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人員憑“綠碼”和相關證明可有序流動

3月13日,黃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第38號通告,按照“分區分級、分類分時、安全有序”的原則,就交通管控和人員安全有序流動通告如下:

一、恢復黃石城區道路紅綠燈信號和大廣高速黃石西客運進出通道,取消巡遊出租車單雙號限行管控。

二、3月14日6:30起,逐步恢復黃石城區公交線路(9路、14路、16路、19路公交除外)。乘客須出示“綠碼”、配合測溫後乘車。

三、省內中低風險地區返黃的復工復產人員及滯留的黃石籍人員,憑個人“綠碼”或健康證明經測溫查驗後進入我市。省內高風險地區返黃的復工復產人員及滯留的黃石籍人員,憑個人“綠碼”或健康證明、接收地單位或社區(村)接收證明採取“點對點”方式,經測溫查驗登記後入黃。

四、赴省內其他市州復工復產和返鄉人員及車輛,憑個人“綠碼”或健康證明,經測溫查驗登記後離黃。

五、省外返黃復工復產人員及車輛和滯留省外黃石籍人員及車輛,憑現居住地社區(村)或相關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監測證明,經測溫查驗登記後入黃。

六、嚴格管控在黃人員及車輛離鄂通道。在黃滯留人員及車輛離鄂(北京市除外),憑司乘人員健康“綠碼”、接收地單位或社區(村)接收證明(註明全部司乘人員相關信息)向現居住地所在縣(市、區)指揮部提出離鄂申請(附件:在黃人員離鄂申請書),現居住地所在縣(市、區)指揮部為離鄂人員出具健康證明,採取“點對點、一站式”辦法,經測溫查驗登記後離黃。

七、所有流動人員需佩戴口罩,主動出示個人“綠碼”或健康證明,配合接受測溫。到達目的地後主動向社區(村)報備,自覺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

除公交恢復時間以外,其他措施從3月13日12:00起執行。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劉娜 通訊員 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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