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人们的“大丈夫”观念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建功立业的?

秦汉之际的大丈夫观念

有学者认为"从历史走向大势看,从秦朝到汉初,大约八十年左右,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阶段。我把它称为'后战国时代'。……它表现为:在政治层面,重建中央权威的短暂成功及其受挫,进而谨慎推行。这一过程展示为皇权政体的建立与成长。在观念层面,重建思想秩序的极端选择极其失败,继而消极放任。这一过程展示为意识形态的建构与形成。它主要体现为四个特点:第一,皇权体制的偏执选择与自我调控;第二,分封观念在社会上的普遍存在;第三,诸侯集团作为政治体制的现实存在以及对汉初政局的强大影响;第四,思想学术在官方制度架构中的多元共存"是否可以把这八十年看做一个较长时段的完整的历史阶段,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秦汉时期人们的“大丈夫”观念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建功立业的?

但是,这一时期,的确是社会剧烈变动,不断试错、纠正,然后进入稳定状态的过渡时期,在推翻秦朝暴政的过程中,底层民众变成了历史舞台的主角,因此表现在思想观念方面,上层的精英文化、学术思想让位于小传统的民众观念,实际上,从先秦向秦汉社会演变过程中,从理念化走向世间化是许多方面的共同现象,这也是小传统对大传统文化的一种回应与反馈,即民间社会通过小传统去接受大传统的,间接的吸收了大传统中如经史中的观念,并根据自身的生存样态加以修正,"先秦两汉这段思想史的研究基本呈现一种'马鞍形'状态,即两头高、中间低。战国诸子始终是一热点,汉代董(仲舒)、王(充)诸家亦为重点。相形之下,秦朝至汉初80年却显得有些寂寞"。在这个社会秩序混乱的衰乱之世,"立言"、"立德"无异是空中楼阁,以学术史为典型代表的精英文化出现真空,恰恰说明了在这一时段,"立功"为社会底层的小传统接受,正在发挥着主导作用,底层民众的价值观成为占社会主流的价值理念。这一点突出表现在汉初参与反秦斗争中的"大丈夫"情结与功业思想上。

"大丈夫"一语,最早见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如《谷梁传·文公十二年》云:"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是对成年男性的一般称谓,《左传·定公五年》载:吴楚交战,楚昭王带着妹妹季竿一起逃亡,楚大夫钟建途中背着季竿,后来"王将嫁季竿,季竿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钟建负我矣。'以妻钟建,以为乐尹。"杨伯峻注:丈夫犹今言男子汉,再如《左传·哀公十三年》:"王欲伐宋,杀其丈夫而囚其妇人。"这里的丈夫也是指与女子相对的男子,完全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定义,男子即为丈夫,这一观念后世一直沿用之,如"男者,任也;子者,孽也。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长万物之义也。故谓之'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物也。"",一些语境中还加上了各种定语,例如"美丈夫"、"烈丈夫"等。

同时,人们对这一词语的加入了更多的价值因素,"丈夫"不仅仅是一个性别角色,其中亦包含着个人对国家、社会的责任等,如襄公十八年(公元前555年)晋平公会合宋、卫、郑、曹、营、邻、滕、薛、祀、小邻诸国君主,联合围攻齐国,并击败了齐军主力,但伐齐之事未竟全功。楚国这时趁机攻打郑国,晋军急于救郑,便从齐国退兵,刚渡过黄河,晋军主帅荀僵生了恶疮,史载:"及著雍,病,目出。大夫先归者皆反。士句请见,弗内。请后,曰:'郑甥可。'二月甲寅,卒,而视,不可含。宣子蛊而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犹视。架怀子曰:'其为未卒事于齐故也乎?'乃复抚之日:'主苟终,所不嗣事于齐者,有如河!'乃螟,受含。宣子出,曰:'吾浅之为丈夫也。",杜注:"自恨以私待人。"在士句看来,最让人死不,目的自然是自家的私事,于是信誓旦旦保证尽心侍奉其家族的继承人,没想到荀堰是为了国家、为了自己未竟的事业,士旬自悔恨,谓小视荀堰,未视之为大丈夫,这种"大丈夫"观念,在春秋后期己经逐渐为人们接受,并且成为衡量一个人勇气、决心和社会责任的筹码,例如哀公十一年(前484年)齐国攻打鲁国,时鲁国权臣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势强,而季孙为执政,欲作为后援守城,但是叔孙、孟孙却不欲出战,于是季孙使(冉求)跟随自己上朝,在靠近鲁国王宫的党氏之沟等候。武叔(叔孙州仇)招呼冉求,询问他对出战的看法,(冉求)对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何知?"懿子(孟孙何忌)强问之,对曰:"小人虑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武叔曰:"是谓我不成丈夫也。"杜注:知冉求非己不欲战,故不对。这里丈夫是与小人相对而言,而与君子之义相近,冉求故意用"小人"来讽刺武叔和懿子,认为他们没有远虑、看重眼前的蝇头私利,所以像个小人,唯唯诺诺、不敢出兵,唯恐损失自己的利益,在冉求的激将法下,武叔醒悟到自己身为"丈夫"的责任所在,于是整军出发,最终取得了对齐战争的胜利。

