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開大會,有幾個員工遲到了,被現場辭退。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你怎麼看?

職場三哥


這種老闆處事風格很霸氣,為老闆叫個好,同時也為這些遲到的朋友鼓個掌,如果他們簽了勞動合同可以獲得一筆辭退金,要是沒有勞動合同,那就只能拜拜啦。

老闆開會,比正式場合還正式,同時還有幾個員工遲到,可以見得這家用人單位的紀律性太差了。老闆這樣做一定是非常氣餒,表達出對管理者的強烈不滿,同時也在以儆效尤,意思是你不將我放在眼裡,又怎麼做得好工作,這樣的員工留你又有何用。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老闆已經對這個團隊不滿很久了,只是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整改,正好通過這次開會整治紀律,整治團隊,讓團隊知道何為規矩。

人與人之間本就相互尊重,老闆既然連問都沒問員工為何遲到,說明這事已經很早就想做了。不要以為老闆傻乎乎,不分青紅皂白就辭退員工是一種無知,老闆不傻,傻的是員工。


肖軍說職場


老闆開會,有人遲到了,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於是就把遲到的人給開了。

這件事,應該不是個例,類似的事情不算少,我就聽說過一件事情,當然了,這個事情不是遲到,是跟開會有關係的。

有一次開會,老闆主持,有個車間主任在玩手機。大概是零幾年的事,那時候的手機就是發信息,打電話,他一會就“滴滴”來個信息,然後又回個信息,老闆在說話,他在信息聊天。開始老闆還忍著,後來忍不住了,說:開會呢!能不能把手機給關掉?

沒想到這個主任不知道什麼原因,把手機裝起來了,可是手機又“滴滴”的響起來了。老闆不樂意了,叫他出去,他當時也生氣了,把手機往桌子上一摔,說:“你是老闆就了不起呀?你除了錢比我多之外,其他的你哪一點比我強?像你這樣的老闆,我還不伺候了!”說完離開了會議室。

雖然說這個不是遲到遭辭退,但都是老闆開會,老闆的權威是不允許手下員工挑釁的,所以老闆會說:“我開會都敢遲到?我開會都敢玩手機?我開會都敢……”最終老闆會辭退這種員工。


乙丙丁6


員工開會遲到,所以把員工辭退,這並不符合情理。

如果真的是這樣,這個老闆應該整體素質也不怎麼樣,公司規模應該也不大,基本上是老闆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一個人說的算的。

一、小公司,老闆想一出是一出。

我有個朋友,在一家小公司上班。這家公司加上老闆十個人都不到。員工除了正常上班以外,還要免費幫老闆做一些私人事情。員工當然有意見啊, 但是如果還打算在這間公司做,就得忍受老闆額外加的這些工作。

一個公司里老板確實有人事任免權,當然他想提拔誰想開除誰理論上都可以。但是,小公司的老闆才會毫不剋制地使用自己的這些權利。大公司有專門的公司架構,有專門的公司規章,是絕對不可能因為員工開會遲到這種事情,就辭退員工的。

這個一來不符合辭退標準,如果遲到這件事情如果不是員工主觀刻意的行為的話。其次,辭退員工所承擔的賠償對公司而言也是一筆額外支出。第三、新招員工的隱形成本也是一方面。

所以,有格局的老闆不會單純因為自己的喜好,就為所欲為。只有那些公司規模小,完全是私人性質,老闆一個人就可以完全拍板的情況,才會存在這樣的現象。

二、老闆有辭退員工的權利,員工同樣有辭職的權利。

如果一個老闆僅僅因為員工開會遲到就要辭退員工,那麼這樣的老闆的格局也就可見一斑,員工更是需要想一下這個老闆是否還值得跟隨。

被辭退看似運氣不好,但是另一方面,又何嘗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員工可以看明白這個老闆的格局,以及待人處事的方式。

僅僅因為遲到就被辭退,這是個笑話。那麼老闆想要開除員工,這是老闆的權利,員工同樣可以提出辭職,因為他們也需要重新評估這樣的老闆的格局,以及能把公司做大的可能。


筆記先生


前不久,公司空降一位總經理,第一次開會,就有幾位中層和員工遲到。這位總經理說,有幾位同志遲到,責任在我,我沒有說清楚。請辦公室通知財務,從我本月工資里扣1000元罰款,請大家監督落實到位。從此以後,基本沒人敢遲到了。這位總經理的處理方式,值得學習,效果達到了,還順便樹立了威望。

