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期人們的“大丈夫”觀念是什麼?他們是如何建功立業的?

秦漢之際的大丈夫觀念

有學者認為"從歷史走向大勢看,從秦朝到漢初,大約八十年左右,構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歷史階段。我把它稱為'後戰國時代'。……它表現為:在政治層面,重建中央權威的短暫成功及其受挫,進而謹慎推行。這一過程展示為皇權政體的建立與成長。在觀念層面,重建思想秩序的極端選擇極其失敗,繼而消極放任。這一過程展示為意識形態的建構與形成。它主要體現為四個特點:第一,皇權體制的偏執選擇與自我調控;第二,分封觀念在社會上的普遍存在;第三,諸侯集團作為政治體制的現實存在以及對漢初政局的強大影響;第四,思想學術在官方制度架構中的多元共存"是否可以把這八十年看做一個較長時段的完整的歷史階段,我認為還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秦漢時期人們的“大丈夫”觀念是什麼?他們是如何建功立業的?

但是,這一時期,的確是社會劇烈變動,不斷試錯、糾正,然後進入穩定狀態的過渡時期,在推翻秦朝暴政的過程中,底層民眾變成了歷史舞臺的主角,因此表現在思想觀念方面,上層的精英文化、學術思想讓位於小傳統的民眾觀念,實際上,從先秦向秦漢社會演變過程中,從理念化走向世間化是許多方面的共同現象,這也是小傳統對大傳統文化的一種回應與反饋,即民間社會通過小傳統去接受大傳統的,間接的吸收了大傳統中如經史中的觀念,並根據自身的生存樣態加以修正,"先秦兩漢這段思想史的研究基本呈現一種'馬鞍形'狀態,即兩頭高、中間低。戰國諸子始終是一熱點,漢代董(仲舒)、王(充)諸家亦為重點。相形之下,秦朝至漢初80年卻顯得有些寂寞"。在這個社會秩序混亂的衰亂之世,"立言"、"立德"無異是空中樓閣,以學術史為典型代表的精英文化出現真空,恰恰說明了在這一時段,"立功"為社會底層的小傳統接受,正在發揮著主導作用,底層民眾的價值觀成為佔社會主流的價值理念。這一點突出表現在漢初參與反秦鬥爭中的"大丈夫"情結與功業思想上。

"大丈夫"一語,最早見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文獻中,如《穀梁傳·文公十二年》雲:"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是對成年男性的一般稱謂,《左傳·定公五年》載:吳楚交戰,楚昭王帶著妹妹季竿一起逃亡,楚大夫鍾建途中揹著季竿,後來"王將嫁季竿,季竿辭曰:'所以為女子,遠丈夫也。鍾建負我矣。'以妻鍾建,以為樂尹。"楊伯峻注:丈夫猶今言男子漢,再如《左傳·哀公十三年》:"王欲伐宋,殺其丈夫而囚其婦人。"這裡的丈夫也是指與女子相對的男子,完全是社會學意義上的定義,男子即為丈夫,這一觀念後世一直沿用之,如"男者,任也;子者,孽也。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長萬物之義也。故謂之'丈夫'。丈者,長也,夫者,扶也,言長萬物也。"",一些語境中還加上了各種定語,例如"美丈夫"、"烈丈夫"等。