秦汉时期人们的“大丈夫”观念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建功立业的?

可见这一时期,人们对丈夫、大丈夫的一语的理解主要表现在对于国家、社会的责任意识,这种意识被认为是一种高瞻远瞩的大丈夫情怀。春秋时期处于社会变革的展开与深入的过渡时期,此时的政治经济体制虽处于剧烈变革中,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仍是西周沿袭下来的宗族组织,其时人们的族类意识依然十分浓厚,宗族共同体的兴衰存亡乃第一等的大事,所以维护宗族共同体乃是第一等的大事,因此,士句、武叔首先考虑的都是宗族利益的完整与发展。但是,春秋后期,列国的争霸与兼并愈演愈烈,国家的生死存亡显得更为急迫,因此上层贵族的眼光也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不再囿于一家一族的范围,而是一种更为广阔的为国而分忧、效力的大丈夫情怀。

进入战国,西周宗法分封制的崩溃,使整个社会逐渐表现为二元性结构,即国家政治结构与血缘宗族一分为二、径渭分明。从战国时期开始,逐渐打破了西周春秋时期的宗法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列国在变法中纷纷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集权,任用官吏几乎完全脱离宗族出身的栓桔,注重才干,选贤任能,"当则可,不当则废",即使是国君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如申不害在韩国改革时提出"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在列国争霸中,为了击败对手,各国国君起用才学之士而不问其宗族出身,如秦国用为将相的商鞍是卫人,李斯是楚人,吕不韦是韩人,这与宗法网络中血缘依附和血缘等级关系迥然不同,政权与宗族组织完全分离开来,政治体制的变革,也促使个人脱离宗族的脐带,以个人的身份游走于各国,以往以血缘世袭为纽带的古典官场逐渐淡出历史的视野,代之以能力为主轴的新型官僚体系,所谓"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众者其官大。"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对凸显个人价值的"大丈夫"一语亦颇感兴趣,纷纷阐发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和定义: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老子·三十八章)})

所谓大丈夫者,谓其智之大也。所谓处其厚不处其薄着,行情实而去礼貌者也。《韩非子·解老》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

探究其中之义,老子的"大丈夫"是在"厚"的地方求"道",而非"薄"的地方;是在"实"的范围求"道",而非在"华"的范围:总之,凡不在道、德、仁、义、礼范围的都不"取",大丈夫被蒙上了一层伦理色彩,韩非更干脆直接,大丈夫就是有大智慧之人,不矫揉造作、直奔目标;孟子心目中的大丈夫既有高洁的道德操守,也能够在正位上行大道,有能力建立伟大的功业。可以说上层的精英和知识分子对于这个概念的解释已经非常全面,接下来的时段里,民间社会的大众接受并开始对这个观念加以诊释和发挥。

秦汉时期人们的“大丈夫”观念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建功立业的?

