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國公民"確診病例"不能享有"特權",應分類管理治療更合理!

從每日滾動播報的“境外輸入”病例開始,國民們一直關注的是他們是否會佔用我們的共用資源,他們是否享受"特殊待遇"(與國民一樣)!

近日官方給出了2個政策!分為參加醫保和參加商保對接管理!這樣是不是還不夠細化!

人員分類:境外輸入人員大致分為,華僑(外籍)和外籍人員。

不管他們以什麼樣的理由,回到國內,都應該對他們進行分類!

1.以對國家做出的經濟貢獻分類,在質量費用上給予適當的減免

2.有了1條內容,再細化他們的保險分類,區別對待。

為了不傷了外籍人員的心,不能一概全免,像山東似的,落地確診全免!

非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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