同時,人們對這一詞語的加入了更多的價值因素,"丈夫"不僅僅是一個性別角色,其中亦包含著個人對國家、社會的責任等,如襄公十八年(公元前555年)晉平公會合宋、衛、鄭、曹、營、鄰、滕、薛、祀、小鄰諸國君主,聯合圍攻齊國,並擊敗了齊軍主力,但伐齊之事未竟全功。楚國這時趁機攻打鄭國,晉軍急於救鄭,便從齊國退兵,剛渡過黃河,晉軍主帥荀僵生了惡瘡,史載:"及著雍,病,目出。大夫先歸者皆反。士句請見,弗內。請後,曰:'鄭甥可。'二月甲寅,卒,而視,不可含。宣子蠱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猶視。架懷子曰:'其為未卒事於齊故也乎?'乃復撫之日:'主苟終,所不嗣事於齊者,有如河!'乃螟,受含。宣子出,曰:'吾淺之為丈夫也。",杜注:"自恨以私待人。"在士句看來,最讓人死不,目的自然是自家的私事,於是信誓旦旦保證盡心侍奉其家族的繼承人,沒想到荀堰是為了國家、為了自己未竟的事業,士旬自悔恨,謂小視荀堰,未視之為大丈夫,這種"大丈夫"觀念,在春秋後期己經逐漸為人們接受,並且成為衡量一個人勇氣、決心和社會責任的籌碼,例如哀公十一年(前484年)齊國攻打魯國,時魯國權臣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勢強,而季孫為執政,欲作為後援守城,但是叔孫、孟孫卻不欲出戰,於是季孫使(冉求)跟隨自己上朝,在靠近魯國王宮的黨氏之溝等候。武叔(叔孫州仇)招呼冉求,詢問他對出戰的看法,(冉求)對曰:"君子有遠慮,小人何知?"懿子(孟孫何忌)強問之,對曰:"小人慮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武叔曰:"是謂我不成丈夫也。"杜注:知冉求非己不欲戰,故不對。這裡丈夫是與小人相對而言,而與君子之義相近,冉求故意用"小人"來諷刺武叔和懿子,認為他們沒有遠慮、看重眼前的蠅頭私利,所以像個小人,唯唯諾諾、不敢出兵,唯恐損失自己的利益,在冉求的激將法下,武叔醒悟到自己身為"丈夫"的責任所在,於是整軍出發,最終取得了對齊戰爭的勝利。

秦漢時期人們的“大丈夫”觀念是什麼?他們是如何建功立業的?

可見這一時期,人們對丈夫、大丈夫的一語的理解主要表現在對於國家、社會的責任意識,這種意識被認為是一種高瞻遠矚的大丈夫情懷。春秋時期處於社會變革的展開與深入的過渡時期,此時的政治經濟體制雖處於劇烈變革中,但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仍是西周沿襲下來的宗族組織,其時人們的族類意識依然十分濃厚,宗族共同體的興衰存亡乃第一等的大事,所以維護宗族共同體乃是第一等的大事,因此,士句、武叔首先考慮的都是宗族利益的完整與發展。但是,春秋後期,列國的爭霸與兼併愈演愈烈,國家的生死存亡顯得更為急迫,因此上層貴族的眼光也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不再囿於一家一族的範圍,而是一種更為廣闊的為國而分憂、效力的大丈夫情懷。

進入戰國,西周宗法分封制的崩潰,使整個社會逐漸表現為二元性結構,即國家政治結構與血緣宗族一分為二、徑渭分明。從戰國時期開始,逐漸打破了西周春秋時期的宗法分封制和世卿世祿制,列國在變法中紛紛推行郡縣制,以加強中央集權,任用官吏幾乎完全脫離宗族出身的栓桔,注重才幹,選賢任能,"當則可,不當則廢",即使是國君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如申不害在韓國改革時提出"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在列國爭霸中,為了擊敗對手,各國國君起用才學之士而不問其宗族出身,如秦國用為將相的商鞍是衛人,李斯是楚人,呂不韋是韓人,這與宗法網絡中血緣依附和血緣等級關係迥然不同,政權與宗族組織完全分離開來,政治體制的變革,也促使個人脫離宗族的臍帶,以個人的身份遊走於各國,以往以血緣世襲為紐帶的古典官場逐漸淡出歷史的視野,代之以能力為主軸的新型官僚體系,所謂"有功者不得不賞,有能者不得不官,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眾者其官大。"

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春秋戰國時期,諸子對凸顯個人價值的"大丈夫"一語亦頗感興趣,紛紛闡發對這個概念的理解和定義: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老子·三十八章)})

