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逝世一個月後,很多國家開始使用這個名字:SARS-CoV-2

儘管多位中國科學家極力反對,但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還是將新冠病毒命名為SARS-CoV-2。

日前,多家國內權威媒體對此進行了廣泛報道。

3月2日,《自然》雜誌子刊《微生物學》發表了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ICTV)冠狀病毒研究小組關於新冠病毒分類和命名的共識文章。文章說,新冠病毒被正式命名為SARS-CoV-2,物種為SARS相關冠狀病毒。

然而,這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命名是不同的。

據悉,幾乎同時,世界衛生組織(WHO)總幹事譚德賽宣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將正式被命名為“COVID-19”。

21世紀經濟報道在報道中指出,由於分類名中帶有SARS字樣,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給出的這一結果頗為叫人迷惑。它與2003年爆發非典疫情的SARS病毒關係究竟是怎樣的?

在國際範圍內,病毒的命名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負責。根據國際病毒分類委員介紹,新病毒造成疾病爆發時,世界衛生組織負責命名疾病名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負責命名病毒的分類名。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冠狀病毒研究小組的論文說:“雖然SARS-CoV-2並非SARS-CoV的後代,而且每一種病毒的傳入可能是由未知的外部因素促成的。但這兩種病毒在遺傳上是非常接近的,因為它們的進化歷史和特徵是相互驗證的。”

該論文指出,新冠病毒屬於巢病毒目冠狀病毒科正冠狀病毒亞科Betacoronavirus屬Sarbecovirus亞屬類SARS病毒種,與2003年導致非典的病毒SARS-CoV屬於相同病毒種。

值得一提到是,該命名是2月12日左右被確定,但到了2月19日,多名中國科學家聯名反對,他們認為帶有SARS的命名方式,會混淆“非典”(SARS)和新冠肺炎兩種疾病。

復旦大學病原微生物研究所所長姜世勃、中國疾控中心主任高福、中科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研究員石正麗等中國學者在《柳葉刀》上發文稱,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為新冠病毒所取的“SARS-CoV-2”有誤導性,暗示它會導致SARS或類似疾病,尤其會對一些病毒學知識不足的科學家及公眾產生誤導,這種新病毒是一種自然演化的病毒,與所有其他SARS樣或SARS相關冠狀病毒不同。

上述中國科學家還表示呼籲,這一引起國際廣泛關注的流行病毒應該擁有自己的獨特名稱,並建議定名為“2019年人冠狀病毒”(HCoV-19)。

作為極力反對者之一中國疾控中心主任高福,曾在接受中國科學報採訪時說:“沒有證實這是(最終)結論命名,我也認為不妥。”

多家媒體披露的消息顯示,支持高福的中國科學家不再少數。

另據新京報披露,發表論文並對新冠病毒進行命名的是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ICTV )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參與論文的十幾名成員多來自歐美研究機構,亞洲研究機構只有一人,來自香港大學。

但此後,事態發生了變化。

距此次疫情的“吹哨人”李W亮逝世滿月的兩天前,即當地時間3月5日,《柳葉刀》在線發表了美國喬治梅森大學系統生物學教授吳雲濤、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教授金冬雁、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教授黃耀偉等12位來自中國和美國的華人學者撰寫的通訊文章。

文章稱採用“SARS-CoV-2”命名新冠病毒,符合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CTV)的命名原則,“是恰當的(appropriate)” 。

據悉,這些支持的專家分別是:

Yuntao Wu(吳雲濤)喬治梅森大學;

Wenzhe Ho (霍文哲)坦普爾大學

Yaowei Huang(黃耀偉)浙江大學

Dong-Yan Jin(金冬雁)香港大學

Shiyue Li(李十月)武漢大學

Shan-Lu Liu(劉善慮)俄亥俄州立大學

Xuefeng Liu(劉學鋒)喬治敦大學

Jianming Qiu(邱建明)堪薩斯大學

Yongming Sang(桑永明)田納西州立大學

Qiuhong Wang(王秋紅)俄亥俄州立大學

Kwok-Yung Yuen(袁國勇)香港大學

Zhi-Ming Zheng(鄭志明)美國NIH國家腫瘤研究所

上述12位學者撰寫的文章認為,將新冠病毒命名為SARS-CoV-2符合命名規則,並且不會引發不利的社會、經濟後果。

值得一提到是,儘管不少國家和地區已開始正式啟用“SARS-CoV-2”這個新名稱,但在中國,該名稱仍處於討論階段。

“吹哨人”逝世一個月後,很多國家開始使用這個名字:SARS-CoV-2

編排:戴衛 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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