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奧斯汀及其《傲慢與偏見》

簡·奧斯汀及其《傲慢與偏見》

Jane Austen(1775~1817):Pride and Prejudice


簡·奧斯汀及其《傲慢與偏見》


可見你儘管能轟動全世界,很遺憾仍不能打動自己的家人。

——毛姆(摘自本文)


簡·奧斯汀一生的大事幾句話就可說完。奧斯汀家族是古老的世家,跟英格蘭的許多大戶人家一樣,靠羊毛業起家,羊毛業一度是這個國家的主要產業。他們賺了錢,也像其他比較重要的家族一樣,買土地,不久就晉升到地主士紳階層。簡1775年生於漢普郡的史蒂文頓村,她父親喬治·奧斯汀擔任該地區的教區長。父母生下八個小孩,她是老么。她十六歲那年,父親辭職,帶著妻子和兩個女兒——卡桑德拉與簡搬到巴斯,當時兒子們已經步入社會了。他在1805年去世,遺孀和女兒遂定居在南安普敦。不久之後,簡的一位哥哥繼承了肯特郡和漢普郡的遺產,在兩個地方各留了一棟小洋房要母親擇一而居。母親選擇前往漢普郡的喬頓——那是1809年的事——此後簡·奧斯汀一直待在那裡,只偶爾出門探望朋友和親戚,直到後來生病,她不得不前往溫切斯特,以便找些比小村莊大夫更高明的醫生治療。1817年,她在溫切斯特與世長辭,被葬在大教堂裡。


據說她的容貌非常迷人:“體態高挑苗條,步履輕盈堅定,整個外表顯得健康有活力。她膚色淺褐,血色鮮麗,臉頰渾圓飽滿,嘴巴和鼻子小小的,形狀很好看,一雙淺褐色的明亮眼睛,棕色的頭髮在臉蛋兒四周形成自然的髮捲。”我僅見的一幅肖像是個面孔胖胖的少女,輪廓沒什麼特色,眼睛圓圓大大的,胸部突出;但也可能是畫家畫得不像。她極具幽默感,因為她自稱談話跟她寫的信一模一樣,而她的信充滿俏皮、諷刺和刻薄的話,所以她的談話想必也才氣煥發吧。


簡·奧斯汀及其《傲慢與偏見》

《傲慢與偏見》(第1版扉頁)


簡·奧斯汀及其《傲慢與偏見》

簡·奧斯汀的肖像,她姐姐卡桑德拉所畫(約1810年)


簡留存下來的大部分信件是寫給姐姐卡桑德拉的。她們姐妹情深,從小到大都在一起,還共住一個臥室,直到簡去世。卡桑德拉被送去上學的時候,雖然簡年紀還太小,聽不懂女子學校講授的東西,但見不著姐姐她會難過,所以也跟著去上學。她母親說:“就算卡桑德拉要被砍頭,簡也會堅持一起受難。”卡桑德拉比簡漂亮,性情比較冷淡和平靜,不那麼善於表露情感,也沒那麼開朗;她具有“喜怒哀樂永遠剋制得宜的優點,但簡具有從來無須剋制的愉快性格”。簡·奧斯汀的許多熱情仰慕者讀了她的信,覺得很失望,認為信件內容顯示她冷漠無情,關心的事情很瑣碎。我非常吃驚。信上內容很自然嘛。簡·奧斯汀從來沒想到除了卡桑德拉還會有人看到那些信,她說的全是她覺得姐姐會感興趣的事。她告訴姐姐人們穿什麼服裝,她買薄紗花布花了多少錢,她結識了什麼人、碰到什麼老朋友、聽到什麼閒話等。


最近幾年好幾套知名作家書信集出版,我閱讀的時候偶爾會懷疑那些作家早就覺得自己的信有一天可能會印刷出書。我多次有個印象:這些信說不定已在文學期刊的專欄發表過。為了不惹火新近亡故作家的忠誠書迷,我不提他們的名字,不過狄更斯已去世很久了,說說我們對他的看法大概不會冒犯誰吧。每次他出門旅行,總會寫長信給朋友,動人地描述他所看到的風景,傳記家說得很公道,那些信一字不改就可以刊登。當時的人比較有耐心,但我們還是會覺得,收到一個朋友的來信,你想知道他可曾遇到什麼有趣的人,參加過什麼聚會,他能不能買到你託他帶回來的書籍、領帶或手帕,他卻以文字向你描繪山川和紀念建築,讀了一定很失望吧。


