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思輿情:面對爭議輿情,公安部門如何應對?

樂思輿情:面對爭議輿情,公安部門如何應對?


對於感性與理性的爭辯,有一條鐵則是不變的:讓輿情歸輿情,讓法律歸法律。但在案件發生時,實際操作卻往往難以遵循這條鐵則。在新媒體蓬勃發展的今天,網絡輿情擁有掀起社會滔天巨浪的力量,而法律常常與輿情道德觀念相沖突,給相關部門依法辦事帶來了巨大的輿論壓力。當今網民,秉持“求法不如求媒體”想法的不在少數,而且這也確實有一定效果。例如,今年年初發生的“見義勇為反被刑拘”一案中,相關公安部門對案件的處置,就遭受了網絡大量輿情非議。

今年2月份,“福州男子見義勇為反被刑拘14日”的新聞開始在網絡流傳,並迅速擴散至各大社交媒體的熱點榜首。據悉,2018年12月,涉案當事人趙宇與妻子在家中突然聽見樓下傳來“救命”“強姦”的呼救聲,便迅速趕到樓下房間,發現一名男子正在掐著一名女子的脖子並實行毆打。趙宇立刻出手製止,在對方毆打趙宇兩拳並試圖掰趙宇手指後,趙宇實行防衛,踢擊擊中施暴男子腹部。隨後兩人未再發生肢體糾纏,趙宇離開房間。趙宇該踢擊造成男子橫結腸破裂,經鑑定為重傷二級。事後,趙宇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為由刑事拘留,後被家人保釋。直到今年2月,趙宇通過自己的律師得知自己若被判處故意傷害罪可能要面臨3-7年的牢獄生活,還要支付20-60萬元的賠償,最終決定依靠媒體力量,將自己的經歷通過網絡擴散出去,希望能夠獲得幫助。

該事件經歷了三個階段。從趙宇媒體發聲到相關部門沉默的空窗期,到當地公安局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將移送檢方起訴,到最終檢方對趙宇做出不起訴決定,糾正趙宇一案的處理。在每個階段,都有強烈的輿情洪流衝擊案件本身,使得案件的輿情處置難度節節提高。在第一階段,由於事件爆發不久且公安部門沒有及時應對,輿情矛盾的焦點主要集中於對公安部門拘留結果的質疑和對施暴者沒有受到法律懲罰的疑問。隨後,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公安部門仍然依法將趙宇轉交檢方起訴,而這一“違反民意”的行為進一步引爆了網絡輿情,諸如“以後誰敢見義勇為”的不正價值觀輿情在網絡激起大量共鳴。儘管公安機關完全依法合理,遵循“讓輿情歸輿情,讓法律歸法律”的鐵則辦事,但由於工作過程缺乏對網絡輿情的引導與管理,任由網民感性發酵,事態進一步惡化,對公安機關的信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最後,檢方認定趙宇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併為趙宇頒發見義勇為證書,引發網絡輿情反思,引發了“執法是否被輿情左右”的爭論,質疑其修改案件處理結果是“迫於輿論壓力”。整個事件中,公安部門的執法行為並無過錯,但卻始終處於輿情爭議漩渦的中心。



樂思輿情:面對爭議輿情,公安部門如何應對?


從這起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公安部門能夠在事發階段就對輿情進行引導,將輿情磨合到能夠接軌公安部門接下來的辦案手續,使得網絡輿情與公安不在初始階段就顯得如此“正鋒相對”,能夠對平息後續的輿情風波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因此,當處理容易引起傳統道德與法律法規衝突、引起民眾共情效應與執法嚴肅衝突等輿情爭議的複雜案件時候,公安部門需要時刻注意輿情的發展並第一時間為公安部門的後續執法行為做好網絡輿情引導應對工作。堅持依法辦事是第一要義,但也要做好民眾的普法教育工作。

根據樂思軟件的研究分析,目前網絡上針對執法、司法等輿情以負面居多,許多事件也存在著民眾共情催生的道德正義與公安依法執法的法律正義的衝突。造成相關現象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是,目前輿情事件,超過九成都由各類自媒體社交平臺曝光,其中“首因效應”的存在使得大眾被各類媒體搶先灌輸的第一印象固化了思維,導致較難再接受之其他官方部門做出的聲明,但也不能保持沉默。在這樣輿論態勢下,公安部門輿情應對一旦有所疏忽,就極容易造成網絡輿情發酵,甚至激化民眾與公安部門之間的社會矛盾。儘管現在網絡實名制讓網絡違法犯罪成本大大上升,但仍然無法遏制惡性輿情事件的爆發。在面對爭議案件時,公安部門應當主動出擊,適應融入已成為輿論發生主場的網絡媒體平臺,將之化為宣傳公安正能量、提高社會法治化建設的平臺。

