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拳打擊醫保欺詐騙保 舉報騙保行為,最高獎10萬元

我省重拳打擊醫保欺詐騙保

舉報騙取醫保基金行為,最高獎勵10萬元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21日訊(記者 劉銀豔 通訊員 曾鶴群 黃潯) 記者今天從省醫保局瞭解到,該局已於日前啟動“重拳打擊欺詐騙保 維護醫保基金安全”2020年湖南醫保在行動集中宣傳月活動,引導社會各方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工作。

如發現欺詐騙保問題,可撥打國家醫保局(010-89061396)或省醫保局(0731—84900259)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專項行動舉報投訴電話或各市舉報投訴電話。舉報情況經查證屬實的,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按查實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金額的一定比例,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

據介紹,涉及協議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欺詐騙保行為包括: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髮票;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為不屬於醫療保障範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為非協議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掛名掛床住院;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套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擅自減免個人自付費用,誘導參保人住院,衝擊醫保政策等。

涉及協議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包括: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為非協議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髮票等。

涉及參保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包括:利用虛假醫療服務票據、醫療文書,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非法使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套取藥品耗材等,倒買倒賣非法牟利等。

涉及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包括:為不屬於醫療保障範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手續;違反規定支付醫療保障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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