簡·奧斯汀幾乎沒寫過一封不含著笑意或逗樂的信函,為了博讀者一樂,我舉幾則作為她風格的例證。我只遺憾沒有篇幅多引述一點。


“單身的女人最容易受窮,這是贊成婚姻生活的一個強有力的理由。”


“想想霍爾德太太竟死了!可憐的婦人,她做了世上唯一能使人不再攻擊她的事。”


“謝伯恩的黑爾太太昨天因為受驚嚇而提前幾個禮拜分娩,生下一個死胎。我猜她恰好無意中瞧了她丈夫一眼。”


“W.K.太太的死訊我們看見了。我想不出有誰喜歡她,所以沒為任何遺族感到難過,不過現在我乾脆替她丈夫設想,認為他最好娶夏普小姐。”


“我欣賞坎布利尼太太的頭髮梳得好,但感受不到她更溫柔的情懷。蘭利小姐就像其他矮個子、寬鼻樑、大嘴巴、衣著時髦、胸部暴露的女孩子。斯坦霍普將軍是紳士型的男子,可惜腿太短,燕尾服又太長。”


“理查德·哈維太太就要結婚了,但這是天大的秘密,鄰里只有半數知道,你可千萬別說出去喲。”


“黑爾醫生一身重孝,悲痛欲絕,毫無疑問,不是他媽媽就是他太太去世了。”


簡·奧斯汀喜歡跳舞。下面是幾則她參加舞會的相關評論。


“一共只有十二支舞,我跳了九支,要不是因為沒有舞伴,另外幾支也都會跳的。”


“有一位紳士,一位來自柴郡的軍官,年輕英俊,聽說很希望有人介紹我跟他認識;不過他既然沒有熱切到花心思付諸行動,我們也就沒讓它發生。”


“美人很少,少數幾個也不夠端莊美麗。艾爾芒格小姐氣色不佳,布倫特太太是唯一頗受愛慕的人。她跟9月份時一模一樣,還是那張寬寬的臉、鑽石束髮帶、白色的皮鞋和胖胖的脖子。”


“禮拜四查爾斯·鮑萊特開舞會,所有鄰居當然都受到騷擾,你知道他們對他的財務狀況十分關心,成天希望他立即破產。大家發現他太太正如鄰居們所願,蠢兮兮、脾氣暴躁,而且揮金如土。”


奧斯汀小姐跟母親住在南安普敦的時候,母女曾一起出去拜訪親友,下面是她寫給卡桑德拉的信:


“我們發現只有蘭斯太太在家,看不出她除了一架豪華大鋼琴之外,是否有任何子嗣……他們的生活很奢侈,也很有錢,她似乎喜歡富有;我們暗示我們比不上她,所以她很快就覺得我們不值得她結交。”


簡的一位親戚,因某位曼特先生的行為不太檢點而惹來閒話,那位先生的太太回孃家去了,簡寫信描述道:“因為曼特先生是教士,他們的感情儘管不道德,卻還是合乎君子的禮儀。”


簡伶牙利嘴,幽默感十足,喜歡笑也喜歡逗別人發笑。讓幽默的人想起好事卻藏在心裡未免太過分了,而且大家都知道,人風趣很難不偶爾帶點惡毒。天生慈悲心腸可不太刺激。簡·奧斯汀對於別人的荒謬、自抬身價、矯揉造作和不誠懇具有敏銳的評斷力;她覺得那些事好玩而不惱火,這是她的長處。她生性和藹,不會對人說出讓人難過的話,但她跟卡桑德拉損損他們來自娛,總覺得無傷大雅。我覺得連她最尖刻、最詼諧的話都找不出什麼惡意;她的幽默以準確的觀察和坦誠為基礎。