所謂大丈夫者,謂其智之大也。所謂處其厚不處其薄著,行情實而去禮貌者也。《韓非子·解老》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

探究其中之義,老子的"大丈夫"是在"厚"的地方求"道",而非"薄"的地方;是在"實"的範圍求"道",而非在"華"的範圍:總之,凡不在道、德、仁、義、禮範圍的都不"取",大丈夫被蒙上了一層倫理色彩,韓非更乾脆直接,大丈夫就是有大智慧之人,不矯揉造作、直奔目標;孟子心目中的大丈夫既有高潔的道德操守,也能夠在正位上行大道,有能力建立偉大的功業。可以說上層的精英和知識分子對於這個概念的解釋已經非常全面,接下來的時段裡,民間社會的大眾接受並開始對這個觀念加以診釋和發揮。

秦漢時期人們的“大丈夫”觀念是什麼?他們是如何建功立業的?

三代到秦,稱王為帝、站在權力巔峰的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些貴族血統,平民出身而才華橫溢、功勳卓著者,出將入相有之,加官進爵有之,但從陳勝發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呼聲開始,整個社會都沉浸在一種亢奮的氛圍中,任何人都有機會封王拜侯,甚至可能達到權利的頂峰,成就帝業,這種強烈的進取精神與功利思想,使得每個人都在竭盡所能的付出自己的努力,以期獲得相應的回報,在這樣一個個人價值能夠得到最大限度實現的時代裡,"大丈夫"這一觀念恰恰迎合了大眾的進取心理,從而成為秦漢之際普通民眾心嚮往之的倫理角色。因此,"丈夫"觀念中自然包含了建功立業、實現個人價值的內容。《說文解字》釋"功":"從力從工。"王力《同源字典》:"工",指手工業工人;"功",工作;"攻",進行工作,三字同源。後引申為通過努力而取得的業績,將個人的努力與取得的成績結合起來,體現出重視結果,注重實效的價值取向。

秦漢之際,秦暴政被推翻,秦政所連帶的一切體制與觀念也遭到懷疑與否定,而民眾積怨甚深,"自眾卿以下,至於眾庶人,懷自危之心,親處窮苦,實鹹不安其位,故易動也。"在民間蟄伏的六國舊貴族,開始為復辟宗國而戰,在這種情勢下,復辟與分封是時代的主題,平民與草根的人生追求的目標,則是政治地位的提升、生活待遇的改善,因此,"大丈夫"觀念中有強烈的功利主義色彩。

韓信窮愁潦倒時,衣食無著,洗衣老婦見他餓得可憐,把自己從家裡帶來的飯送給他,信喜,謂老婦曰:"吾必有以重報母。"母怒日:"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孫而進食,豈望報乎。"這番斥責恐怕對這位困厄中的大丈夫觸動頗深,在這個"王跡之興,起於閻巷"的時代潮流中,瞬息萬變,一個丈夫不管是有高超的智慧,還是有過人的勇氣與力量,都有可能在時代的洪流中獨領風騷,憑藉三寸不爛之舌和孔武有力的拳頭,大丈夫都有可能實現自己的奮鬥目標。轉投劉邦後,韓信的"丈夫之路"發生了轉折,憑藉出色的軍事才能,屢立奇功,公元前209年,韓信大破齊國之後,認為自己封疆稱王的人生理想終於可以實現,使人言漢王曰:"齊偽詐多變,反覆之國也,南邊楚,不為假王以鎮之,其勢不定。願為假王便。"此時時機不太恰當,劉邦正被困在榮陽,處境十分艱難,不過在張良與陳平的暗示下,改口罵曰:"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雖然劉邦此時封韓信,很有幾分不樂之意,但是韓信軍功赫赫,何況對於韓信"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的想法也並無異議,劉邦自己觀秦皇帝,也曾哨然太息曰:"磋乎,大丈夫當如此也。"他的大丈夫之志,比韓信要高遠得多。

