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去朋友家唱KTV,雲南男子竟然刺死2名防疫人員,細節曝光

疫情期間,

各個防疫卡點都很嚴查,

而有人卻漠視規則而傷人。

上次那個在防控卡點捅人致死的案例,

判決結果出來了。

↓↓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第一批 10 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馬某某故意殺人案——持刀殺害兩名防疫卡點工作人員案件。


2020年2月5日,雲南省紅河縣石頭寨鄉根據上級安排,在該鄉麼索村委會通往阿扎河鄉洛孟村委會之間設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點,開展疫情防控和監測工作,對往來車輛及人員進行信息登記、監測和防疫宣傳。


為去朋友家唱KTV,雲南男子竟然刺死2名防疫人員,細節曝光

圖文無關


2月6日11時許,馬某某駕車載麼索村委會村民馬某龍(另案處理)等人經過麼索村委會疫情防控卡點,到洛孟村委會村民馬某光(另案處理)家吃飯喝酒,之後馬某某駕車搭載馬某龍等人準備到馬某龍家KTV唱歌。

18時20分許,當車輛行至麼索村委會疫情防控卡點時,馬某龍下車搬除卡點路障,並與前來勸阻的卡點工作人員發生爭執。

在此過程中,馬某某因對卡點工作人員張某某(紅河縣財政局下派扶貧幹部,歿年39歲)持手機拍攝取證的行為不滿,遂持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朝張某某胸腹部連續捅刺,又向前來勸阻的卡點工作人員李某某(紅河縣石頭寨鄉幹部,歿年50歲)腹部捅刺,致張某某、李某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經鑑定,張某某系因被單刃銳器刺擊胸腹部致胸腹腔多臟器破裂急性出血死亡;李某某系因被單刃銳器刺擊腹部致肝臟破裂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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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無關


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某在雲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無視國家法律和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馬某某在疫情期間殺害兩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馬某某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馬某某雖在案發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據此,於2020年3月1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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