣陳水扁選舉槍擊案為例,小小一顆子彈,改變選舉結果。是誰來綜合提煉民情的呢,是媒體。但你想想各大知名媒體,哪個背後不是巨大財團和勢力支持的,拿了錢不辦事行嗎?剩下就是這些形形色色的自媒體,一些是水軍,拿錢辦事,一些則掩耳盜鈴,自說自話,一些牢騷滿腹,心懷不軌,一些奴顏婢膝,自甘墮落,還是有一些正直的自媒體,可信息來源不準,不足,不可靠,不可查,結論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民意到底是什麼呢?簡單得很,自愛,自信,自強,自重,自尊。


紅狐狸的尾巴411


民意和正義是兩個層次的東西,前者是社會現象,後者是基於先驗理性的觀念,這種觀念是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變化的。

人生下來就有對溫暖、愛和尊嚴的渴望,這種渴望首先是自私的,正義是這種自私發展的產物。

我們今天看歷史,幾乎沒有什麼正義的時侯,歷史就是爭權奪利進行血與火的鬥爭的過程。血腥的屠殺,殘酷的踐踏,冷冰冰的漠視。我們不能用正義與非正義來說明它們,因為被踐踏的人同樣會去踐踏別人。皇帝壓大臣,大臣壓奴僕,奴僕壓妻子,在這種流程中根本沒什麼正義。正如聖經說的:我們都是有罪的人。在漫長的封建社會產生的儒家思想根本是不道德的,因為它是讓壓迫和踐踏成為合理的藉口。換句話說歷史從來沒有正義過。儒家標榜的正義都是虛偽的,是統治階級為了穩定的土具。

近代的二次大戰,從理論上說也沒什麼正義和非正義。雙方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進行的鬥爭。二戰後的衝突也都是利益的爭奪,不能用正義和非正義來說明。

我們現實生活的基本內容也不是什麼正義和善良,而是房子、車子、金錢,是活得舒服和有面子。這些東西都是自私的。你不會把自己的地位和金錢讓給別人,其實每個人都想從別人手裡奪過這些東西為己有。這也是真正的民意。民意是基於人先驗理性渴望的社會現象。

正義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的。封建社會有封建社會的正義,現在追求民主平等有民主平等的正義。這些都是社會現象後的觀念,這種觀念是為了穩定社會,以便社會更順利地追求自己的渴望。

正義其實是矯情的。冉阿讓的殉道是正義,李逵的濫殺也是種正義。


藍天白雲77597639


當然不是了 。而且這個問題早在西方的古希臘時期就有答案。


古希臘哲學家思想家蘇格拉底在當時因為宣傳科學,無神論和言論思想自由受到當時的貴族的排斥。貴族通過煽動當時無知甚至是文盲的群眾,起訴他並判處他死刑並拉票。

獄警和他的學生都很憤怒,準備偷偷的放他走。可品德高尚的蘇格拉底堅決的服從判決,喝了毒藥。

整個投票判決過程基本上是被貴族收買的法官大肆攻擊他,然後不知情且文化程度低的群眾在什麼也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哄騙投票判決他死刑。

後來他的徒弟柏拉圖看清楚了古雅典民主的本質,憤怒的寫下了著名的《理想國》。

我最近不舒服,思維不是很好。我目前覺得,至少科學真理比民主更重要,參考《流浪地球》。


好像恆星和諧互相強哥


“民意”即“人民的意願”。“民”本身就是一個集合概念。“意”,是意見,是意願。

一個個單一的個人的意願不能稱為民意。多大規模的人口範圍才算民意?什麼樣的訴求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訴求?什麼樣的呼聲才是真正代表人民的呼聲?這些都是很難說清的問題。

我國有近14億人口,基數很大。這個基數中有不懂事的孩童,有瀕死的病人,有痴傻乜呆的殘障人,有精神病患者,有沒文化沒主意不知怎樣表達、不想表達的人等等,去掉這些,14億人中能有10億人能清晰表達意願就不錯了。而這10億人中,還有類似盲聾啞表達意願有困難的人,還有約三分之一還沒到法定享有公民權的人。我先說這些意在強調我們普通百姓凡人一個,不要動不動總代表14億中國人說話,不要動不動就拿自已的想法當民意。

就是14億人中約7億有表達意願的也有資格表達的人能清楚表達意願的能達到5億就不錯了。而這5億人表達的意願正確不正確還兩說。我說這些意在表明,不要把所謂的“民意”掛在嘴上,那個東西實在難統計多少,實在難衡量對錯。

就看當今互聯網吧,網上什麼稀奇古怪的想法都有,同樣做一件事,5億人得有5億種做法,折中一下也得有上千萬種。

中國社會轉型太快,中國互聯網普及度又高,噴子也格外多。在現實生話中,在互聯網上對某件事進行評價,我們很難找到絕對一致的觀點。

有時網上出現的傾向性的聲音並不是清醒的民意,而是被假象欺騙利用的噪音,已經出現的網絡暴力現象還少嗎?用民意綁架或代表網民真令人噁心。

在這個提問的標題下,照樣不乏噴子。他們對當今的社會制度不滿,通過發帖或跟帖含沙射影的攻擊,有人一再羨慕西方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讚揚西方民主;有人盼望顏色革命,甚至公然呼喚世界大戰,你能說這是民意嗎?有人吃飽了喝足了能夠自由的發帖鼓譟,卻總在那裡抱怨沒有民主。

