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出軌的經濟學思考

中國式出軌的經濟學思考

來看一組關於“外遇”的有意思的數據。

據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專家潘綏銘教授調查,中國的婚外戀,無論男女,比例都在上升。尤其妻子的婚外戀,是全世界比例最高的。中國大約每3個丈夫和每7.5個妻子中,就有一個曾經出軌。其中,夫妻雙方均有過外遇的比例從2000年的3.2%增加到了2015年的10.2%。

根據調查結果,中國女性的婚外戀大部分是自己發起的,但是又有一大堆顧慮不敢離婚。對標國外,離婚和再婚的比例越來越高,一生中多次結婚的人越來越多,但是在每一次婚姻中雙方都可以做到專一。

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然而近年來已婚者中有過外遇的比例越來越高,你認為原因主要是什麼?

中國式出軌的經濟學思考

我的理解:

為什麼中國夫妻離婚少而出軌多,外國夫妻離婚多而出軌少?(這句不是我說的哈)

本質在於:中國式離婚使得道德問題法律化,隱性問題顯性化。

出軌是道德問題,離婚將面臨財產分割、不履行忠實義務而責任承擔;出軌是隱性問題,離婚會因為七大姑八大姨的四處打探讓你成為飯後茶餘談資。

出軌的成本收益是這樣的:

先說收益:身、心愉悅。

再說成本:

第一、預期收益風險。中國式出軌往往是已婚男找已婚女,說明彼此不是為了結婚走到一起,自己為對方而離婚概率是50%,預期對方為自己離婚的概率是50%,離婚結合相乘為25%,這麼低的概率傻子才離,說明一開始雙方就沒打算離。

第二、現實成本損失。離婚意味著財產分割,有錢的一方寧願出軌不願離婚,因為理想狀態分割一半,被揭穿了更慘不僅賠償對方且分割更少。

第三、社會評價貶損。聲譽也是財產,國內和國外對離婚的評價還沒有價值趨同,身體不好?性格不良?前途堪憂?離婚導致聲譽受損恐難避免,這也是夫妻出國離婚大方很多的原因,因為你不在熟人社會當中了。

第四、機會成本損失。凡選擇必有成本,結婚的機會成本是你為了一棵樹放棄森林,離婚也有機會成本?有,意味著你免除了配偶扶持義務,而這種權利你不一定能夠以同等質量再度獲得(比如後媽、繼父標籤)。

用上面四點來分析外國人婚姻同樣成立,因為婚前財產約定導致成本損失可預期,因為社會價值觀導致評價容忍度高,因為再婚率高導致預期收益高和機會成本小。

結論:中國式出軌,孔子和袁隆平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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