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編寫“執法範本” 嚴格依法防控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江蘇公安機關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維護防疫秩序,嚴厲打擊阻礙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

出臺系列規範編寫“執法範本”

為了切實做到依法防控,江蘇省公安廳認真貫徹《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專門印發適用法律指導意見,對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細化區分,明確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傳染病防治、製售偽劣防護用品、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等16類違法犯罪情形的法律適用,從核查管控、執勤執法、警情處置等方面編寫“教科書式執法”範本,確保各個執法環節都有法可依、標準統一。

南京市公安局啟動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審核機制,由法制支隊統一涉疫情刑事案件立案、採取和變更強制措施及行政處罰審核,確保處罰決定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製售假劣口罩因情節不同,可以適用的罪名就有3個,基層公安機關在辦理這類案件往往難以準確把握。針對這一實際,省公安廳法制總隊專門編寫了執法指導案例,從侵犯的具體客體、侵犯的對象、行為方式、構罪標準等方面作出詳細解釋,釐清3個罪名的界限,目前已編髮指導案例16個,較好地指導基層準確適用法律精準打擊違法犯罪。

依法嚴厲打擊零容忍快偵快辦

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是維護疫情防控秩序的重要保障。江蘇省公安機關堅持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快偵快辦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案件。

全省公安機關緊盯群眾關切的疫情傳播源頭問題,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野生動物違法交易整治工作,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截至目前,共偵破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案件3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查獲各類野生動物9000餘隻。

江蘇各地公安機關把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安全營商環境作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重中之重。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江蘇公安機關破獲干擾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務類刑事案件37起,查處治安案件75起,依法查處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的違法犯罪案件210餘起。

堅持寬嚴相濟實現最佳執法效果

2月10日,彭女士到張家港市公安局東萊派出所報警,稱其通過微信購買額溫槍後一直沒收到貨,被騙9萬元。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迅速找到嫌疑人鄭某。鄭某是中間商且有向上級供貨商訂貨的轉賬憑證,無主觀故意,且事後主動退還了錢款。根據這些具體情況,民警及時辦理了撤案手續。“我們沒有因為疫情防控形勢緊張就人為拔高處罰標準,堅持按事實和法律來辦案,最後雙方對處理結果都很認可!”辦案民警王少星說。

江蘇公安機關嚴把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堅決做到不枉不縱。徐州市銅山區居民高某在微信群發表涉疫不當言論並辱罵村幹部,民警立即依法傳喚並對其教育勸導。高某主動在微信群裡道歉,寫下悔過書,公安機關決定對其批評教育。

江蘇省公安廳明確,在疫情防控、治安巡查和警情現場處置當中,既要嚴格執法,又要充分理解當事人對疫情的焦慮心理,關心關愛群眾,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對出於恐慌或一時不理解而做出過度反應的輕微違法行為,經批評教育能認識錯誤、改正的,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

“當前疫情嚴重,我們聚眾打牌,是不對的……我們自願加入疫情防疫志願者隊伍,為國家作貢獻。”日前,沭陽縣公安局塘溝派出所處理一起聚眾賭博案件時,10餘名參賭和聚集人員經教育後主動認錯,並願意將功補過,到防控卡點當3天志願者,當地村民紛紛稱讚“這個做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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