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制度,畸形思想下底層人民的悲哀

人生自古誰無死,死亡,是每個人的必經之路;但如果這死亡是迫不得已,則是巨大的痛苦。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曾多次出現了人殉、陪葬的事情,在對一些古墓的挖掘過程中,可以看到這些陪葬人枉死的悲慘景象,他們之中有幼兒、有婦女,也有一些奴僕打扮的男性,僅僅只是因為統治階級的死,便要剝奪無數人的性命,這麼殘忍的人殉制度到底為何發生,又為何流行?

人殉制度,畸形思想下底層人民的悲哀


人殉制度的發展歷史

以死殉葬這種做法,起源於父系氏族公社確立以後,早在公元前3000多年,我國就存在著人殉現象。在目前已發現的原始社會墓葬中,多數都為合葬墓,墓中的陪葬人有小孩,這說明在當時用活人殉葬的現象已經很普遍。人殉制度真正作為一種制度而流行起來,還是在商代,尤其是商代中後期,殉葬人的數量更是驚人,據資料記載,商王祭祀時共用1.4萬人陪葬,數量之大,在歷朝歷代也實屬罕見。

殷商時代的殉葬流行,與當時社會的生產力低下,人口不值錢有關。同時,殷商對鬼神的崇敬更勝,他們相信用血祭這種方式,更能通達神靈,告慰祖先。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人殉仍然十分流行,尤其是在秦國,但相比商朝,已經好了很多。這一時期,諸子百家齊放,其中,儒家崇尚仁義,因此對人殉制度十分反感,再加上當時人們已經意識到人死後就什麼都沒有了,因此更加不提倡用活人來陪葬了。

到了秦朝,統治階級仍喜歡用活人陪葬,兵馬俑的發現,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當時統治階級已經有意識減少活人陪葬的數量,但據史書記載,秦始皇死時,仍然有大量的宮人陪葬,這也是歷史上一次駭人聽聞的人殉事件。至漢朝時,漢朝的法律已經明確規定不允許活人陪葬,但一些王孫貴族仍然私下裡用奴婢或者妾氏來陪葬,只是不敢聲張。

秦漢以後,人殉作為一種制度已基本消失,但明朝年間竟然又死灰復燃。明太祖朱元璋死時,用了40多名嬪妃、宮女殉葬,之後人殉制度便成為明朝皇家的一種祖制在各代皇帝間推行開來,直至明英宗朱祁鎮臨終下令不得再用人殉葬,明朝的人殉制度才最終廢止。至於清朝,在滿人入關之前還有人殉的風俗,但順治以後,就不再有人殉的記載了。因此,我國的人殉制度在清朝初年就已基本廢止。

人殉制度,畸形思想下底層人民的悲哀


人殉制度流行原因分析

從上面人殉制度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人殉制度在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都比較普遍,秦漢仍有殘留,在之後的封建王朝裡幾乎不見蹤跡,只有明朝是個例外。

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人命並不被重視,再加上人們對自然、生命缺乏認識,認為自然災害是因為天上有神靈,只有以人祭天方可降低災害。同時,那時的人們相信,人死後有靈魂,靈魂在陰間也需要得到服侍和陪伴,因此在這一階段,人殉現象十分普遍。

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人力的價值逐漸被重視,再加上各種學說文化興起,生命的價值得到重視。而且,人們也能逐漸分清一些自然現象,知道“人死無知”,因此春秋戰國時期,人殉現象得到減少。但秦國因地處偏隅,與中原文化交流甚少,思想仍屬落後,因此相比其他諸侯國,秦國的人殉現象仍十分嚴重。秦始皇時期,蔑視儒家,更不會把儒家所提倡的“以人為本”思想放在心上,否則也不會發生焚書坑儒的事件,更遑論活人陪葬了。

由此可以看出,隨著人們對科學和自然的認知程度逐漸提高,以人為本的價值觀念逐漸形成,殉葬之風基本遵循著減少的態勢,只有一些少數民族政權還會存在這種現象,但經過與漢族文化交流融合以後,這些少數民族也越來越意識到人殉的殘忍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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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人殉制度死灰復燃

為何明朝卻公然啟用人殉制度呢,這與當時的婦女貞潔觀以及明朝的極度專制制度密不可分。

元末明初,朱程理學得到進一步強化,朱程理學鼓勵婦女為夫守節,明朝官府和士大夫極力渲染貞潔烈婦,這使得民間婦女殉夫現象十分普遍。平民百姓皆是如此,對於後宮嬪妃而言,貞節就更不用說了,在統治階級的教化下,後宮婦人也被教育得需要殺身殉義,因此宮廷殉葬與民間殉夫現象便互相影響,形成態勢。

而朱元璋本人更是非常重視倫理道德,他多次制定嚴苛法律控制女性,還強調大力宣傳婦女的貞節教育,並設立嘉獎以鼓勵守節婦女,此舉無疑極大地鼓動了婦女們殉節獻身的意識。朱元璋自建立明朝,便殫精竭慮,一心想為大明朝制定最嚴格而完備的制度,以保皇權的穩固和朱明王朝千秋萬載的基業。針對女寵、宦官外戚等一系列歷史教訓,他都想到了一系列措施來防止,明朝的后妃管理之嚴格超越唐漢,因此也不難想象,對女性如此嚴苛的皇帝,在死後會採用殉葬這種方式了,朱元璋此舉,只怕是也有防止後宮干政的意味。

人殉制度,畸形思想下底層人民的悲哀

人殉制度是一種野蠻而殘忍的制度,殉葬的人都是社會地位相對較低的人,這是統治階級的一種佔有慾的體現,把人命視作物品,人在他們眼裡跟地宮那些明器沒有任何區別,這無疑是一種畸形思想。最為可憐的便是人殉制度的犧牲品,他們生前受人壓迫,連死亡都無法做主,失去了作為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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