這種大丈夫建功立業的精神在漢代一直延續下來,如武帝時,主父堰為客甚困,上書網下而得用,意氣風發間放言:"臣結髮遊學四十餘年,身不得遂,親不以為子,昆弟不收,賓客棄我,我陀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春秋公羊傳註疏》桓公二年"夏四月取部大鼎於宋"漢何休注"天子九鼎,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而當是時,在"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的背景下,劉姓之外的人,鮮有封王者,對普通人來講"五鼎"之位己是極致,主父堰的丈夫之志也令人讚歎,再如終軍曾從濟南詣博關,吏予軍糯。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還當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遊,終不復傳還。"棄蠕而去。這種壯懷激烈既洋溢著大丈夫的自信與進取精神,也顯然帶有入長安求顯達的功利色彩。文臣如此,衝殺疆場、保家衛國的武將亦當仁不讓,武帝時,李陵僅率數千漢軍突入大漠,他對部下道:"毋隨我,丈夫一取單于耳",雖不免有個人英雄主義之嫌,但卻無法否認其中飽含著的慷慨丈夫氣概。後李陵因後援未能及時補給,兵敗被俘,武帝曾派使者勸說他歸漢,李陵以"丈夫不能再辱"拒絕了,在李陵心中,丈夫附加的涵義不僅包括自我價值的實現,還有對自身尊嚴、人格的維護,"丈夫"一語中,已經添加了道德因素和倫理色彩。

功業分封思想

如前所述,可以說秦漢之際的"丈夫"情結,充分展現了秦漢時期人們為提升自己社會地位而奮發進取的價值取向,正是在這種強調個人價值、充滿強烈自我肯定的大丈夫情結中,社會從上到下,建功立業、封王拜侯的熱情十分高漲。

司馬光評論淮陰侯韓信感慨道:"夫乘時以檄利者,市井之志也;酬功而報德者,士君子之心也。信以市井之志利其身,而以士君子之心望齡人,不亦難哉。"在司馬光這種飽讀詩書、深受儒家思想薰陶的士大夫看來,乘時檄利以利其身,乃是市井小人的志向,根本無法和士君子酬功而報德的觀念相提並論,但是,《漢書·楊揮傳》引董仲舒之言曰"明明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意也。明明求財利,常恐睏乏者,庶人之事也。"在很多時候,民間的基層意識,往往會超越意識形態的國家理念的影響力,因為理念不是空洞的,一個有價值的、能為人們履踐的理念,必須給信奉這個理念的人帶來實際的利益。上層精英的理念固然重要,但"夫萬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對於社會底層的民眾而言,實際利益的需要才是行為的根本動機。因此,基層民眾關心國家的政治、經濟與社會形態,是關心這樣的一種形態給自身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是否能夠實現利益最大化,例如,《漢書·敘傳上》記載兩位豪傑的母親,陳嬰母與王陵母的事蹟:

當秦之末,豪架共推陳嬰而王之,嬰母止之曰:"自吾為子家婦,而世貧賤,卒富貴不祥,不如以兵屬人,事成少受其利,不成禍有所歸。"嬰從其言,而陳氏以寧。王陵之母亦見項氏之必亡,而劉氏之將興也。是時陵為漢將,而母獲於楚,有漢使來,陵母見之,謂曰:"願告吾子,漢王長者,必得天下,子謹事之,無有二心。"遂對漢使伏劍而死,以固勉陵。其後果定於漢,陵為宰相封侯。

