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有策略

近日,在紅旗法院執行局劉青警官有策略的執行工作下,一借貸糾紛案件圓滿執結。

被告王某因資金週轉急需用錢,向原告張某借款50萬元,並約定利息。因被告王某遲遲未支付利息,且拒不支付本金,張某向紅旗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一審、上訴,新鄉市中級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王某償還借款本金20萬元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幹警多次向被執行人王某寄送執行通知書和傳票,要求被執行人儘快到院履行義務。郵寄材料雖已顯示簽收,但被執行人王某卻遲遲未能現身。8月2日,在紅旗法院執行局開展集中執行活動,劉警官帶領執行幹警奔赴被執行人王某家中尋找。得知執行幹警來意後,年近花甲的王某情緒變得十分激動,不顧兒子、女婿的勸阻,與執行幹警大吵大鬧,拒不配合執行。多番釋法無效,在執行幹警試圖將其帶到法院時,王某就地躺下,雙手摟著院子裡的一棵樹無論如何也不肯鬆手。

看到強力執行使被執行人產生了巨大的反抗心理,考慮到被執行人年事已高,劉警官一邊安撫,一邊另尋他徑,將被執行人王某的兒子、女婿拉到一旁,通過拉家常的方式營造緩和氣氛,將法院可對被執行人採取的措施和失信行為將導致的後果向兩位年輕人進行說明,希望兩位能夠多做父親的工作,不要因為躲不過去的錢款給自己和家人帶來傷害。感受到執行壓力的兩人當即表示,好好勸勸父親,過兩天就到法院去!

執行工作就是這樣,既要揹負"責任",時常掛念申請執行人的"不容易",將執行目標記在心中。也要講究"藝術",就是通過可行性分析調整應對措施,緩和衝突,使執行目標"安穩著陸"。當天下午,被執行人王某的兒子、女婿來到法院,與申請執行人張某達成和解。很快,被執行人將20萬元執行款履行到位,該案件圓滿執結。

河南省新鄉市紅旗法院執行局 禹亞光 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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