三代到秦,称王为帝、站在权力巅峰的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些贵族血统,平民出身而才华横溢、功勋卓著者,出将入相有之,加官进爵有之,但从陈胜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声开始,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亢奋的氛围中,任何人都有机会封王拜侯,甚至可能达到权利的顶峰,成就帝业,这种强烈的进取精神与功利思想,使得每个人都在竭尽所能的付出自己的努力,以期获得相应的回报,在这样一个个人价值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实现的时代里,"大丈夫"这一观念恰恰迎合了大众的进取心理,从而成为秦汉之际普通民众心向往之的伦理角色。因此,"丈夫"观念中自然包含了建功立业、实现个人价值的内容。《说文解字》释"功":"从力从工。"王力《同源字典》:"工",指手工业工人;"功",工作;"攻",进行工作,三字同源。后引申为通过努力而取得的业绩,将个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结合起来,体现出重视结果,注重实效的价值取向。

秦汉之际,秦暴政被推翻,秦政所连带的一切体制与观念也遭到怀疑与否定,而民众积怨甚深,"自众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苦,实咸不安其位,故易动也。"在民间蛰伏的六国旧贵族,开始为复辟宗国而战,在这种情势下,复辟与分封是时代的主题,平民与草根的人生追求的目标,则是政治地位的提升、生活待遇的改善,因此,"大丈夫"观念中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

韩信穷愁潦倒时,衣食无着,洗衣老妇见他饿得可怜,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饭送给他,信喜,谓老妇曰:"吾必有以重报母。"母怒日:"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这番斥责恐怕对这位困厄中的大丈夫触动颇深,在这个"王迹之兴,起于阎巷"的时代潮流中,瞬息万变,一个丈夫不管是有高超的智慧,还是有过人的勇气与力量,都有可能在时代的洪流中独领风骚,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和孔武有力的拳头,大丈夫都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转投刘邦后,韩信的"丈夫之路"发生了转折,凭借出色的军事才能,屡立奇功,公元前209年,韩信大破齐国之后,认为自己封疆称王的人生理想终于可以实现,使人言汉王曰:"齐伪诈多变,反覆之国也,南边楚,不为假王以镇之,其势不定。愿为假王便。"此时时机不太恰当,刘邦正被困在荣阳,处境十分艰难,不过在张良与陈平的暗示下,改口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虽然刘邦此时封韩信,很有几分不乐之意,但是韩信军功赫赫,何况对于韩信"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的想法也并无异议,刘邦自己观秦皇帝,也曾哨然太息曰:"磋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他的大丈夫之志,比韩信要高远得多。

这种大丈夫建功立业的精神在汉代一直延续下来,如武帝时,主父堰为客甚困,上书网下而得用,意气风发间放言:"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陀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二年"夏四月取部大鼎于宋"汉何休注"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而当是时,在"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的背景下,刘姓之外的人,鲜有封王者,对普通人来讲"五鼎"之位己是极致,主父堰的丈夫之志也令人赞叹,再如终军曾从济南诣博关,吏予军糯。军问:"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蠕而去。这种壮怀激烈既洋溢着大丈夫的自信与进取精神,也显然带有入长安求显达的功利色彩。文臣如此,冲杀疆场、保家卫国的武将亦当仁不让,武帝时,李陵仅率数千汉军突入大漠,他对部下道:"毋随我,丈夫一取单于耳",虽不免有个人英雄主义之嫌,但却无法否认其中饱含着的慷慨丈夫气概。后李陵因后援未能及时补给,兵败被俘,武帝曾派使者劝说他归汉,李陵以"丈夫不能再辱"拒绝了,在李陵心中,丈夫附加的涵义不仅包括自我价值的实现,还有对自身尊严、人格的维护,"丈夫"一语中,已经添加了道德因素和伦理色彩。

功业分封思想

如前所述,可以说秦汉之际的"丈夫"情结,充分展现了秦汉时期人们为提升自己社会地位而奋发进取的价值取向,正是在这种强调个人价值、充满强烈自我肯定的大丈夫情结中,社会从上到下,建功立业、封王拜侯的热情十分高涨。

