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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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離職的時候必須開離職證明。

曾經有位前同事離職的時候,被老闆刁難無故拖延離職證明。

前同事在離職前就面試好了公司,就等著拿離職證明辦理入職手續。

可被那個老闆一拖再拖,找勞動仲裁部門也進行了溝通,老闆態度良好的敷衍過去,答應一定給提供離職證明。

最後還是一拖再拖才拿到手。

可新公司等不起那個時間,在前同事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前提下,只能另尋他人。

當然,這種不規範的人力資源管理大部分還都只存在於小公司,絕大部分的公司還算是正規的,離職手續辦理的時候就會聽過離職證明的。


那離職證明上的離職原因應該怎麼填?

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會寫標準答案,“個人原因”!

假如,你碰到的是公司給你開具的離職證明上的離職原因為“被開除”,那麼恭喜你,等著拿賠償金吧!

曾經有一個朋友的老闆,為了刁難朋友,讓他離職後不好找工作,故意在離職證明上寫被開除。

朋友自己對這方面的規則並不清楚,糊里糊塗就拿走了。

等到要辦理入職手續的時候,新公司的人事部門以員工被開除為由,希望朋友把這件事情說清楚,因為面試的時候說的並不是自己被開除。

新公司入職不了,朋友無奈查了相關資料。

拿著離職證明直奔老東家的公司,把法規文件以及離職證明甩在了那個老闆面前,要麼給我修改離職原因,要麼給我對應的賠償金,你自己選吧!

這位老闆也是一臉懵,查閱了相關資料後,知道自己幹了件蠢事,灰溜溜地幫同事修改了離職證明,同事才得以入職新公司。

所以,在離職的時候,除了要注意是否簽訂過保密協議,以及離職證明文件,最重要的得看看離職原因寫的是啥,別稀裡糊塗就拿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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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一定要記住,離職的時候,一定要開離職證明。在這件事上,我吃虧過。那時剛畢業出來工作,離職後沒有人提醒我,也就沒有開離職證明。


等找到一份新工作時,辦理入職時,新公司明確要離職證明。結果我回去找原公司開,原公司並不想給我開,可能是嫌麻煩吧,真的是人走茶涼。拖了好久,才給我開。在這期間,新公司已經找到新的員工。


01.公司不開離職證明,要怎麼做

要是離職的時候,公司不給開。有三種解決辦法,第一種是跟公司溝通。要是公司還不同意,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第三種是提交仲裁,還可以進行索賠。


剛開始的時候,可以先好好跟公司溝通。要是對方不同意,態度就要強硬點。通常公司也不會無緣無故的不給你開離職證明,這對公司也沒有好處。


02.為什麼公司要離職證明?

很多人奇怪為什麼到新公司上崗,還要前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呢?有幾個方面的原因,公司擔心你在兩家公司上班,洩露公司的秘密。


其次新公司擔心你和原來的公司,還有勞動關係還沒有解決。這對於新公司來說,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進行社保轉移的時候,也要用到離職證明


總之,在離職的時候,記得開離職證明。這是公司要給的,不用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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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必須開離職證明!

這個問題,我將會揭開離職證明的謎底,因為我恰巧做了十幾年的人力資源經理。這個問題,我回答會比較真實靠譜。

一、合法合規的離職證明,應該包括哪些?

離職證明,是證明此人在某公司上過班,從事過這個職位,在職時間段。有更詳細的會增加薪資待遇,納稅情況。另外,會陳述此人已經與上家公司解除了勞動關係,在上家公司有無違法亂紀行為,有無簽訂保密協議。然後,蓋上家公司的公章。相當於上家公司為此人這段工作出了證明。

從信息量上來分析,離職證明很重要很關鍵。也順便提醒一下,離職證明不能隨便開,會負法律責任的,請慎重。



二、從新單位即用人單位角度來說

1、入職手續等必要條件,更是證明材料之一

公司HR招人,離職證明,是其面試所說的工作經歷的驗證,更是辦理入職手續的必要條件!