有人說她一生雖然遇到幾件世界史上最扣人心絃的大事,包括法國大革命中的暴力與恐怖、拿破崙的崛起和覆滅,但她的小說並未提到這些事,她因此被指責為過於遺世獨立。我們別忘記,在她那個時代女人談政治是不禮貌的,政治是男人的事,她們甚至不看報紙;但我們沒理由認為她不寫這些事就代表未受這些事影響。她熱愛家人,有兩個哥哥在海軍服役,常常身歷險境,看她的信就知道她隨時掛念著他們。但她不寫這些事,不是顯示她通情達理嗎?她非常謙虛,不會想到自己的小說在死後很久還有人閱讀。就算她有這種野心,那她避免處理由文學觀點來看影響力稍縱即逝的時勢,真是再明智不過了。前幾年描寫世界大戰的小說已是明日黃花。那些書跟每天告訴我們當日新聞的報紙一樣很快成為過眼煙雲。


在奧斯汀·利為簡撰寫的傳記中有一段話,我們只要運用一點想象力就能從中猜出簡多年安靜的鄉居歲月是怎麼過的。“大體上可以認定,留給用人管的事比較少,由男女主人親手做或監督執行的事比較多。關於女主人們,我相信……她們理所當然親自參與到烹飪的高端工作中,調配自制的葡萄酒,提取草藥作為家庭用藥……太太小姐們是不會不屑於紡紗來織家庭內衣褲的。有些太太小姐早餐或飲茶後喜歡自己清洗精選的瓷器。”簡·奧斯汀小姐對於長袍、無邊女帽和圍巾頗有興趣;她擅長針線活,素淨的和裝飾華美的都會做。她喜歡長得好看的青年男子,不反對跟他們打情罵俏。她不但愛跳舞,也喜歡舞臺劇、玩牌和其他比較簡單的娛樂活動。她“著手嘗試的每件事都很成功。我們沒有一個人擲遊戲棒能擲出那麼完美的圈圈,或者手勁兒那麼穩當地把它挑起來。她玩杯球才出神入化呢。在喬頓用的那一個球很容易上手,聽說她曾一連接了一百次,直玩到手痠才停下來”。難怪她頗受小孩子歡迎:他們喜歡她和他們開玩笑,也喜歡聽她說很長、很詳盡的故事。


沒有人能將簡·奧斯汀形容成一個女學究(她並不喜歡這類人),但她一望而知就是有教養的女性。研究她作品的權威查普曼博士曾列出大家確知她看過的書,數量相當可觀。她當然也看長篇小說,範妮·伯尼、瑪麗·埃奇沃斯、拉德克里夫太太的作品(《尤道夫之謎》)她都看過;她還看法文和德文譯過來的小說(包括歌德的《少年維特的煩惱》);此外她能向巴斯和南安普敦的巡迴圖書館借到什麼她就看什麼。莎士比亞的名作她也熟讀,在現代作家中,她閱讀司各特和拜倫的名作,但她最喜歡的詩人好像是科伯——他冷靜、文雅和明智的詩深深地吸引著她。她也讀約翰生和鮑斯韋爾的名作,還有許多史書和不少評論集。


現在我要談到她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她所寫的書。她很早就開始寫作。她在溫切斯特臨終之際,曾送給一個喜歡寫作的侄女一篇口信,大意是說她若肯聽姑姑的忠告,不妨暫時停筆,等十六歲再說,而她自己常希望當年跟侄女現在差不多大時(十二歲到十六歲)多讀一點,少寫一點。當時女性寫書被認為缺乏淑女風範。修道士馬修·格雷戈裡·劉易斯曾撰文說:“我對所有女性文人有一股厭惡、憐憫和輕視。她們該執掌的工具是針而不是筆,針才是她們唯一曾熟練運用的東西。”小說是被人看得很低的一種文學體裁樣式,簡·奧斯汀自己對於詩人沃爾特·司各特爵士居然寫小說也有點震驚。她“小心不讓用人、訪客或家屬以外的人發覺她從事的工作。她寫在小紙片上,很容易收起來,或者用一張吸墨紙蓋住。前門和辦公室之間有個雙開式彈簧門,推開時會吱嘎吱嘎響;但她反對修理這個小毛病,因為有人來她可以提早知道”。她大哥詹姆斯甚至沒告訴當時正在上學的兒子他津津有味閱讀的正是簡姑姑的作品;另一位哥哥亨利在其回憶錄中說:“她若還活著,再多的名聲都沒法誘使她將所寫的作品署上真名。”所以她出版的第一本書《理智與情感》扉頁上註明“一位女士著”。