司马光评论淮阴侯韩信感慨道:"夫乘时以檄利者,市井之志也;酬功而报德者,士君子之心也。信以市井之志利其身,而以士君子之心望龄人,不亦难哉。"在司马光这种饱读诗书、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士大夫看来,乘时檄利以利其身,乃是市井小人的志向,根本无法和士君子酬功而报德的观念相提并论,但是,《汉书·杨挥传》引董仲舒之言曰"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意也。明明求财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在很多时候,民间的基层意识,往往会超越意识形态的国家理念的影响力,因为理念不是空洞的,一个有价值的、能为人们履践的理念,必须给信奉这个理念的人带来实际的利益。上层精英的理念固然重要,但"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对于社会底层的民众而言,实际利益的需要才是行为的根本动机。因此,基层民众关心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形态,是关心这样的一种形态给自身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是否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例如,《汉书·叙传上》记载两位豪杰的母亲,陈婴母与王陵母的事迹:

当秦之末,豪架共推陈婴而王之,婴母止之曰:"自吾为子家妇,而世贫贱,卒富贵不祥,不如以兵属人,事成少受其利,不成祸有所归。"婴从其言,而陈氏以宁。王陵之母亦见项氏之必亡,而刘氏之将兴也。是时陵为汉将,而母获于楚,有汉使来,陵母见之,谓曰:"愿告吾子,汉王长者,必得天下,子谨事之,无有二心。"遂对汉使伏剑而死,以固勉陵。其后果定于汉,陵为宰相封侯。

史家对陈婴之母和王陵之母褒扬有加,评论道:"夫以匹妇之明,犹能推事理之致,探祸福之机,而全宗祀于无穷,垂策书于春秋,而况大丈夫之事乎"。实际上,细究起来,彼时传统社会秩序被打破,实力成为一切事业最有效的保证,刘邦作为当时最具潜力的领头羊之一,是未来封王拜侯的可靠保障,于是陈婴母与王陵母这两位豪杰的母亲抱着朴素的功利思想,审时度势,尽量规避风险,情愿牺牲自己,押宝在汉王身上,以期后世家族的富贵安宁。可见,秦汉之际追求功业的思想在民间几乎是一种共同的观念,在当时时局动荡,学术大传统与上层文化裹足前行之时,乘时激利以利其身,乃是底层民众的"鸿鹊之志",功劳是一个人体现价值的依据和标准,高爵厚禄是价值追求的目标和结果,这是底层社会的政治理想和价值取向。

秦汉时期人们的“大丈夫”观念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建功立业的?

再如陈胜起兵后,武臣与张耳、陈徐等人率兵攻打赵地,他们与当地的豪杰谈判,劝说赵地豪杰追随陈胜时说:

"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数十年矣。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头会其敛,以供军费,财匾力尽,民不聊生。重之以苛法峻刑,使天下父子不相安。陈王奋臂为天下倡始,王楚之地,方二千里,莫不响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钵,县杀其令垂,郡杀其守尉。今已张大楚,王陈,使吴广、周文将卒百万西击秦。补此时而不成封侯之业者,非人豪也。诸君试相与计之!夫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因天下之力而攻无道之君,报父兄之怨而成割地有土之业,此士之一时也。"

这样一番话,把赵地豪杰们说的心悦诚服,武臣不费力气就得到了几万人的军力,可见,追随一个强有力的首领,而"成封侯之业",是大多数为人豪者追求的理想,大丈夫或披坚执锐、驰骋沙场,或运筹帷握、出谋献策,都希望立军功而得尺寸之封,"不成封侯之业者,非人豪也"得到多数人的认同,"成割地有土之业"完全是正当的价值取向。张良反对食其不可复六国之后时也说道:"天下游士离其亲戚,弃坟墓,去故旧从陛下游者,徒欲日夜望咫尺之地。今复六国,立韩魏燕赵齐楚之后,天下游士各归事其主,从其亲戚,反其故旧坟墓,陛下与谁取天下乎!",显然,张良也主张分封,与哪食其不同的是,把土地分给从前的六国之后,还是追随刘邦左右、对刘邦赤胆忠心的武将与谋士,原来六国的游士为了能够封王拜侯,有咫尺之地,才效力于刘邦的手下出谋划策,建功立业,对这些人论功行赏,便会建立起一个以刘邦为核心的军事集团,而刘邦作为主持分封的施恩者,无疑会成为这个集团当仁不让的首领,从而壮大自身的力量、一家独大以并取天下;一旦复立六国,刘邦就一下就多了六个竞争对手,刘邦这只潜力股,恐怕就没有实力聚拢更多的人才在身旁了。