因為現在很多職場高手,包裝得特別好,對面試中的各種問題,輕鬆應對,過五關斬六將,很快就拿到offer。

雖然HR對其懷疑,更不能只憑一面之詞就完全相信對方所說,那這個時候,離職證明就作為強有力的證明材料之一。也是求職者在上家工作經歷的身份證。

同時,也是求職者與上家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的證明,也是有無保密協議的證明,就不存在雙重用工和競爭協議的法律責任了。

更作為勞動關係的解除證明,也說明社保公積金的已經轉出了,便於新單位及時轉入五險一金了。

2、是參與所在省份福利政策的必備材料

例如,上海這邊辦理居住證積分,就要求,必須呈上申請人所有工作經歷的離職證明。如果你缺了某家公司,而這個公司最倒黴的是倒閉了,或失去聯繫等,就辦不了這家公司離職證明。也就意味著辦不了積分。

而上海居住證積分,價值等同於在上海戶口。對在上海出生的子女,從幼兒園一直可以讀到高中,然後等同上海戶籍,一起參加高考。上海戶籍考985、211,會比其他內部及西部省份容易的多了,即進入名牌大學的成功率會更高。

這也是上海對外地人的一個很重要的福利,福及子女教育。所以,你說重要不重要?

3、個人法律角度,屬於自我保護的證明

一旦與之前公司發生某種法律糾紛,這時,離職證明的意義就出來。某種程度,也是求職者自我保護的證明。



三、怎麼辦理及注意事項

離職證明,等離職手續辦理結束、交接確認、工資核算確認、社保公積金轉出等之後,公司會給予你開具離職證明,這個是明文規定的,因此,公司沒理由拒絕不開。

溫馨提示,不要等過了幾個月,甚至幾年後,才找上家單位開,那會很麻煩,甚至開不了。

因為之前的檔案沒有了,或之前的人事也離職了,查無可查,人家自然不願意給你了,再加上離職證明隨便開,要負法律責任的,誰敢亂開啊,你說是吧?

切記,必須在離開公司的當天,拿到離職證明。

以上是老錢我的解密,歡迎深入溝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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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職需要開離職證明的原因,之前的問答中也有回答,在此再一次的回答這個問題。

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我的回答是:是的,一定要讓公司開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看似只是一家紙,哪家公司都可以製作,獲取也不難,但是對產生勞動關係的各方來講,卻是十分重要勞資關係證明資料。擁有離職證明的那一刻起,即標誌著勞動者現在是一位自由的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滿意的工資,而不用擔心因此受到原來公司的反對或者因此承擔法律風險。

離職證明涉及諸多利益與各方因素,為此我為大家分別道來。

01.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的危害。

公司開具離職證明是《勞動合同法》所要求的法定義務,如果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之後勞動監察部門除要求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外,還需要面對執法部門的行政經濟處罰。

參考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如果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可以依據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02.如果勞動者沒有“離職證明”的危害或可能面對的後果。

勞動者如果沒有上家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其實可以理解成在上家公司沒有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願意出具“離職證明”。因此會導致自己在未來的求職道路上受阻,為了避免求職受阻,還是希望能夠把這個紙拿到手比較穩妥。

同時“離職證明”也是說明自己與原來公司所有的一切勞動關係已經合法解除,不存在任何其它意外因素,標明自已現在是一位自由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的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

參考依據:根據勞動合法第三十九第四款的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並不會承擔任何損失。

03.新用人單位會盡量避免錄用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人。

因為錄用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人,可能存在還未與上家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對新公司錄用此人產生勞動風險。為此如果沒能“離職證明”佐證,原來公司可以向你新入職公司要求賠償的行為會得到法律的支持,這也是入職新工作單位時,新工作單位要求求職者出具“離職證明”的原因。

參考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為此很多求職者無法出具“離職證明”時,新用人單位寧願不錄用也不願意招惹麻煩。

綜上所述:“離職證明”看似只是一張無多大用處的紙,但對原用人單位、新用人單位、求職者三方來講都至關重要,為此還是請要求原單位開具比較穩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求職者無法提供“離職證明”時,新用人單位會要求新求職者自己書寫“離職申明承諾書”來規避自己的錄用風險,這樣就把所有責任推向求職者個人。如果原來單位未開據“離職證明”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要求求職者或者新用人單位進行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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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導讀:需要!需要!需要!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不單單是證明你已經不在這家公司工作,還有這三大作用,都是和“錢”相關的!!!建議收藏!

