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齡論善惡獎賞

有心為善,雖善不賞;無心為惡,雖惡不罰。


【原文出處】清朝蒲松齡《聊齋志異·考城隍》


蒲松齡論善惡獎賞

清朝小說家蒲松齡


【譯文出處】刻意去做好事,好事做成了,也不應該給他獎賞;不是故意做壞事,造成了壞的結果,也不應該懲罰他。(自己翻譯)


蒲松齡論善惡獎賞

《聊齋志異》手稿


【畫蛇添足】手頭的幾本白話譯本,涉及到這句話的地方基本都是直接引用,沒有翻譯,因此就只好自己捉刀了。


這句話是把動機看作是獎賞的唯一標準了,可以稱為唯動機論。


唯動機論有它成立的理由,可是也有它不合乎天理人情的地方。現在傳統文化熱中,強調這一思想的時候,注重它成立的理由的人很多,提醒它不合乎天理人情一面的好像極少。


任何事情、任何思想,化繁為簡可以,可是簡單化就應該注意了。而不論是唯動機論還是唯效果論,其實都是把問題簡單化了,把事情的本質方面、關鍵方面撇棄了不少。


從一個方面看,唯動機論重視人在精神上的自覺自願,重視個人的責任和義務,這在無論何時何地都是不能忽視的;但是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現實中,這兩個重視是不應該也不需要和制度上的外在制約、和眾人之間的分工合作相對立的。刻意地做好事,可以是唯恐別人不知道自己在做好事,想做好人,可是這不等於就肯定是心存惡意惡念的,因此只要動機不是惡的,即使不獎勵,起碼應該給予一些鼓勵,比如口頭上的,畢竟不好不等於壞,因為好和壞之間還有不好不壞呢。不是故意地做壞事,如果壞事的結果很嚴重,還存在不可饒恕的過失,也不能不接受懲罰,只是這懲罰應該比故意地做壞事輕些而已。


唯動機論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就是內心的事不好判定,而且容易掩飾。況且由誰來認定一個人的動機是善良還是邪惡,方法上是否可取,結論上是否服人,也是需要考慮進來的。畢竟無論是歷史上還是現實中,強勢之人無論是有權的還是有錢的,玩弄唯動機論於股掌之間,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最後把世道人心敗壞到天下大亂,這樣的事例太多了。


因此,對好事壞事的獎懲,把主觀和客觀統一起來,把動機和效果結合起來,把定性和定量統籌起來,還是應該堅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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