什麼是我們的民意?希望國家統一、穩定、強盛,希望官員廉潔正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希望自己生活得更好。一切背離這些的人民就不高興。

當然,誰都不甘心放棄自己的權利,把權利交給別人去代表,問題是你自己有資格代表誰,你有沒有資格去行政。

畢竟我們有表達權利的渠道,有發表意見的空間,而且類似你的想法很可能當政者也知道。任何一個國家的公民,不可能讓自己的所有意願都實現,不可能有意見都能發表都能抵達當政者,即使你的意見非常正確。

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客觀評價事物事件,不要被假民意綁架,也不用它去綁架別人。


陳廣逵


按照慣例先表明立場。我認為,民意不足以成為正義,或者說民意根本就是大幫哄!



遺傳賦予一個種族中的個體以某些共同特徵,全部共同特徵的總和構成了這個種族的稟賦。然而,當一定數量的個體為了行動的目的而成群結隊地聚集到一起的時侯,僅僅從他們聚集起來這個事實就可以觀察到,除了原有的種族特徵之外,又有某些新的心理特徵產生,有時候,這些新的特徵在很大程度上不同於種族特徵。


在民族生活中,有組織的群體始終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但這個角色從來都不曾像今天這麼重要。群體的無意識行為取代了個人的有意識活動,是當下這個時代的主要特徵之一。



一個群體(包括精英群體)在智力上毫無疑問是低劣的,儘管存在這種低劣,但干涉他們的組織就會遭到抵制,對歷史事實的最細緻的觀察總是向我們證明,社會有機體像一切生命有機體一樣複雜,我們根本沒有能力迫使一個群做出任何讓步。大自然有時候不得不採取激進的措施,但絕不是按照我們的方式,這說明了對一個民族來說,最致命的東西莫過於對重大變革的狂熱,不管這種變革在理論上看來多麼美妙。這樣的變革,如果有可能瞬間改變民族特徵的話,它オ是有益的。然而,只有時間才具備這樣的力量。人們受各種觀念、情緒和習俗的支配一這些東西都屬於我們自己的本質。制度和法律是我們品性的外在彰顯,是其需求的表達。但作為其結果的制度和法律,不能改變這一品性。



看得見的社會現象,似乎是某種巨大的無意識作用的結果,它通常超出了我們的分析所能觸及的範圍。能夠感知的現象可以比做波浪,它是海洋深處我們一無所知的騷動在海面之上的外在表達。就他們的多數行為而言,人們有時會表現出低劣的心智;然而,在另外一些行為中,他們似乎受到了一些神秘力量的指引,古人把這些神力、命運、自然或天意什麼的,它們的力量不可忽視。

在自然界,那些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命所實現的一些行為,其不可思議的複雜性總讓人嘖嘖稱奇。理性只不過是相對晚才出現的人類屬性,而且太不完美,不能向我們揭示無意識的規律,要想取得應有的地位,還需更加完美。

由此可知,民意往往是有一種想當然的,固定人群具有固定特點的,尤其容易被帶節奏的假象!



一個人獨處時候的思想,跟處於群體時候的思想是完全不同的。個人獨處的時候,認為日光燈是白的,但處於群體的時候,就可以認為是黑的。法國革命時候的激進分子,很多都是老實的裁縫、麵包師,他可以7月13號烤麵包,14號就去攻巴士底獄;攻下之後,把人家人頭一砍,長矛戳起來示眾;15號,又回去烤麵包。因為單獨一個人會意識到攻打巴士底獄是犯法的,然而群體不會。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願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所以民意往往是不理性的。

理性邏輯可以製造充分的理論依據,以此來揭示暴政必然被摧毀的原因,但是,如果想用它來引導和影響大眾來反抗暴政,恐怕所期待的效果不是很大;因為作為普通大眾,受限於文化水平、政治理解等諸多原因,使得不可能對革命領袖的政治理念完全地認同、接受,只有激起民眾的認同感,以及具有煽動性的神秘主義因素才能夠引導人的行為,進而影響整個大眾群體。



在感情與理性的衝突中,感情百戰百勝。媒體可以通過煽情,輕而易舉的轉移話題,比如自然災害之後鋪天蓋地的祈福就很受歡迎,但我們往往不記得最重要的是災情進展。

群體並不疊加智慧,疊加出來的都是愚蠢。民意,不過是充斥著民族歧視 地域歧視 道德綁架 偏見 傲慢 愚蠢的幻覺。在群體的靈魂中佔上風的,並不是對自由的要求,而是當奴才的慾望。他們是如此傾向於服從,因此無論誰自稱是他們的主子,他們都會本能地表示臣服。