我是作為互聯網公司的合夥人+運營總監的角度給大家分析的,平時接觸這些證明也是比較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工資證明

離職證明一般在你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公司會給你統一開具的,目前勞動法都是有要求的。除了能證明你與當前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了,為什麼與工資有關呢?

如果你在離職的時候,錯過了發工資的日子。然後在下一個工資日沒有給你發工資,或者以各種理由不給你發工資。這個時候“離職證明”將成為你去勞動仲裁時的有效證明!所以如果你在離職時,還有工資沒有發放,務必讓工資給你開具好證明!

二、領取失業補貼

如果你在離職公司有給你上連續12個月的社保,不是你本人主動辭職而中斷的就業(就是被裁員或公司破產),在勞動保障部門有登記,且有求職意向的話,是可以領幾個月的失業金的,具體幾個月要看你的工齡,原則是需要繳滿1年的社保,能領取一個月的失業金,如果你滿10年工齡,那麼你就可以領到10個月補貼。我所在的天津地區基本上第一到第十二個月的失業金,月發放標準為1240元。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失業金,月發放1200元。

想要領取補貼的話,離職證明是很重要的憑證!務必開好!

三、重新上社保需要

你換工作後,社保也是需要跟著你轉移的。你只有開具了離職證明,才能有憑據去你自己所屬的人事關係所在地辦理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以及社保和公積金的轉移。如果沒有離職證明,則是按照規定無法辦理。新公司如果要開始給你上社保的話,需要給你辦理社保轉移的。這個時候需要提供相應的離職證明,這樣公司才能給你轉移社保的。不然無法給你辦理社保轉移的。

如果你的社保出現斷繳,斷繳期間需要補繳社保的話,也是需要你持有相關的離職證明的。不過各地區要求有所不同,以當地社保局的要求為準。

開具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1、注意離職證明的格式,如果你離職公司有統一的離職證明,可以用公司的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沒有離職證明模板,會讓你自己寫好,然後公司蓋章。這個時候千萬不要隨便自己手寫一個,離職證明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可以上網上找好範本,提前打印填寫好,再去找公司蓋章。

2、你的離職證明還要注意是不是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和“社保繳納單位”以及“離職證明單位”一致?這三個必須是一致的,如果不一樣,這份離職證明開具完,蓋好章也是沒有用的!所以務必確認好之後,再讓公司蓋公章!

3、離職證明必須包含的信息有: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起止時間、擔任的職務、離職原因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單位公章及時間!

結語:雖然說離職證明只是在離職時的一張紙,但是確實和你錢密切相關的證明。務必收好!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給我留言。我是互聯網公司的運營總監+合夥人,基本公司運營相關問題我都是瞭解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職場導讀


離職證明主要是在下一家單位入職的時候需要提供。


現在只要稍微具有一點規模的公司都會要求入職員工提供上一家單位的離職證明。所以建議你辦離職手續時,就把離職證明開好。


一、為什麼一定要讓公司開離職證明呢?


1. 萬一你入職的下一家單位在異地,到時候人事部需要你提供,你肯定不方便再回原單位再開具,所以在上家單位辦離職手續的時候,就把離職證明辦了。


2.用以證明你和原單位沒有任何工作瓜葛了。站在新單位角度,他們也不希望自己招的員工和之前公司還有勞動糾紛。萬一牽涉到利益,打官司,問題就大了。所以作為員工,還是手續齊全吧。


3.新單位方便繳納社保。如果你與原單位不解除勞動關係,新單位也不便繳納社保。


二、怎麼開離職證明呢?


現在正規的公司人事部都會主動提供離職證明。如果你的單位人事部沒有給你,那麼請自己申請。


還有的小公司說實話都沒有什麼人事部,這個時候我建議你自己在網上找些模版編輯一份,然後交給公司老闆蓋個章即可。

三、離職證明要包括哪些?


離職證明模版大同小異,沒有硬性要求。只要一些基本重要的信息列清楚即可。例如:離職人姓名、離職日期、企業名稱加蓋公章。


總之操作起來非常方便,大家還是在離職前開具好吧。


Ta在叢中笑


對這個問題需要明確向勞動者說的是,如果你從一家用人單位離職了,一定要要求用人單位給你開具離職證明,因為離職證明不單單是為了你找下一個工作提供方便,而且這是法律規定的公司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如果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可以依據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可見離職證明的重要性。

離職證明不單能夠證明你與上一家公司已經結清了你所有的工作,而且也表明你與上一家公司沒有任何法律糾紛,也不會存在任何的勞動關係,所以一般你在找工作的時候,下一家用人單位才容易錄用你。如果你沒有離職證明,人家會以為你是不是沒有從上一家單位離職或者即使離職了,是不是還存在一些法律糾紛?