而刘邦的分封思想恰恰与底层民众的功利思想合拍,汉三年四月项羽围刘邦于荣阳,刘邦问计于陈平,陈平分析天下大势时说:"项王为人,恭敬爱人,士之廉节好礼者多归之。至赞行功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今大王慢而少礼,士廉节者不来;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亦多归汉。诚各去其两短,袭其两长,天下指摩则定矣。"陈平认为分封就是奖赏军功的最好报酬,而项羽的弱点却恰恰相反,丽肠食其在劝齐王归汉时,也曾经提到项羽对待其部下"战胜而不得其赏,拔城而不得其封"了,这一点显然是致命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项羽失去了很多人的拥护,灭秦战争结束后,项羽戏亭分封时宣布:"天下初发难时,假立诸侯后以伐秦。然身被坚执锐首事,暴露赞野三年,灭秦定天下者,皆将相诸君与籍之力也。义帝虽无功,故当分其地而王之。"诸将皆曰:"善。"明确提出要因功分封,诸将的一致的赞同,也说明了当时裂土分封的功业思想的确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但是项羽在分封的实际操作中,却完全背离了按功行赏的原则,排除异己、任人唯亲,个人的情感好恶左右了分封的结果。

刘邦"先诸侯至坝上",在灭秦战争中军功卓越,虽然获封为"汉王",所封之地却是地险难出的巴、蜀、汉中之地,项羽强词曰"秦之迁人皆居蜀。……巴、蜀亦关中地也。"刘邦的愤怒与郁闷可想而知,而秦之降将章邯,被封为雍王,意在提防汉王刘邦的异动,秦之旧吏司马欣,曾经和项梁交好,于是并无寸功的司马欣被立为塞王;董豁仅仅因为曾经劝章邯降楚,便被立为翟王,而颇具实力的齐将田荣、陈徐、彭越,根本连分封的资格都没有。项羽自封的"霸王"之号实际上是分封下的天下盟主,而他主持下的分封并没有真正折服天下群雄,分封过程中的种种不公和失策,使得项羽的霸业树敌甚多,危机四伏,各个实力派军事力量的暗中消长使得项羽主持的分封面临巨大的挑战。

而按功封赏恰恰是刘邦的优势,早在灭秦战争中,刘邦西进咸阳之时便公开宣布:"诸将以万人若以一郡降者,封万户"。楚汉之争结束后,汉初的功臣贵族,依功劳大小,封王有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赵王张敖、燕王减茶、长沙王吴苗等,这些异姓诸侯王,几乎都是楚汉战争中能够左右战局的力量,如蒯通曾对韩信说"当今两主之命县放足下。足下为汉则汉胜,与楚则楚胜。"甚至认为韩信完全有实力与楚汉"参分天下,鼎足而",彭越的实力也不可小觑,"当是之时,彭王一顾,与楚则汉破,与汉则楚破,且坟下之会,微彭王,项氏不亡"。英布在当时诸侯中也是享有很高的威名,汉二年,刘邦彭城惨败,问张良:"吾欲捐关以东等弃之,谁可与共功者?"张良回答:英布,彭越可急使,韩信可属大事,"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则楚可破也。"高帝五年,刘邦约韩信、彭越至固陵共击项羽,但二人未至,汉军又是大败,张良说刘邦曰:"楚兵且破,信、越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与共分天下,今可立致也。即不能,事未可知也。君王能自陈以东傅海,尽与韩信;唯阳以北至毅城,以与彭越:使各自为战,则楚易败也。',于是,刘邦与韩信、彭越约以分地,诸侯皆引兵于该下,终灭项羽。

秦汉时期人们的“大丈夫”观念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建功立业的?