用一時的意見影響群眾的頭腦並不困難,想讓一種信仰在其中長久紮根卻極為不容易。不過,一旦這種信念得以確立,要想徹底根除它也同樣困難。通常只有用暴力革命才能對它進行作用。甚至當信念對人們的頭腦完全失去控制力時,也要藉助於革命。在這種情況下,革命的作用是對已經被人拋棄的東西作最後的清理,因為習慣勢力阻礙著人們完全放棄它。

綜觀歷史,一個民族改變他們的信仰和審美方式的情況是有過的,但遺傳性不久就會再次表現出來,使得民眾改變之前經過激烈革命所採用的社會形式,重新回到原來的狀態。就像如今的所謂女德班、儒家糟粕。當這種噁心的思路再次被民眾普遍接受,想象一下所謂的民意將多麼可怕?



所以很遺憾結論是——民意永遠代表不了正義,民意唯一的作用就是錦上添花和落井下石!


司馬武侯


人民 更渴望正義,更希望能用正義來保護自己免受不公的傷害,因為人民缺乏安全感,所以他們會盡量的站在道義的層面來抗爭吶喊,在某一特定的時期,民意的正義性毋庸質疑。但是,當 人民被別有用心的特權階級用謊言所 矇蔽 的話,就另當別論了,這個時候,他們 代表的 可不是 正義,而是無知層面情緒的宣洩,變成了道德輿論綁架,這時的他們也代表的是民意,但已完全偏離了正義的軌道。正如魯迅先生筆下那些蘸革命烈士的血吃饅頭的群眾,一種蔓延在愚昧與落後中的民意,自認為正義的“民意”更可怕,扭曲的價值觀會模糊整個社會的是非標準。當古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被代表“正義”的公民吊死在絞刑架上時,或許是上帝與“正義”的人民開了個黑色的玩笑。

民意是很容易被拿來作為幌子的,出於對某一強權人物的崇拜或在當權者的壓制下,民意是會向地獄傾斜的,真相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沒有了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正義只是為了獲取支持和激勵士氣的一句口號而已。十九世紀三十年代,日本軍國主義蠱惑國內百姓,為他們卑劣的行徑披上“正義”的合法外衣,日本國內掀起一股狂熱的支持“解放”中國的狂潮, 為侵略中國獲得了廣泛的民眾支持, 這種非正義性的民意是民眾被愚弄的結果,這也說明了 民意所具有的不確定性。

綁架濫用民意,會造成對國家民族不可估量的傷害,我認為民意不一定是正義的,但絕對是最強大的,在歇餓勢力的影響下民意能毀掉一個國家或民族,但在正義力量的感召下,它能拯救一個民族一個 國家。中國不缺乏正義的人士,在他們的 影響下,支持他們的民眾自然代表的是一個民族的希望,更是一股堅不可摧的的正義力量。


澹臺燭滅


何為正義何為邪惡,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話題。

隨著時間的變化,人類的社會觀也會隨之變化。

在過去金錢至上,物慾橫流,是萬惡的,如今卻是平常。而如今,無論順境逆境,貧窮富有,健康疾病都不離不棄的婚姻觀,愛情觀,也會在未來成為聖人之舉,成為理想,成為不現實。人們的道德只會隨著物質的豐富逐漸敗壞。只是有些家族敗壞的慢些,從A到B歷經十幾代,有些家族敗壞的快些,從A到B歷經十幾年。這樣E和S活在同一時代時,會有道德認知上的矛盾。或許未來,道德只是聖人之舉,凡人之間不存在。而正義的概念也是隨著時間變遷的,這就導致我們沒辦法使用統一的定義來定義它。而作為國家和個人來說,滿足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和認知,才是正確的方針。這也是得民心者得天下的精髓所在。


承釜


民意是社會形態的基礎,但,不一定是正義。

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中,智慧的先哲,早就賦於了正義,科學正確的定義:它必須符合人類平等,博愛,互助等等有利於攜手共進的社會公共良秩。它必須有利於人類向高度文明的邁進。

而民意往往是人類局部群體對某一社會稀缺資源的指向。如若一個社會打破了公平公正等正確的價值理念,那麼被侵擾的群體,基於根本利益的訴求,就會步調一致地進行各種形式的表達。這種民意方可冠之為正義。而損人利己,為謀求自身對社會公益資源的佔有所表達的群體指向則不然!

很顯然,我們不能簡單地界定民意就是正義!

在一個擁有社會權益分配強硬話語權的階層,出於統治的需要,往往對民意豎起導向的標杆。如是,

山頭常常蓋壓著價值的真象,圈子往往讓正義缺席。朦昧的民意成了政治的工具,便有了人類一場場慘劇的爆發。此時民意才進行了血的洗禮,之後,才在反思中慢慢甦醒!

我們不妨參看二戰時的德國納粹法西斯與日本帝國主義群體。

我們必須深思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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