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電話停機5年未用竟欠費近萬元,大多數是滯納金,這合理嗎?你有沒有沒註銷的電話卡?

媒體大律師


通訊公司的電話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個是預付費,另一個是後付費。預付費電話不存在滯納金的問題,話費沒有了就會自動停機,並且電話號碼最多隻會保留六個月。現在說說後付費電話,一般會有一定的授信額度,如果用超了就會停機,一般停機時間也不會超過六個月就會註銷。如果停機五年還在收取電話費,並且繳納高額滯納金是不合理的,法院對這類起訴應該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從停機之日起多長時間才可以起訴,超過規定時間就不應再行起訴了。並且滯納金是不能超過本金的,並且滯納金也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


不會游泳的魚753


移動電話是幾大營運商,十七八年前我辦了一個聯通號,結果他們內部拿我身份證複印了兩份還辦了一個聯通的商務號,一個電話沒打過,到欠費一千多發個律師信過來,然後就是沒完沒了的催收,投訴了幾次,他們自己也解釋不清楚,但就是吹要我交錢,氣的我直接把用的卡拋掉換了移動[發怒][發怒][發怒]

憑什麼,我都去他們公司投訴了,聯通也查了,那個號碼有固定消費,但是沒有打過一次電話,我手上用的號碼實打實銷,我問他們公司的人,他們還催我不繳`就報案。後來換了電話也找不到我了,如果按他們的滯納金來收,到現在估計要收個幾千萬了吧

中國移動就是個坑,我曾經用過一個十二年的移動號碼,神不知鬼不覺的就給我贈送了一個省內500mg的流量包,有效期限是12個月,在這12個月內,我不能辦理其他任何套餐更換,我人在成都,給我辦個遼寧省內套餐幹嘛?

即便沒有註銷,正常停機了,普通人話費有多少,幾年正常用都不一定有上萬的話費,更何況滯納金。 絕大多數都應該辦過不止一個電話卡吧,而在更換電話卡的時候,應該沒有多少人去辦理註銷業務,大家有沒有沒去註銷的號,一定要記得註銷!


雨和雪258


但凡使用過手機的人,我想從使用手機開始,絕大多數都應該辦過不止一個電話卡吧,而在更換電話卡的時候,應該沒有多少人去辦理註銷業務,我以前在部隊當兵的時候,每次回家探親都要重新辦理電話卡,探親結束後話費用完後就不用了,從來沒有註銷過,而且距離現在也十幾年了,截至到目前還沒有收到欠費通知,難道還要等等欠多了攢一下再找我要?

如果只要沒有註銷的電話卡都要交納滯納金的話,那麼電信絕對就是發了,每人欠個幾萬數十萬的都很正常。所以我認為這應該是電信的系統問題,是極個別的失誤問題,而不是普遍性問題。我記著電話卡都有個註銷的期限,如果達到一定的時間內不使用,而用戶又沒有辦理保號,超過一段時間會自動給用戶註銷的,這其中並不產生任何費用。

我猜測,這名女子是不是辦理了電話套餐,而且還和寬帶之類的進行了捆綁,雖然自己一直沒有使用,但仍然按照每月的協議進行了扣費,而在辦理業務時女子又沒有開通電話通知,要不然的話每月的扣費情況,都會以短信的通知告知。當然,如果不用手機了,即便發短信也查收不到。

我以前辦電話卡的時候就捆綁過寬帶業務,在使用到期前都會接到類似通知,如果不續費的話可以退訂,那麼不退訂可能還會持續產生費用。


元芳有看法


十幾年前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由於工作原因也是要註銷原來的電話號碼,記得非常清楚當時是月初,營業員說這時候註銷電話你得把上月電話和網費交了,同時也得把這月的電話和網費交了。我說這個月我還沒用呢而且才3天我怎麼可能交一個月的呢。後來說半天也說不過人家我就同意了,但是人家說現在你只能交上月的這個月的只能下個月交。我說我今天就註銷了,意味著我要離開這裡了。下個月我怎麼回來交?真是服了那個業務員了。最後我說行先把上月的交了吧,由於那時都是現金我記得是不到400塊錢她又找不開零錢,說不找了下個月你再交錢就把這個零錢給你抵了吧。我一聽呵呵😒。這不誠心嗎?


水瓶67692427


現在辦電話卡都有一些吸引人的套餐,送話費的誘惑。



而且在機不離身的年代,老老少少都拿著手機玩,這時流量就是一個問題,此時,我們就會辦很多卡,一張卡的流量用完扔了就用下一張,。

我本人來說,我這人相當的怕麻煩,用過的卡都從來不去註銷。

相信很多人手機號停機之後也都是直接扔掉了,很少有人會去營業廳註銷,即使去營業廳註銷賬號,工作人員也會告知不需要註銷,三個月之後就自動銷號了。

就因為我們沒有行程註銷電話卡的習慣,就會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前不久就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情, 前不久,黃女士想要重新辦一張手機號碼。

於是來到附近的營業廳,隨後工作人員說出了一件讓她很驚訝的事情,她名下的一張手機卡已經欠費7700多元了,如果想要辦卡就需要先把欠費給還上。

本來就是因為黃女士用這張卡辦套餐,後來欠費沒用這張卡,也沒去手機店註銷,致使欠費一萬多元。

我認為這樣的扣費是不合理的!

如果每個人辦了電話卡又不用了都沒去註銷的話,那麼電信公司要賺多少錢?

黃女士,可以打電話給中國營業廳協調,如果協調可以走法律程序!