那不是她最先寫的書。最先寫的小說名叫《第一印象》。她哥哥寫信給一位出版商說要出書,由作者出錢或者用其他方法,是“一份長篇小說稿,共有三冊;長度跟伯尼夫人的《伊芙萊娜》差不多”。出版社退稿回絕。《第一印象》於1796年冬天開始提筆,1797年8月完成:一般認為那就是十六年後出版的《傲慢與偏見》。接著她很快就連續寫了《理智與情感》和《諾桑覺寺》,但運氣也不佳。儘管五年後理查德·克羅斯比先生花十英鎊買下了《諾桑覺寺》——當時名叫《蘇珊》,但他根本沒出版,最後又以原價賣回給作者。由於奧斯汀小姐的小說匿名出版,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低價讓出的書稿是很暢銷很熱門的《傲慢與偏見》作者所寫的。


1798年完成《諾桑覺寺》到1809年之間,她似乎沒寫出什麼大作,只寫了名叫《沃森一家》的片段。對於一個這麼有才氣的作家,隔這麼長的時間沒寫書未免太久了,有人暗示她擱筆是因為談了一場戀愛,使她對別的事情都不感興趣。但這純屬猜測。1798年她年紀很輕——二十四歲——很可能不止一次墜入情網,但她這人很難取悅,可能精神沒受到多大的激擾就淡下來了。她長期擱筆最合情合理的解釋是找不到人出版,感到灰心。她把作品讀給近親聽,他們深深著迷,但她為人謙遜又通情達理,可能認定這些書只能吸引疼她且猜得到書中人物原型是誰的熟人。


反正1809年,也就是她跟母親和姐姐定居在寧靜的喬頓那年,她著手修訂舊稿。1811年,《理智與情感》終於問世了。那時候女人寫作已不再顯得唐突。司布真教授向皇家文學協會發表演說談簡·奧斯汀,引述了伊萊扎·費伊所著的《來自印度的原信》的前言。1782年,有人慫恿費伊女士將稿件出版,可是輿論對“女人寫作”很反感,所以她回絕了。但她1816年在文章裡說:“後來大眾觀點漸漸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在我們不但跟從前一樣有許多女性成為文學書中的角色,為女性增光,而且有許多不裝模作樣的女子無懼於批評風險,大膽地將小舟駛到了浩瀚的大洋,將娛樂或教誨帶給讀者大眾。”


《傲慢與偏見》在1813年出版。簡·奧斯汀以十英鎊賣出了版權。


除了剛才提到的三部小說,她還寫過三部作品,即《曼斯菲爾德莊園》《愛瑪》和《勸導》。她依賴這寥寥幾部作品,聲名穩固。她等了很久才能出書,但一出版,迷人的天賦就獲得了認可。此後不少卓越人士齊聲讚美她。我只引述沃爾特·司各特爵士的話,頗合他一貫的慷慨作風:“那位小姐具有描述尋常人生各種瓜葛、情感和角色的才華,我覺得我沒見過更了不起的。壯觀熱鬧的大場面我可以寫得不輸任何人,但我缺乏細膩優美的筆觸使平凡的事情和人物因描寫真實、情感真切而變得有趣迷人。”


