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國家稅務總局瑞安市稅務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趙慶文(副科級)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5年農曆年底至2019年7月份,被告人趙慶文在先後擔任原瑞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國家稅務總局瑞安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其分管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二科、人事教育科(股)等部門、聯繫塘下稅務分局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
2019年12月13日,被告人趙慶文被瑞安市監察委員會留置,並於2020年1月22日被決定逮捕。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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