由於公安日常工作集中於對案件本身的偵查,經常會疏忽公安執法宣傳工作和輿情引導工作,尤其是地方公安機關的輿情部門對於輿情的處置方法較為淺薄,治標損本,平息輿情後也會再度因為同類輿情而受到損害。

因此,輿情應對不能一味“管控”,更不能“默不吭聲”。不要一遇到負面輿情就進行“封、刪、堵”,也不能明明瞭解相關案件會引發輿情譁然,卻依舊選擇沉默應對。這些都只會招致更嚴重的輿情後果。另外,輿情處置不健全包括部門間信息不夠通暢,輿情應對與公安案件偵查整體工作沒有形成有機結合,輿情部門難以對龐大的網絡輿情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及時篩選;缺乏完善的輿情應對預案,在遭遇輿情事件時無法及時快速地應對,錯失輿情引導的黃金時間等。


樂思輿情:面對爭議輿情,公安部門如何應對?


公安部更應該秉持執法公正,依法用嚴正的案件事實與專業的法律知識第一時間應對輿情,開展相關法律知識講堂等普及活動,在複雜輿情應對時要尤其為執法的順利進行做好輿情鋪墊,如事先使用KOL的影響力引導公眾輿論向法律理性的方向轉變,採用主流權威媒體對相關法律正義的價值觀進行闡述,對輿情堅信的“道德正義”進行恰到的引導。且平時做好執法宣傳工作,讓大眾懂法,保持理智看待案件。同時,建立部門間情報共享中心,將輿情應對與執法工作有機結合,及時將執法情況客觀具體地向社會公佈,加強部門工作之間的聯繫。輿情部門應第一時間將輿情信息提交至執法工作部門,執法部門與輿情部門整合信息,合力制定輿情應對措施。

另外,公安部門應當做到對敏感爭議案件進行準確分類,確立輿情預防機制。公安不僅要在事後對案件進行詳盡的普法說明,在案件發生與執法偵查過程中也應當注重輿情處置,在應對輿情時要充分考慮到大眾輿情的預期,提前進行輿情引導,對社會上誇大、不實的信息及時處置,避免公眾在開始就被網絡“帶節奏”。同時,公安部門要深化媒體意識,提升公安部門的輿情應對水平。當今相關案件輿情大多由社會媒體與KOL(意見領袖)發聲招致輿情浪湧,引發網絡輿情爆炸。如今各類自媒體意見領袖在網絡上的輿情影響力已經達到一句話就能引發一場輿情海嘯的嚴重程度,公安機關不能落後網絡時代,也應當加強與社會媒體的合作,不僅要通過官方渠道對輿情進行引導,也要發揮廣大社會媒體的力量對民眾開展普法教育,讓民眾能夠從開始就客觀認識到法律正義。同時,注重意見領袖的培養。當輿情爆發時,意見領袖能夠對輿情引導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讓公安部門執法時的輿情環境得到改善,避免“孤軍奮戰”。

而且,當今時代,公安落後的輿情監測技術不能適應當今嚴峻的網絡輿情環境。輿情監測涉及信息技術領域,許多公安部門目前在用的輿情監控系統功能較為陳舊,覆蓋面不全,數據分析較為簡陋,還需要分散人力來協助處理廣袤如海的輿情信息,從客觀上導致了公安部門輿情應對不及時、效率極其低下等問題。對此,公安部門需要及時更換更為專業的輿情監測系統,只有第一時間掌握情報,才能第一時間應對輿情。


樂思輿情:面對爭議輿情,公安部門如何應對?


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能夠第一時間為公安部門全面監測相關爭議案件引發的任何網絡輿論細節,能夠高速採集國內外網絡各大平臺的相關信息,自動分析輿情走勢並生成詳盡的報告,省去公安部門遲滯人力成本,讓公安部門的輿情管理和執法能夠有機結合,在時效至上的網絡社會中為公安部門及時制定輿情應對措施提供黃金時間。同時,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能夠準確、快速、全面抓取全國各省市公安輿情動態與社情民意,一旦發現負面輿情,第一時間預警並通知公安部門,為公安增強民眾互動、完善公安執法與輿情管理體系提供高效的數據資料和技術支持。

當今社會,公安網絡輿情越來越難被引導。公安部門應當積極適應現代信息技術與新媒體的發展趨勢,全面提升執法宣傳水平與輿情應對水平,深化媒體意識,堅持廉潔公正公開執法辦案。多進行普法教育,讓大眾知法懂法、不愚昧用感性裁斷法律。只有民眾能夠理解公安執法正義,公安才能在信息化社會中持續維護法律的權威,為中國法治社會建設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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