說也奇怪,司各特竟沒提到簡·奧斯汀最寶貴的才華:她的觀察力極其敏銳,她的感想可以啟迪人心,她的幽默感更使其觀察饒富意義,給她的觀點帶來了端莊又活潑的特性。她的視界很狹窄,所有的書寫的都是同類的故事,人物也沒有很大的變化,可以說是由不同觀點看到的同一批人物。她有高度的常識,比誰都知道自己的侷限。她的人生經驗僅限於鄉間社會的小天地,她只要談那些就夠了。她只寫自己知道的事。有人注意到,她從不試圖再現只有男性在場時的談話,因為她肯定從未聽過。


她同意當時普遍流行的看法,從她的書和信件中可以看出,她對於時下狀況相當滿意。她不懷疑社會區別的重要,覺得有貧有富很自然。紳士的小兒子擔任神職,獲頒豐厚的家庭收入,衣食無缺;年輕人為國王服兵役,靠有權有勢的親戚獲得晉升;女性的責任是嫁人,當然是為愛結婚,但也要有令人滿意的財務條件。這一切都是通則,看來奧斯汀小姐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她家跟教士和地主鄉紳有關,她的小說並未描寫其他階級。


她的作品部部精良,而且每一部都有忠誠甚至狂熱的愛慕者,所以很難決定哪一本最好。麥考利認為《曼斯菲爾德莊園》是她最偉大的傑作;另外幾位同樣著名的批評家則比較喜歡《愛瑪》;迪斯累裡讀《傲慢與偏見》讀了十七遍;今天有很多人覺得《勸導》是她最完美的作品。我相信許多讀者公認《傲慢與偏見》是她的代表作,所以我想我們不妨接受他們的判斷。一部作品成為經典,不是因為批評家加以讚美、教授加以闡釋、大學課堂加以研究,而是因為一代一代的許多讀者愛讀,從中得到樂趣,精神上受益良多。


無論正確與否,我自己認為《傲慢與偏見》整體上可以說是這些小說中最令人滿意的一本。《愛瑪》的女主角太勢利眼,我看了很不高興;她對於社會地位低於她的人太高高在上,而我對弗蘭克·丘吉爾和簡·菲爾費克斯的戀情實在提不起特別的興趣。簡·奧斯汀小姐的小說只有這一本我覺得太嘮叨。《曼斯菲爾德莊園》的男女主角範妮和埃德蒙是叫人受不了的假道學;我反而同情缺德、活潑、迷人的亨利和克勞福德。《勸導》具有罕見的魅力,要不是有在萊姆裡傑斯的科布所發生的那段插曲,我不能不說它是六部中最完美的。


簡·奧斯汀在構造非凡人物的事件上確實沒什麼特殊才華,我覺得下面這個情節的構思就很笨拙。路易莎·瑪斯格魯夫登上幾級陡陡的臺階,在她的仰慕者溫特沃斯船長的保護下往下跳去。他沒抓住她,她頭著地跌倒,失去了知覺。書上說他習慣在“讓她跳離”梯凳時伸出雙手去扶她,如果他這樣做,她不可能上梯超過六英尺,而且往下跳時不可能頭著地跌倒。反正她會摔到健壯的海軍情人身上,就算嚇一跳,也不太可能受傷。不知怎麼她竟不省人事,引起一番紛擾,簡直叫人無法置信。人人都方寸大亂。參加過戰鬥且靠戰利品橫財發跡的溫特沃斯船長也嚇得癱瘓。所有相關人士接下來的舉動簡直像白痴,很難相信能堅忍接受親友病痛和死亡的簡·奧斯汀小姐不會覺得他們的舉動愚蠢到極點。


一位博學又機智的批評家卡洛德教授說簡·奧斯汀沒有辦法寫故事,他解釋說他所謂故事是指一連串浪漫或不尋常的事件。不過簡·奧斯汀的才華本來就不在這方面,而她想做的也不是這個。她太有常識,心性太活潑,反而不可能浪漫,她對不尋常的事沒有興趣,比較注意尋常的事。她憑著敏銳的觀察力、嘲諷的反話和戲謔的如珠妙語化尋常為不尋常。我們大多數人所謂的故事是指一則有開頭、中間和結尾的連貫一致的敘事。《傲慢與偏見》的開場很恰當,兩位青年男士跟伊麗莎白·班納特及其姐姐簡·班納特兩姐妹的愛情原是小說的主題,他們在故事開頭上場,最後他們結婚,故事便恰當收場了。這是傳統的大團圓結局。這種結局引起世故人士的不屑。


