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醫保繳費延至6月底 確保困難群眾100%參保

我市醫保繳費延至6月底

確保困難群眾100%參保

按照要求,此次繳費延長工作要確保全體城鄉居民特別是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基本醫療有保障。要求各級居民醫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盡職盡責,主動梳理排查,做到“村不漏人、戶不漏人、人不漏項”,對遺漏參保和斷保人員特事特辦,確保在6月30日前完成參保繳費工作,做到應保盡保。外出務工的農民工等參保人員本人無法辦理的可委託他人代辦;對戶籍在本地,但異地已經參保並提供參保證明的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學生,可不納入應參保人員。

●繳費對象:2018年因各種原因漏保、斷保及符合城鄉居民參保條件的人員;特別要確保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含脫貧不脫政策人口)等民政資助困難群眾100%參保。

●繳費標準:繼續執行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即學齡前兒童、其它居民個人繳費180元;在校學生100元;低保一、二類人員、特困人員(孤兒)50元,由民政全額資助個人不繳費;低保三、四類人員個人繳費25元,民政資助25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實行個人繳費、定額資助政策。

●繳費時間:2018年6月6日至30日。

●辦理地點:居民醫保關係所在的社區、鄉鎮(街道)、縣區社(醫)保服務中心,新參保人員在居住地社區辦理。

●繳費方式:在居民醫保關係所在社區、鄉鎮(街道)、縣區居民醫保經辦機構打印《居民繳費通知單》,持通知單繳費。城關、七里河、西固、安寧和紅古區在本區的蘭州農商銀行營業網點櫃檯繳費,永登縣、榆中和皋蘭縣在本縣信用社營業網點櫃檯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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