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拆遷房發大財?倆人“合夥”買房 隱形房主悄悄失聯

逄先生買房,陳先生掏錢,這倆人還不是一家的。如此合夥買房,靠譜嗎?

陳先生和妻子劉女士從黃島驅車一個多小時,趕往即墨鶴山路885號408戶,買這套房子他倆掏了不少錢,怎麼連門都進不去呢?


買拆遷房發大財?倆人“合夥”買房 隱形房主悄悄失聯


陳先生回憶,2018年初,老鄉逄浩告訴他一個賺錢的機會,內部消息即墨鶴山路885號馬上要拆,自己手頭沒那麼多錢,邀陳先生一起合夥買房,坐等拆遷致富。

房子在哪兒,房東是誰,陳先生一概不知,就稀裡糊塗把自己在黃島的房子做了二次抵押,然後轉給逄先生35萬,兩人簽了一份房產協議,約定陳先生拿35萬首付,房貸由逄先生負責還,陳先生佔有逄先生房產拆遷後所得資金以及分配房產市場價的28%。

買完房子,逄先生又以還房貸手頭緊張為由,問陳先生借了14萬,口頭承諾每月還5250元,三年還完。但還到第8個月的時候,逄先生卻突然失聯了。

為收割即墨的拆遷房,陳先生兩口子先後掏了49萬,其中35萬顯示在了和逄先生籤的房產協議上。事到如今兩年時間過去,這房並沒有拆,提議買房的逄先生卻消失不見,令人細思極恐……

陳先生出錢算投資還是被騙,需要驗證兩點:第一,即墨鶴山路885號要拆遷,這個消息屬實還是空穴來風?第二,408戶的房子,是逄先生於2018年買的,還是早已擁有?

即墨鶴山路885號,一樓網點是燈具市場,樓上住著居民,行動員在這裡打聽了一圈,沒人知道拆遷的事。至於逄先生實際的購房時間,鄰居們表示不清楚,因為408戶一直沒人住,處於閒置狀態。

週末物業不上班,行動員電話聯繫上了物業工作人員江先生,他也想見408房主的廬山真面目。

物業工作人員江先生:這個房子他是最近幾年才買的,現在這個房主的資料物業查不著,他的聯繫方式也沒有,他買了之後一直也沒來裝修,去年春天他僱了一個收廢品的,把屋裡的鐵棍割了拿走了,再一直沒見著,房東也一直沒見到。

記者:那麼他也不交物業費嗎?

物業工作人員江先生:房子沒人住,物業找不著他,他一直不交,一直聯繫不上他。

陳先生懊悔不已,由於經不住買拆遷房發大財的誘惑,輕信了朋友,搞得自己連住處都沒了,合夥買房真是後患無窮。

陳先生:我說我沒有那麼多錢,他說找人給我把(原來開發區的)房子做抵押,二次抵押,等到我現在需要還錢的時候,還不上了,利息太高了,我現在迫不得已把房子也賣了。

從購房協議上看,即墨鶴山路885號408戶,是逄先生和陳先生合夥買的,如今房產證上署名的房主找不見人,陳先生的權益,還有保障嗎?

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孔姣:如果求助人陳先生的錢,確實用於購買房屋,而且雙方也在履行各自的義務,即使現在逄先生找不到了,陳先生仍然享受房屋28%的權利;如果原先逄先生就有這套房屋,現在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式,來騙取他數額較大金額的行為,可能會構成詐騙罪。

合夥買房,朋友沒了,房子跑不了,孔律師建議陳先生採取法律手段及時止損。

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孔姣:雖然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逄先生一個人,但是他倆籤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陳先生仍然享有房子28%的權利,現在的風險在於,如果逄先生沒有經過陳先生的同意,把這套房子單方賣了的話,把這個財產轉移了、找不到了,對陳先生會產生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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