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8月1日起,甘肅省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可直接結算

「医保」8月1日起,甘肃省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医保」8月1日起,甘肃省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過去,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往往要自己先墊資,再回參保地報銷,不僅報銷週期長,墊付壓力大,且個人負擔重,往返奔波累。本月起,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只需支付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由醫保與醫院直接結算。日前,省醫改辦、 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方案(試行)》。

《方案》提出,從8月1日起,甘肅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參保地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或轉診手續後,持社會保障卡,在省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直接在就醫地即時結算。

需要提醒的是,跨省異地就醫是指參保人在本省區域外發生的醫療行為,不含境外醫療。這一方案適用於本省與已接入全國統一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信息平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跨省異地就醫即時結算。

備案成為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前置條件

《方案》明確的參保人員為:異地長期生活居住人員,外出務工、創業、上學人員,異地轉診人員(探親、旅遊、短暫的出差等急診除外)。醫療機構為:在備案時選擇的就醫地轄區內已聯通國家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平臺的所有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

《方案》明確,將備案作為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前置條件。異地長期生活居住人員和外出務工人員異地就醫備案有效期限依據參保人的申請確定,原則上不得少於1年(大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轉診人員異地就醫備案有效期限為當人當次有效。

《方案》解讀

未經轉診、自行前往異地就醫住院的,不予報銷

《方案》明確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執行就醫地城鄉居民醫保目錄【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目錄、診療項目目錄 (含耗材)】,參保地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包括起付線、報銷比例及封頂線等),按服務項目直接結算。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跨省異地就醫按以上政策辦理基本醫保結算後,回參保地執行健康扶貧相關專惠政策。

參保人員未按規定辦理異地轉診手續,自行前往異地就醫住院的,原則上不予報銷。因急診、急救等原因在外省發生的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按參保地相關規定執行。

參保人員出院只結算個人自費醫療費用

參保人員在甘肅省跨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中確認的就醫地轄區內的跨省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持社會保障卡進行就醫。在定點醫療機構對異地就醫患者進行身份識別,確認相關信息後,為異地就醫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執行就醫地醫療機構就醫流程和服務規範。就醫地經辦機構負責醫療費用具體審核結算。

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出院結算時,就醫地經辦機構根據全國統一的大類費用清單,將異地就醫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等信息經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實時傳送至參保地經辦機構,參保地經辦機構根據大類費用,按照當地政策規定進行結算參保人員個人與基本醫保基金應支付的金額, 並將結算結果經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回傳至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用於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員直接結算。參保人員出院時,只結算個人自費的醫療費用即可出院。

按照要求,在《方案》執行之前發生的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各市州按照原有辦法,繼續做好異地就醫費用結算清欠工作。

「医保」8月1日起,甘肃省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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