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完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亮點解析

  日前,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目的是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建立長效機制,促進現代農業健康發展。此次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較之以前有哪些新內容?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如何體現?落實辦法工作中應注意哪些問題?記者就此採訪了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

  改進設施農業用地使用和管理,滿足設施農業多樣化的用地需求

  四川作為農業大省,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耕地面積達1億畝,居全國第6位;林地面積3.6億畝,居全國第3位;竹林面積1752萬畝,居全國第1位;水資源總量達2126億立方米,居全國第2位。同時,四川還是全國五大林區、五大牧區之一,是全國重要糧食主產區和重要農產品保護區,生豬出欄量、油菜籽產量均居全國第一。

  隨著農業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新的農業生產經營方式不斷湧現,規模經營水平和生態環境要求不斷提高,近年來用地出現新情況新需求,面臨新形勢新要求。“原有政策文件適用範圍較窄,一些標準設定不夠靈活,已經不能適應發展需要。再加之各地普遍反映原有的設施農業用地需要由縣級自然資源和農業農村部門審查備案,程序複雜,辦理時限較長。同時,四川省地形地貌複雜,主要以山地、丘陵為主,土地零散,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比例高,設施農業用地很難完全避讓永久基本農田選址,規模化農業生產與發展受限。”四川省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中,我們也發現個別地方存在以設施農業項目為名擅自改變農業用途等違法違規用地行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策有漏洞、監督管理不嚴格,因此相關政策需要進一步完善。”

  進一步完善設施農業用地使用和管理,將有利於滿足設施農業多樣化的用地需求,有利於進一步調動各地發展設施農業的積極性和設施農業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

  健全用途管制 實現有差別化的供地政策

  農業強不強、農村美不美、農民富不富,決定著全面小康社會的成色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質量。“用地難”困擾著鄉村產業發展,為此,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專門談到了要“破解鄉村發展用地難題”。《通知》有針對性地進一步健全用途管制,實現差別化的供地政策,其內容更接地氣、更實用、更具可操作性。

  《通知》合理控制了規模化糧食作物種植的輔助設施用地規模,從現代農業的生產特點和發展實際出發,延長產業鏈,增加了規模化糧食作物種植的輔助設施用地規模需控制在種植面積的1%以內的比例限制,併合理設置了上限,即“種植面積500畝以內的,最多不超過3畝”“種植面積500畝以上的,最多不超過10畝”。《通知》還針對四川的地形條件,將設施農業用地納入農業內部結構調整範圍,並明確列出設施農業用地可佔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的情形。

  四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設施農業用地具有從事農產品生產的特點,有別於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用地,因此明確,設施農業包括作物種植設施(含規模化大田種植配建的設施)和畜禽水產養殖設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不需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同時,考慮興建設施有利於提高農業生產力,對於作物種植中一些設施建設破壞耕地耕作層、又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養殖設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在補劃同等數量、質量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允許少量使用,同時也確保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佈局相對穩定。

  生產是保障供應的源頭和基礎,作為生豬養殖大省,2019年,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出臺了一系列舉措積極保障規模養殖用地促進生豬生產。《通知》規定,生豬養殖的輔助設施用地不受15畝上限限制,經省農業農村廳認定存欄5000頭以上的種豬場、年出欄100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允許使用“不超過項目用地規模的20%,最多不超過20畝”的永久基本農田。

  優化服務與嚴格監管雙線並行

  “《通知》體現了‘優化服務’與‘嚴格監管’相結合。”四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一方面,簡化用地取得方式。將原需由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經營者三方簽訂用地協議,優化為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經營者雙方簽訂用地協議;將原由鄉鎮政府向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優化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經營者向鄉鎮政府備案,提升用地取得效率。

  另一方面,強調嚴格監管。對佔用耕地、使用永久基本農田的程序、數質同等補劃、數據庫更新、核查抽查等進行了嚴格要求。設施農業經營者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就用地事宜協商一致後,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補劃的即可動工建設;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補劃的,經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後即可動工建設。《通知》明確“看護房”繼續執行“大棚房”整治整改標準,控制在“單層、15平方米以內”。

  此外,四川廳相關負責人還提醒,在執行過程中,要嚴格把握“位置關係難以避讓”“少量零星、分散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規定,嚴守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嚴防設施農業用地非農化,確保農地農用;嚴格準確把握設施農業用地的範圍和標準,嚴禁隨意擴大設施農業用地範圍;嚴格做好設施農業用地信息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衛星遙感影像、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掌握動態趨勢,進行實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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