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关于省内人员来(返)我市的通知

铁力市:关于省内人员来(返)我市的通知

按照伊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省内人员来(返)我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内来(返)我市人员(除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外,当前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和牡丹江市西安区),持出发地乡镇、社区出具的居住14天以上、无可疑症状且不属于隔离观察对象(或已解除隔离观察)的证明,经铁力市入城疫情防控服务台登记、测温、扫描龙江健康码中“卡口通行码”合格后,方可进入铁力辖区,无需隔离。(省内来(返)我市人员需在出发时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中“卡口通行码”)

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返)我市人员继续实行隔离14天措施。

三、省内来(返)人员进入我市必须第一时间与所居住社区联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到所在社区签订承诺书。

四、进入我市的车辆及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市交通管制及小区管理措施。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货运车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运输和疫情防控组所有。


铁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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