史家對陳嬰之母和王陵之母褒揚有加,評論道:"夫以匹婦之明,猶能推事理之致,探禍福之機,而全宗祀於無窮,垂策書於春秋,而況大丈夫之事乎"。實際上,細究起來,彼時傳統社會秩序被打破,實力成為一切事業最有效的保證,劉邦作為當時最具潛力的領頭羊之一,是未來封王拜侯的可靠保障,於是陳嬰母與王陵母這兩位豪傑的母親抱著樸素的功利思想,審時度勢,儘量規避風險,情願犧牲自己,押寶在漢王身上,以期後世家族的富貴安寧。可見,秦漢之際追求功業的思想在民間幾乎是一種共同的觀念,在當時時局動盪,學術大傳統與上層文化裹足前行之時,乘時激利以利其身,乃是底層民眾的"鴻鵲之志",功勞是一個人體現價值的依據和標準,高爵厚祿是價值追求的目標和結果,這是底層社會的政治理想和價值取向。

秦漢時期人們的“大丈夫”觀念是什麼?他們是如何建功立業的?

再如陳勝起兵後,武臣與張耳、陳徐等人率兵攻打趙地,他們與當地的豪傑談判,勸說趙地豪傑追隨陳勝時說:

"秦為亂政虐刑以殘賊天下,數十年矣。北有長城之役,南有五嶺之戍,外內騷動,百姓罷敝,頭會其斂,以供軍費,財匾力盡,民不聊生。重之以苛法峻刑,使天下父子不相安。陳王奮臂為天下倡始,王楚之地,方二千里,莫不響應,家自為怒,人自為鬥,各報其怨而攻其缽,縣殺其令垂,郡殺其守尉。今已張大楚,王陳,使吳廣、周文將卒百萬西擊秦。補此時而不成封侯之業者,非人豪也。諸君試相與計之!夫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因天下之力而攻無道之君,報父兄之怨而成割地有土之業,此士之一時也。"

這樣一番話,把趙地豪傑們說的心悅誠服,武臣不費力氣就得到了幾萬人的軍力,可見,追隨一個強有力的首領,而"成封侯之業",是大多數為人豪者追求的理想,大丈夫或披堅執銳、馳騁沙場,或運籌帷握、出謀獻策,都希望立軍功而得尺寸之封,"不成封侯之業者,非人豪也"得到多數人的認同,"成割地有土之業"完全是正當的價值取向。張良反對食其不可復六國之後時也說道:"天下游士離其親戚,棄墳墓,去故舊從陛下游者,徒欲日夜望咫尺之地。今復六國,立韓魏燕趙齊楚之後,天下游士各歸事其主,從其親戚,反其故舊墳墓,陛下與誰取天下乎!",顯然,張良也主張分封,與哪食其不同的是,把土地分給從前的六國之後,還是追隨劉邦左右、對劉邦赤膽忠心的武將與謀士,原來六國的遊士為了能夠封王拜侯,有咫尺之地,才效力於劉邦的手下出謀劃策,建功立業,對這些人論功行賞,便會建立起一個以劉邦為核心的軍事集團,而劉邦作為主持分封的施恩者,無疑會成為這個集團當仁不讓的首領,從而壯大自身的力量、一家獨大以並取天下;一旦復立六國,劉邦就一下就多了六個競爭對手,劉邦這隻潛力股,恐怕就沒有實力聚攏更多的人才在身旁了。

而劉邦的分封思想恰恰與底層民眾的功利思想合拍,漢三年四月項羽圍劉邦於榮陽,劉邦問計於陳平,陳平分析天下大勢時說:"項王為人,恭敬愛人,士之廉節好禮者多歸之。至贊行功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今大王慢而少禮,士廉節者不來;然大王能饒人以爵邑,士之頑鈍嗜利無恥者亦多歸漢。誠各去其兩短,襲其兩長,天下指摩則定矣。"陳平認為分封就是獎賞軍功的最好報酬,而項羽的弱點卻恰恰相反,麗腸食其在勸齊王歸漢時,也曾經提到項羽對待其部下"戰勝而不得其賞,拔城而不得其封"了,這一點顯然是致命的,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項羽失去了很多人的擁護,滅秦戰爭結束後,項羽戲亭分封時宣佈:"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堅執銳首事,暴露贊野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義帝雖無功,故當分其地而王之。"諸將皆曰:"善。"明確提出要因功分封,諸將的一致的贊同,也說明了當時裂土分封的功業思想的確是當時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念,但是項羽在分封的實際操作中,卻完全背離了按功行賞的原則,排除異己、任人唯親,個人的情感好惡左右了分封的結果。

