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狗把貓打死了是什麼罪?有何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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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刑法的角度講,狗或者貓都屬於財產,如果將其打死,只是侵犯了財產利益,如果不是主觀故意,且價值不菲,是很難構成犯罪的。

構成犯罪是需要構成要件的,首先你的行為損害了社會法益,就是對狗貓享有的財產所有權。其次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過失,且沒有免責的情形。比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險。

狗和貓作為家庭生活中常見的寵物,與人們的生活聯繫緊密,不管對寵物賦予多高的身份和地位,在法律上它只是一種財物。如果這隻寵物價值不菲,而且存在主觀故意,肯定會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

查遍了相關案例,暫時還沒有發現打死狗或貓構成犯罪的,一般情況下構成民事侵權承擔賠償責任。我想法官和檢察官是理智的,如果因為打死狗打死貓而輕易定罪,處以刑罰,開這個先例,肯定會招來民眾議論,絕對不亞於當年南京的彭宇案。


老劉的後花園


怪事年年有,今年更加奇,

農村禁養畜,小區成狗場。

也請媒體關注一下城市小區裡的環境與公共安全,現在的養狗人遛狗不牽繩不帶套不撿狗屎,把小區當狗廁所,該禁止的是城市小區裡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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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現行仍在執行的法律,未辦證和未打疫苗的狗統稱為野狗即流浪狗,公安幹警和廣大群眾有權捕殺,重申打狗英雄免負民事責任!遛狗不拴繩或不控制住狗,威脅傷害他人,造成受害人自衛還擊打死狗子,不負任何責任!


李老師69767718


你好,一般的家養貓和狗屬於他人財產,打傷、打死他人的貓狗,從性質上來說相當於損壞他人的財物,根據打死他人貓狗的目的不同,可能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或者尋釁滋事罪。如果目的是毀壞財物,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目的是無事生非、追求刺激等寬泛的原因,則觸犯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對於構成犯罪的標準,通常是以損壞財物的價值或者次數來判定,如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構成尋釁滋事罪;對於故意毀壞財物罪,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有少部分貓類屬於國家保護動物,如果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打死這類動物,可能涉嫌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稜鏡說法


你們這樣說不是在打愛狗人士的臉嗎?愛狗人士天天說生命都是平等的,怎麼到了我國法律上,狗成了物呢?既然生命是平等的,為啥刑法裡找不出殺狗償命呢?殺人償命是全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規定殺狗償命。這是怎麼回事?請法律專家或懂法律的高人解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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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子是世上最醜陋的物種,打死一條狗如同除四害,功德無量。法律是保護人類的,從沒有一個字提到狗,所以打狗虐狗條狗,隨意,全憑你興趣。


不差錢的楊白勞


首先,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的範疇。

如果人家貓狗沒招惹你,你出於個人原因毫無緣由的毆打有主貓狗並致死,那麼可能構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這個要根據行為人主觀方面等多種因素綜合認定,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

具體法律依據為《刑法》第275條。


樓上石子


沒頭腦的問題,把人打死是什麼罪?狗可以作為家庭成員,有人視著兒子老公,那狗犯事了是不是應該同罪。狗當成物,你不拴繩不打嘴套誰證明是你的狗打死了你說賠償多少?咬死人你是不是賠人家命?狗是財產辦狗證沒有上戶口沒有打預防計沒有?物權法不支持是你財產!你的狗在路上違反交通事故造成事故算誰的?你是怎麼想?


手機用深喉


打死流浪狗貓有人會說是傷天害理。

打死家養的貓狗,說是損壞公私財物罪沒問題吧?根據情況還可能惹上尋釁滋事罪,擾亂社會治安罪……”


老宋如是說


胡扯!流浪狗傷人擾民打死就是為除害。再說貓狗本來就是一道菜!自養自吃不犯法!吃狗肉就是愛國!流浪狗這麼多不靠吃,靠什麼!不吃才可怕!美國鯉魚,澳洲野兔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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