可以说,在势均力敌的楚汉战争中,这些诸侯王乃决定是非成败的关键所在,论功行赏,割土封王乃理所当然之事。此外,汉六年十二月,刘邦首批封曹参等十人为列侯,至正月,再封萧何、张良等第二批功臣十九人为列侯,至刘邦去世,功臣中依功劳之大小,共分封了一百四十三位列侯,为侯者不仅可以食邑,而且还允许他们"自置吏,得赋敛",可以说,汉初分封的规模和公平性,较之项羽戏亭分封更具有说服力,刘邦之取天下,按功封赏、"与天下同利"的行事原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

刘邦称帝之时,几番推辞,群臣都劝说:"大王起微细,诛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辄裂地而封为王侯。大王不尊号,皆疑不信。臣等以死守之"川,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刘邦平定天下,并且讲道义,对于那些立下功劳的人,都论功行赏,裂土而封王、封侯,跟随这样一个首领,实际得到的和心理预期的完全一致,推举刘邦当皇帝也是理所当然的。出身社会底层的刘邦,对这一理念也十分认同的并身体力行,楚汉战争胜利后,刘邦当了皇帝,他置酒洛阳南宫,宴请群臣,他问大家:"列侯诸将无敢隐联,皆言其情。夫吾所以得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大臣高起、王陵说:"陛下慢而侮人,项羽仁而爱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刘邦说:"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龄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魏镶,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幻十分有趣的是,在这里,君臣的回答不尽相同,作为皇帝,刘邦更多的认为自己善于用人是取得江山的关。

可以说,刘邦强调的是对自身能力的肯定,突出了皇帝的主体地位,但是群臣则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认为,刘邦能够因战论功,论功行赏,裂土封侯,与众臣共享天下,这才是得天下的关键所在,学者汪梦川也认为"刘邦最终得定天下,人多以为缘于其善于用人,其实未必如此……所以当时的人依附刘邦,真正的原因完全是他们自身强烈的功利心态,为谁所用的关键是他们在谁那里能够获得更多的好处,而不是因为谁的人格感召。"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普通民众建功立业的目的,是能够得到经济状况的改善,获得较高的政治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天下共利"的策略才是刘邦成功的杀手铜,《汉书·高帝纪》载高帝十二年三月诏,在诏书中刘邦做了总结性说明:

"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赋敛,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吏二千石,状之长安,受小第室。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其有不义背天子擅起兵者,与天下共伐诛之。布告天下,使明知肤意。"

我以为,这时候的功业和分封思想,一方面固然体现了强烈的个人主义和英雄情结,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这一时期仍然没有脱离人的能力发展的第一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的阶段,马克思从人自身的改造世界的实践能力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规律出发,把历史归结为"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把人类社会形态演进分为三大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我认为,这三大形态论不仅仅适用于分析不同的经济形态,在分析不同社会形态中人们的伦理关系也同样适用。

秦汉之际,群雄并起,旧贵族意欲恢复昔日的荣光,布衣与草根则希望在这个群龙无首、政治秩序混乱的时代开拓更广阔的上升空间,但是反秦伊始,这些"人豪"和"游士"基本上都是"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并没有一个可以号令天下的共主,这时人的依赖关系突出表现在:每个人都有希望成为一个地方割据小集团的首领,同时又在寻找一个更加强有力的靠山,依靠这个更加有力的集团的支持,以保卫既得利益,并期待实现未来收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以为,在战争中,各个割据势力不断甄别和选择,加入不同的军事集团,以期在领头羊的带领下,成就自身裂土封王的政治理想,实际上,这种分封思想是一种风险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投机方式,在那个兵荒马乱、政治风云变幻不定的社会状态下,这也不失为一种最为安全的生存方式,于是在大大小小的军事政治集团中,最终刘邦集团这匹黑马脱颖而出。

秦汉时期人们的“大丈夫”观念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建功立业的?

西汉帝国建立之初,根据军功的高低不同,刘邦集团中的功臣们分配到了大小不等的社会财富和政治资源,也最终形成了以私恩为纽带和特征的军功集团,在这个集团中,君与臣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恩义关系,维系这种关系要求君主要恰当的评估军功,予以合理的恩赏,功臣据此对君主报以忠诚和坚贞,但是君主跟臣下毕竟是一种私人间的、功利性的结合,这需要君臣之间充分的信赖与忠诚,但是这种信赖有时是非常脆弱的,一旦这种具体的信赖关系中有一方发生变化,原先的君臣关系就可能会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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