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至5月小規模減按1%徵稅,可否提前開具全年發票?

何時開具發票,並非由公司自己確定,而取決於稅法規定。

一、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於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第二章第一節第四條:納稅人應在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開具發票。

那麼,什麼時候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呢?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財稅〔2016〕36號”文件相關規定,總結如下: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款項

許多人片面認為“收款”即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因而可以開票,這是錯誤的。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收取款項”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的前提,乃是“應稅銷售行為發生”。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索款憑據

首先,前提仍是“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同時,“索款憑據”是個法律術語,不是一張“紙”。以下分別列舉。

1、發出貨物並辦妥託收手續

——針對“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

2、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針對“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簽訂書面合同且約定收款日期”。

3、貨物發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

(1)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

(2)預收貨款方式銷售(一般)貨物。

(3)視同銷售

4、關於“委託代銷”,以下情形之一即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1)收到代銷清單

(2)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

(3)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

(三)預收款項——限於“租賃服務”

二、營業收入確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

也就是說,依據會計口徑,符合確認收入條件,也可開具發票;既然開具發票,增值稅納稅義務因而發生。這兒需要強調的是:並非任意開具發票,導致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開具發票的前提,乃是“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

三、銷售預付卡

(一)關於開票

1、售卡時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消費時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綜上所述,始終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關於增值稅

1、售卡時不繳納增值稅。

2、消費時繳納增值稅。

四、給出題目答案

(一)一般情況下,若“應稅銷售行為”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並未發生、收入確認條件也未達到,“減稅期間開具全年發票”並不成立,違反稅法。

(二)對於“租賃服務”,若已預收全年租金,則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可以一併開具發票、申報納稅

(三)對於“銷售預付卡”,雖然可以開票,但開票時不繳納增值稅,起不到“省稅”作用;且始終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雖然總體來講,“三個月把全年發票都開了”基本難以實現,但對於個別具體業務,通過精心籌劃,儘可能在稅法範疇之內多享受一些稅收優惠,也有可能實現

。因為之前寫過一篇文章,這裡不再重複;建議參考:精準籌劃,優惠期不止三個月;三個案例,教您巧用“小規模增值稅減(非湖北)免(湖北)”?

註冊會計師、稅務師。為粉絲解答財稅疑問逾三萬題;原創文章上千。國家級人才庫成員、國家級題庫建設成員;多次國家、省級檢查(組長)。關注老師微信公眾號“草木財稅”(Cmcs201809),直接留言諮詢財稅問題,權威專家免費解答。添加老師微信(TaxYu2018) ,加群交流財稅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