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本小區業主讓兩天出一次大門,這樣的強制性措施合理嗎?

應該屬於自願強制措施。這不屬於法律意義的戒嚴,也沒有限制你的人身自由,這是為了減少人員活動造成不必要的防控壓力而採取的控制手段。大部分行業都被延遲開工,消費場所娛樂場所暫停,生活物資保障得到供應,人們的出行也就是採購生活物資,那麼這時候所謂的強制更多的就是象徵意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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