劉邦"先諸侯至壩上",在滅秦戰爭中軍功卓越,雖然獲封為"漢王",所封之地卻是地險難出的巴、蜀、漢中之地,項羽強詞曰"秦之遷人皆居蜀。……巴、蜀亦關中地也。"劉邦的憤怒與鬱悶可想而知,而秦之降將章邯,被封為雍王,意在提防漢王劉邦的異動,秦之舊吏司馬欣,曾經和項梁交好,於是並無寸功的司馬欣被立為塞王;董豁僅僅因為曾經勸章邯降楚,便被立為翟王,而頗具實力的齊將田榮、陳徐、彭越,根本連分封的資格都沒有。項羽自封的"霸王"之號實際上是分封下的天下盟主,而他主持下的分封並沒有真正折服天下群雄,分封過程中的種種不公和失策,使得項羽的霸業樹敵甚多,危機四伏,各個實力派軍事力量的暗中消長使得項羽主持的分封面臨巨大的挑戰。

而按功封賞恰恰是劉邦的優勢,早在滅秦戰爭中,劉邦西進咸陽之時便公開宣佈:"諸將以萬人若以一郡降者,封萬戶"。楚漢之爭結束後,漢初的功臣貴族,依功勞大小,封王有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趙王張敖、燕王減茶、長沙王吳苗等,這些異姓諸侯王,幾乎都是楚漢戰爭中能夠左右戰局的力量,如蒯通曾對韓信說"當今兩主之命縣放足下。足下為漢則漢勝,與楚則楚勝。"甚至認為韓信完全有實力與楚漢"參分天下,鼎足而",彭越的實力也不可小覷,"當是之時,彭王一顧,與楚則漢破,與漢則楚破,且墳下之會,微彭王,項氏不亡"。英布在當時諸侯中也是享有很高的威名,漢二年,劉邦彭城慘敗,問張良:"吾欲捐關以東等棄之,誰可與共功者?"張良回答:英布,彭越可急使,韓信可屬大事,"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高帝五年,劉邦約韓信、彭越至固陵共擊項羽,但二人未至,漢軍又是大敗,張良說劉邦曰:"楚兵且破,信、越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與共分天下,今可立致也。即不能,事未可知也。君王能自陳以東傅海,盡與韓信;唯陽以北至毅城,以與彭越:使各自為戰,則楚易敗也。',於是,劉邦與韓信、彭越約以分地,諸侯皆引兵於該下,終滅項羽。

秦漢時期人們的“大丈夫”觀念是什麼?他們是如何建功立業的?

可以說,在勢均力敵的楚漢戰爭中,這些諸侯王乃決定是非成敗的關鍵所在,論功行賞,割土封王乃理所當然之事。此外,漢六年十二月,劉邦首批封曹參等十人為列侯,至正月,再封蕭何、張良等第二批功臣十九人為列侯,至劉邦去世,功臣中依功勞之大小,共分封了一百四十三位列侯,為侯者不僅可以食邑,而且還允許他們"自置吏,得賦斂",可以說,漢初分封的規模和公平性,較之項羽戲亭分封更具有說服力,劉邦之取天下,按功封賞、"與天下同利"的行事原則是非常關鍵的一個因素。

