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醫保政策有調整!涉及...

珠海醫保政策有調整!涉及...

珠海醫保政策有調整!

基本醫療保險費階段性減半徵收、

階段性降費延長執行、

疫情期間延續繳費、

參保人待遇不受影響!

快來一起看看~

3月13日,特報君從珠海醫保局獲悉,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經市政府同意,3月9日,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徵企業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

該通知明確了基本醫療保險費階段性減半徵收、階段性降費延長執行、疫情期間延續繳費參保人待遇不受影響等政策規定。

據測算,“減、降、延、保”組合拳政策實施後,預計全年合計為企業減負約10.4億元,有力緩解企業復工復產後的資金壓力。

珠海医保政策有调整!涉及...

基本醫療保險費

階段性減半徵收

據悉,在確保醫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針對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將其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在恢復到階段性降費前的費率基礎上減半徵收,職工個人繳費不變。

調整後,符合減半徵收的用人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以職工本人工資的4.75%按月繳納,其中用人單位繳納3.25%(含生育保險費用0.5%),個人繳納1.5%;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以職工本人工資的1.5%按月繳納,其中用人單位繳納1.5%(含生育保險費用0.5%),個人不繳費。

預計2020年2月-6月此項政策可為企業減負約4.3億元。

延長實施階段性降費

珠海市已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費率0.5個百分點,原計劃於2020年12月底結束。

由於疫情影響,為進一步幫助企業復工復產,該階段性減徵政策實施期限將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對於實施減半徵收的用人單位,則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實施階段性減徵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延繳政策

為支持用人單位應對疫情,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

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延期繳納期間,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一同延期繳納。

受疫情影響生產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參保人待遇不受影響

對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用的,相關部門會及時做好醫保信息系統調整,確保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延繳期間暫停劃入參保人個人賬戶資金,待足額繳納醫保費後,再補劃入。

此外,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會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補繳人員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珠海医保政策有调整!涉及...

舉例說明

某企業員工數近3萬人,以2019年的繳費情況測算,2020年2月-6月執行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單位繳費部分少繳560萬元,降幅近40%;2020年全年執行減半徵收和階段性降費政策,單位繳費部分少繳850萬元,降幅約為28%,企業繳納醫保費負擔大大減輕,復工復產獲得有效支持。

珠海傳媒集團 王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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