往往,這種情況下,下一家用人單位是不太放心錄用你的,因為誰也不願意所招的員工成天的官司纏身,這樣不但會影響工作,而且也會給新的用人單位造成一定的影響。比如,如果你從未與上一家公司離職,又入職新的一家單位,會導致存在兩個勞動關係,這種情況下,第二個用人單位也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所以如果你離職了,一定要求用人單位給你出具離職證明,如果不出具的話,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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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是的,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

原因:

一、下家公司辦理入職時需要

正規公司在辦理入職時都會要求你提供離職證明:

一是,確認你已經和上家公司完成了工作交接,解除了勞動合同,避免糾紛。

二是,確認你在上家公司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你簡歷上提供的一致。

三是,通過離職證明還可以確認你離開上家公司的原因,是主動離職,還是被開除的。

正規公司離職時都會給開離職證明,如果你沒有,那新入職的公司就會懷疑你是否是非正常離職,離職的動機需要再做背景調查。

二、辦理公積金提取或社保遷移等業務時需要

比如,我之前在長沙交了公積金,後來我離開長沙,想辦理離職公積金提取,這時公積金中心會讓你準備離職證明等材料。

三、領取失業保險時需要用到

交了五險一金的公司,這五險裡有一險是失業保險。如果是因公司倒閉等被動的原因離職的,可以去社保中心申請領取失業保險,而領失業保險時也是需要用到離職證明的。

結語

正規的大公司,在你離職時會幫你準備好離職證明。有些小公司,不會主動幫你開,這時就需要你自己主動要求公司幫你開,否則離開了公司,有些小公司就不再願意開了,到時候會很麻煩。


豆芽的小窩


關於這個問題我已經多次為職場小夥伴解答一下。正值特殊時期,可能近期也會有不少職場小夥伴要辦理離職手續,所以離職證明這個資料到底離職時應不應該拿到,答案是不一定,關鍵我們要看你是屬於哪種情況,這個《離職證明》對於你來說意義何在。

離職為什麼要證明

離職證明是由用人單位在你辦理完全部離職手續後,給離職員工證明其在崗工作的證明資料,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後,也會按照規定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也是你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解聘不需要離職證明

如果你在入職前後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那等你離職時,用人單位會到當地人社局為你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後,會給到你一份《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一式三份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這兩份證明就是你的離職證明,在你未來找到新工作單位時,對方也需要你提交這兩份資料驗看入職,接續你的社會保險也會用到這個,所以需要妥善保管。

離職證明是你的勞動關係證明證據

有的企業不籤勞動合同,在你被辭退離職時,你就要主動向單位人事部門索要《離職證明》,你有了這個《離職證明》可以用於未來找工作和申請勞動仲裁,證明你與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證據,所以這個證明必須要有。

試用期離職不必離職證明

如果親是在試用期離職的,不論是單位辭退離職還是你主動離職,這個《離職證明》單位不主動給可以不要,因為試用期工作履歷時間比較短,對於實習生或者應屆畢業生來說意義都不大,所以試用期或者工作較短的臨工任務,離職時不必需要這個證明。

單位不給離職證明怎麼辦

如果對於需要在事後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民事訴訟索賠的,個人提出後如果單位不給證明,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反映舉報,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為你出具這個證明資料;如果不慎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遺失也不要擔心,本人只要持身份證、《勞動合同》到當地人社局檔案科辦理提檔手續就行,因為只要是正式解聘的勞動合同相關資料都會在人社局備檔,所以只要你去人社局申請查檔,就可以看到這份證明,然後再複印出來就行。


職場戰鬥力


離職的時候一定要讓公司開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為什麼要有離職證明?

一是證明你現階段是自由身,已經與上家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再無糾紛。

二是可以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被公司辭退可以領取失業金。

三是一般正規的公司都會要求入職者出具離職證明。如果離職時沒有開,還要花時間去前公司。

把這張截圖給你們行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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