劉邦稱帝之時,幾番推辭,群臣都勸說:"大王起微細,誅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輒裂地而封為王侯。大王不尊號,皆疑不信。臣等以死守之"川,在當時的人們看來,劉邦平定天下,並且講道義,對於那些立下功勞的人,都論功行賞,裂土而封王、封侯,跟隨這樣一個首領,實際得到的和心理預期的完全一致,推舉劉邦當皇帝也是理所當然的。出身社會底層的劉邦,對這一理念也十分認同的並身體力行,楚漢戰爭勝利後,劉邦當了皇帝,他置酒洛陽南宮,宴請群臣,他問大家:"列侯諸將無敢隱聯,皆言其情。夫吾所以得天下者何?項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大臣高起、王陵說:"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劉邦說:"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齡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魏鑲,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為我擒也"〔幻十分有趣的是,在這裡,君臣的回答不盡相同,作為皇帝,劉邦更多的認為自己善於用人是取得江山的關。

可以說,劉邦強調的是對自身能力的肯定,突出了皇帝的主體地位,但是群臣則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認為,劉邦能夠因戰論功,論功行賞,裂土封侯,與眾臣共享天下,這才是得天下的關鍵所在,學者汪夢川也認為"劉邦最終得定天下,人多以為緣於其善於用人,其實未必如此……所以當時的人依附劉邦,真正的原因完全是他們自身強烈的功利心態,為誰所用的關鍵是他們在誰那裡能夠獲得更多的好處,而不是因為誰的人格感召。"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可以看到,普通民眾建功立業的目的,是能夠得到經濟狀況的改善,獲得較高的政治地位,從這個意義上講,"與天下共利"的策略才是劉邦成功的殺手銅,《漢書·高帝紀》載高帝十二年三月詔,在詔書中劉邦做了總結性說明:

"吾立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與天下之豪士賢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輯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親,或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賦斂,女子公主。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賜大第室。吏二千石,狀之長安,受小第室。入蜀、漢定三秦者,皆世世復。吾於天下賢士功臣,可謂亡負矣。其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佈告天下,使明知膚意。"

我以為,這時候的功業和分封思想,一方面固然體現了強烈的個人主義和英雄情結,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這一時期仍然沒有脫離人的能力發展的第一階段,即"人的依賴關係"的階段,馬克思從人自身的改造世界的實踐能力從低級到高級發展的規律出發,把歷史歸結為"個人本身力量發展的歷史",把人類社會形態演進分為三大階段,即"人的依賴關係(起初完全是自然發生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範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係,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個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我認為,這三大形態論不僅僅適用於分析不同的經濟形態,在分析不同社會形態中人們的倫理關係也同樣適用。

秦漢之際,群雄並起,舊貴族意欲恢復昔日的榮光,布衣與草根則希望在這個群龍無首、政治秩序混亂的時代開拓更廣闊的上升空間,但是反秦伊始,這些"人豪"和"遊士"基本上都是"狹窄的範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並沒有一個可以號令天下的共主,這時人的依賴關係突出表現在:每個人都有希望成為一個地方割據小集團的首領,同時又在尋找一個更加強有力的靠山,依靠這個更加有力的集團的支持,以保衛既得利益,並期待實現未來收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以為,在戰爭中,各個割據勢力不斷甄別和選擇,加入不同的軍事集團,以期在領頭羊的帶領下,成就自身裂土封王的政治理想,實際上,這種分封思想是一種風險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投機方式,在那個兵荒馬亂、政治風雲變幻不定的社會狀態下,這也不失為一種最為安全的生存方式,於是在大大小小的軍事政治集團中,最終劉邦集團這匹黑馬脫穎而出。

秦漢時期人們的“大丈夫”觀念是什麼?他們是如何建功立業的?

西漢帝國建立之初,根據軍功的高低不同,劉邦集團中的功臣們分配到了大小不等的社會財富和政治資源,也最終形成了以私恩為紐帶和特徵的軍功集團,在這個集團中,君與臣之間存在著明顯的恩義關係,維繫這種關係要求君主要恰當的評估軍功,予以合理的恩賞,功臣據此對君主報以忠誠和堅貞,但是君主跟臣下畢竟是一種私人間的、功利性的結合,這需要君臣之間充分的信賴與忠誠,但是這種信賴有時是非常脆弱的,一旦這種具體的信賴關係中有一方發生變化,原先的君臣關係就可能會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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