當然啦,許多婚姻真的不太幸福,也許大部分如此,而且婚姻並非結局,只是進入另一個人生常態罷了。很多作家的小說都以結婚開始,刻畫這樁婚姻的結果。那是他們的權利。但單純的人把結婚看成小說的圓滿結論,我認為該為他們說幾句話。我想他們有此看法,是因為深深感覺到男女結合實現了他們的生物功能;在導向這個高潮的各步驟——愛意發生、遇到阻礙、誤解、公開告白——所自然感受的興趣或關心,如今轉向其結果,亦即他們的子嗣,也就是未來的世代。對大自然而言,每一對男女只是長鏈上的一個環節,每一個環節唯一的重要性是可以讓另一個環節加上去。這是小說家為大團圓結局提出的正當理由。簡·奧斯汀的作品中,知道新郎有可觀的房地產收入,可以帶新娘住進豪宅,周圍有大花園,屋裡擺滿昂貴典雅的傢俱,更是大大增強了讀者的滿足感。


我覺得《傲慢與偏見》是一本結構非常好的書。事情自然而然一件接一件,人的或然率意識一點都未受冒犯。伊麗莎白和簡教養這麼好,言行舉止這麼恰當,她們的母親和三個妹妹卻這麼平庸,也許有些奇怪;可是這一點對於簡·奧斯汀所敘述的故事卻是不可或缺的。我暗自納悶她為什麼不把伊麗莎白和簡塑造成班納特先生跟前妻生的女兒,把書中的班納特太太描寫成後妻,亦即三個小女兒的母親,藉此免掉這個缺憾。筆下的女主角之中,簡·奧斯汀最喜歡伊麗莎白。她曾寫道:“我必須坦白承認,我認為她是有史以來書報上出現過的人物中最討人喜歡的。”有人認為她本人就是伊麗莎白的原型,若是如此,她確實把自己的愉悅個性、興致和勇氣、機智和敏捷、通情達理和正當情感都給了伊麗莎白;我猜她刻畫恬靜、慈和、美麗的簡·班納特時,心中想的是她姐姐卡桑德拉,這想法應該不算唐突。


達西大體被視為可怕的無賴。他的第一項過失是跟一夥人參加公開的舞會時不肯跟不認識或不想認識的人跳舞。這不算可惡的大罪。他向伊麗莎白求婚的時候,確實傲慢得不可原諒,不過自負——對出身和財富的自負——是他主要的性格特點,沒有了這一點根本沒故事可說了。而且他求婚的態度讓作者簡·奧斯汀有機會寫出全書最精彩的一個情節;我們可以想象,奧斯汀憑藉日後得到的經驗,說不定能以另一種方式指出達西的感情,挑起伊麗莎白的反感,卻不必借他之口說出不太可能說的話,讓讀者大吃一驚。


凱瑟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形象可能有點誇張,但我覺得還在喜劇容許的範圍內。比起日常生活來,喜劇看待生活的角度更為活躍,也更為冷靜,些許的誇張(也就是詼諧)常常不算什麼缺點。謹慎地添點詼諧的成分,就像草莓撒上一點糖,很可能使喜劇更加可口。提到凱瑟琳夫人,我們不要忘記在簡·奧斯汀的時代,階級使得富貴人士對於處境比他們低的人有極大的優越感,寄望人家對他們懷著至高的敬意,事實上人家也是如此待他們的。如果說凱瑟琳夫人把伊麗莎白當作白種窮鬼,不屑一顧,我們別忘了伊麗莎白對於嫁給律師丈夫的菲利普斯姨媽也好不到哪裡去。我年輕時代距離簡·奧斯汀寫小說已隔了一百年,我認識幾個上流社會的太太小姐,其自尊自大即使沒那麼引人側目,跟凱瑟琳夫人也並不相差多少。至於柯林斯先生嘛,即使今天誰沒認識幾個又自大又趨炎附勢的人呢?


