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何分类?分哪些类型?

前文咱们说到了法系,说有五大法系,当代社会影响力最大莫过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了,关于两大法系的异同,前文已经介绍,详见前文

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这西方两大法系的法律分类,即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前文亦有介绍,详见前文


法律有何分类?分哪些类型?

美国西雅图

法的一般分类

法的分类就是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种类。从一定意义上讲,法的历史类型、法系、部门法、法律的渊源等都可以看作对法的分类。法的一般分类是指世界上所有国家共同适用的法的分类。

它主要有五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

法律有何分类?分哪些类型?

柏林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为制定法。

法律有何分类?分哪些类型?

商法

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不成文法还包括同制定法相对应的判例法,即由法院通过判决所确定的判例和先例,它是不以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也是不成文法的主要形式之一。

实体法与程序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的法律,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讼诉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

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也存在一些交叉,实体法中也可能涉及一些程序规定,程序法中也可能有一些涉及权利、义务、职责、职权等内容的规定。

根本法与普通法

根本法与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通常只适用于成文宪法国家。

根本法即宪法,关于宪法的地位及特点,可见前文,

宪法在一个国家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有何分类?分哪些类型?

普通法指的是宪法以外的法律,其内容一般涉及及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其制定和修改必须符合根本法,程序也较根本法简单。

一般法与特别法

一般法与特别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分类。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的人和事在不特别限定的地区和期间内普遍适用的法律。特别法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律。针对特定人的法,如教师法、警察法;针对特定事的法,如教育法、国籍法;针对特定地区适用的法,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在特定时间适用的法,如戒严法等。

法律有何分类?分哪些类型?

教育

国内法与国际法

国内法与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国内法是指在一主权国家内,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国际法则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组织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形式一般是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等。

国内法的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是个人或组织,国家仅在特定法律关系中成为主体,而国际法的国际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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