秘語相傳


肯定不合理了,以前沒實名時候有過沒註銷

即便沒有註銷,正常停機了,哪裡來那麼多滯納金,普通人話費有多少,幾年正常用都不一定有上萬的話費,更何況滯納金。

營業廳那麼多,每個營業廳的處理方式都不一定一樣,說不定上面政策下面自己都沒理解,註銷完畢比較穩妥,現在手機卡綁定的東西太多,手機號不用了,自己都不記得註冊過哪些軟件,綁定過哪些。

2011年在昆明租房辦了個寬帶,走的時候寬帶沒到期,問了營業廳要不要註銷,那邊說不要,所以也就沒註銷了,走了兩年以後,我去內蒙了,有天打電話來說我寬帶沒註銷,需要註銷,還有3500左右的欠費,後面減免了大概3000,單位能報銷,就沒太在意,主要是過程太麻煩,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去,實在沒辦法了,剛好昆明還有個同學在那讀研究生,就把身份證寄給她,還寫了個授權委託書,這才解決。

現在手機號涉及東西太多,穩妥為好,千萬不能大意,爆雷了有的麻煩,費用類應該可以減免。


三分熟的土豆


這個是2019年8月發生在湖北襄陽的事情,當月13日,一名消費者在去電信營業廳辦理電話卡的時候,被工作人員告知她名下還有張欠費的電話卡費用沒有交清,而這張電話卡所欠費用已經達到了7700多元。在經過詳細解釋之後,這位消費者才想起來自己5年前的確在電信辦理過一張電話卡,不過在停機之後就一直沒有用過了,誰想到5年間一直處於停機狀態的電話卡竟然還在一直默默地收費。這種情況讓她非常不能理解,於是事情鬧大都上了電視新聞了。

最後營業廳工作人員做出的解釋是:因為當初這名消費者在辦理手機卡的時候順帶辦理的套餐是兩年的,因為在停用之後一直沒有辦理銷號業務所以一直在收費,5年時間下來套餐費用再加上滯納金等費用,總共下來造成了現在高達7700多元的手機欠款。

這個說起來,還真的是一個消費陷阱和“隱患”,嚴格來說,一般你的手機號不用了,手機卡欠費一個月之後就會進入預註銷狀態,而預註銷兩個月後就會自動正式註銷了,不存在欠費或者是滯納金,但在辦卡時如果連帶辦理了長期套餐業務,那就一直到業務結束期間大概率是不會自動註銷的,而且每個月的套餐費用照常計算在欠款裡,而且如果參與了活動合約還會產生滯納金。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就算是電話卡自動註銷了,你用身份證辦的這張卡的所欠費用信息仍會一直存在。


我覺得這個事兒,還是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很多人都會忘記去註銷,如此,費用長期存在,這不是無形中給當事人造成負擔,而且,還會出現在徵信系統裡,出現失信,導致今後貸款受影響,電信營業部門應該進一步完善相關漏洞,只要老百姓的卡不用了,就應該自動註銷,不要再產生費用,而不是像這個市民,不用了,還產生那麼多費用。

作為消費者,也需要積極對相關卡號進行註銷,特別是你辦理的那些固定套餐,卻不使用後,要及時去註銷,不然,就會產生你意想不到的額外費用。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現在電話都要求實名制了,多年不用的電話號碼應該會自動註銷才對,何來近萬元欠費且大多數滯納金的情況,這是不合常理的事。

有欠費在實名制情況下電信移動等公司完全可以電話聯繫欠費人員繳費,不必等到把豬養肥了再宰。按照正常情況,如果是水電欠費,過不了兩個月,水電部門都會電話通知要繳費並提前說明再不繳費要收取滯納金或將停水停電什麼的,難道電信部門還不會該項通知業務?

至於有沒有沒註銷的電話卡,這個還真的有,而且該號碼我從來沒用過也沒辦理過。話說那天我想重新申請1張電話卡,去到營業廳被告知我名下號碼名額已滿,原因是有一個我不知道的電話號碼掛在我名下使用多年了,問該移動工作人員是怎麼回事沒得到合適回應,最後幫我註銷就沒有下文,我想是否也要向該移動公司收取掛靠費什麼的🤔。


小羅乾聞


按道理說,手機卡不用以後應當去辦理註銷手續,否則與通信公司簽訂的合約便持續有效,通信公司當然可以計收話費和滯納金。

如題所述,一女子在某通信公司辦了一張電話卡,約定每月話費若干元。後來,該女子不再使用該電話卡,但一直沒有辦理註銷手續,也一直沒有再繳納話費。但整整五年,通信公司都沒有主動辦理銷卡手續,並一直計收話費和滯納金,最後欠費竟高達1萬元。那麼,通信公司的做法合理嗎?

從法律上來說,通信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首先,女子在通信公司開了一張電話卡,在本質上雙方簽訂了通信服務合同,通信公司向女子提供通信服務,女子則向通信公司繳納費用。並且,根據通信服務行業的交易習慣,只要雙方沒有主動終止合同,該通信服務合同長期有效。

因此,女子沒有辦理註銷手續,則通信公司當然有權繼續維持合同效力,繼續按月計收話費。雖然,女子欠繳話費構成違約,通信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權。但通信公司有權不予行使合同解除權,繼續維持合同效力。所以,整整五年通信公司都計收話費,並沒有違反合同約定。

當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女子欠繳話費,通信公司是可以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收逾期違約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冰焰


有個疑問:電話欠費5年?當中有沒有催繳過欠費?咱們都知道電話費是月結的,例如1月份產生的話費是2月初出賬,2月底之前不交齊的話,3月份可能就停機了,這是最普通的繳費方式,當然還有先繳費後使用的,也有合約的,不在此探討之列。

問題來了,3月份之後催繳過欠費嗎?如果沒有,那就可能有陰謀了,大家看看滯納金的繳納方式便知一二:

滯納金是按天計算,比例是千分之三,而且是複利計算,類似於高利貸,她的欠費×1.003的n次方(n=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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