沒有人覺得簡·奧斯汀是了不起的文體家,她的語言平實而不做作。我想從她的句子裡可以看出約翰生博士的影響。她傾向於使用源自拉丁語的詞彙,而非日常的英語詞彙。這使得她的詞彙帶有一點拘泥感,倒也不討人厭;說真的,往往使如珠妙語更有力。惡毒的話更有不苟言笑的趣味。她筆下的對話非常自然,就是把人家說的話如實寫在紙上。可對於我們而言,則似乎顯得有點做作。所以我們假定18世紀末年輕女孩子交談必是以現在人會嫌矯揉造作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思。


簡·班納特談起情人的妹妹們,曾說:“她們對於他跟我認識這件事一定不友善,這一點我不驚訝,因為他在許多方面都可以做更有利的選擇。”我願意相信她原本就是這樣說話,但我承認,這頗費精神。


我心目中這本迷人作品最大的優點是:其可讀性非常高——比某些更偉大、更著名的小說更可讀。司各特說得沒錯,簡·奧斯汀小姐專門描繪平凡的東西,日常生活的牽扯、情感和人物;沒什麼大不了的事發生,可是你讀到一頁末尾,會急著翻書,想知道下面發生了什麼事;接下來還是沒什麼了不得的大事嘛,你還是同樣焦急地翻到下一頁。


這篇論文完成後,有一天我傍晚赴宴,恰好坐在一位女士旁邊,她跟簡·奧斯汀哥哥的後代有親戚關係。讀者記得吧,這位哥哥繼承了一位表親在肯特郡和漢普郡的大筆產業,照立囑人的遺囑必須改姓奈特。他有幾個女兒,其中一位名叫範妮,是簡·奧斯汀最疼愛的侄女。她長大後嫁給了愛德華·納希布爾爵士。他們的兒子則升為貴族,獲得了佈雷伯恩勳爵的封號。我們邊吃邊談,話題轉到簡·奧斯汀身上,鄰座的女士跟我說,她這位親戚有一封納希布爾夫人寄給她妹妹賴斯太太的信,從未發表過,信上曾談到有名的姑姑。我當然一心想看那封信,不久好心的女士就寄了一份抄本給我。內容令人吃驚,正是那個時代的典型風格,有獨樹一幟的趣味性,我覺得該公之於世。我求得納希布爾夫人的直系後裔佈雷伯恩勳爵的允許,現在得以發表(加粗的正楷字代表她曾畫線的字)。


由信件開頭的字句可以猜出賴斯太太曾聽人說起一些有損她姑姑簡·奧斯汀良好教養的話,感到很不安,就寫信問姐姐那些事有沒有可能萬一是真的。納希布爾夫人答覆如下:


是的,寶貝,依據很多證據,簡姑姑確實不如她那種有才華的人所該有的那般文雅,她若活在五十年後,許多方面會更適合我們比較文雅的品位。她們並不富有,她們主要來往的人物出身並不高,換句話說,只不過是二三流貨色,當然她們雖在智能和智性素養上優於別人,就文雅而言卻跟他們同一水平——但我想她們後半生跟奈特太太交往(她很疼她們,對她們很好),應該大有改進。簡姑姑很聰明,不可能不收起種種“俗氣”(如果這個詞彙能容許的話)的表徵,教她自己更優雅,至少跟一般人交往的時候如此。


兩位姑姑(卡桑德拉和簡)都是在完全忽略社會風俗(我是指時尚等方面)的情況下長大的,如果不是父親的婚姻把她們帶進肯特,加上奈特太太又那麼好心,常常讓其中一位姐妹住在她家,那她們雖然本身聰明怡人,還是會跟不上良好社會的風尚水平。你若討厭聽這些,請你原諒,但我覺得

話在筆尖,自然而然道出了實情。現在已經快到更衣的時間了……


……我是你摯愛的姐姐。

範妮·C·納希布爾


可見你儘管能轟動全世界,很遺憾仍不能打動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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