老闆因為員工遲到當場辭退不合法,而且要支付2倍的辭退補償,甚至還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

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當場給我辭退”。雖然很霸氣,但不懂法。如果員工不接受辭退,可以到申訴,肯定贏。員工即使贏了官司,但得罪了老闆,估計也待不下去了,公司應該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給予員工經濟補償,好聚好散。

老闆這麼簡單粗暴對待員工,員工較真的話,勞動部門可能還是對老闆進行經濟處罰。這是違法行為,更是不尊重勞動者的行為。

最關鍵的損失是,老闆此舉,雖然顯示了威嚴,整治了公司紀律,但對其他員工也是一種“傷害”。老闆不尊重員工的合法利益,這種對員工感情的傷害,估計損失更大一些。

老闆這種威風凜凜的做法,也暴露了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建設的薄弱。公司管理制度至少不夠細化。比如,在考勤紀律和制度裡,可以明確規定,第一次遲到給予警告,第二次遲到給予獎金扣罰,第三次遲到給予勸退(協議解除勞動合同)。這個制度,還要經過員工代表大會才能生效。

當然了,以上講的都是理想化的狀態。現實中,有些老闆甚至有用人權的上司,經常掛在嘴上,“能幹就幹,不能幹滾蛋”,“接受就幹,不接受就走人”。殘酷的現實告訴我們,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勞動法也不能包管一切。一旦老闆不想要誰了,有的是理由讓員工走人的。

還是談一點務實的吧。員工偶爾遲到,上司要理解和體諒,詢問員工遲到的原因,如果家裡遇到的困難,可以幫助解決,這樣才能溫暖人心。不分青紅皂白的呵斥,並當場辭退,這種霸氣文化應該有所收斂。當然,對於員工來說,遵守勞動紀律,這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則,如果經常遲到早退、作風散漫,被公司辭退也是理所當然的。


職場火鍋


如果我從員工角度出發看,當然心裡暗罵,『這個老闆怎麼這麼不近人情啊,我只是遲到了這麼一會麼,下次注意就好了,何必這麼冷血呢,一次機會都不給』。很多時候還會再找找藉口,路上堵車,臨時有啥急事什麼的。

我想大部分員工如果這事放在自己身上都會是這麼想的,像百米賽跑一樣一次搶跑直接退賽的規則也不是每家公司都有的,有很多公司也會再給一次機會。

那如果公司比較寬容,老闆比較寬容會有什麼結果呢?

還是拿遲到這件事舉例子吧,大家一定有看到很多公司是不打卡的,當然說是不打卡正常的工作時間肯定是有規定的,像這種情況一旦老闆開始默許員工遲到個幾分鐘,並不會對此有任何表態,甚至自己也經常來的很遲,那麼慢慢的普遍的就會變成遲到10分鐘,遲到20分鐘,甚至更多。

這就是大家普遍的心理。

雖然遲到一會對於個人工作不見得影響太多,但是公司畢竟是一個有明確目標的組織,還是需要一些紀律性的,統一工作時間就是方便同事之間的工作溝通交流的,雖然公司和部隊這種嚴格紀律要求的組織不能比,但是領導的命令指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有領導的命令不得到員工的服從,而且默許沒什麼處理就過了,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就和前面遲到越來越多一個道理。

理解了上面這些,也就比較容易從老闆的角度來理解遲到就開除這件事了,當然每家公司的情況會有不一樣,但是針對開會遲到這件事殺雞儆猴這樣的方法,至少是一個較優的選擇。

我是點爸進化論,十年人力資源諮詢行業從業經驗,每天分享企業管理/職業發展/人力資源專業相關內容,歡迎關注@點爸進化論,和我一起討論管理一起學習成長


點爸進化論


說起這個事兒,我可真的是親身經歷過一次。

當時我就職的一家公司,老闆非常崇尚軍事化管理,他要是說開會,不管你是在幹什麼,必須立馬放下手頭的工作,來辦公室開會,不然的話,即便是關係再好,那也免不了劈頭蓋臉一頓批評。

也正是因為如此,我一直都很小心,寧可工作被耽誤一會兒,也不想在眾人面前被批評,這是臉面的問題,更是領導比較敏感的問題。

可是偏偏事有湊巧,有一天早上我坐公交去上班,偏偏有一段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導致那條路堵了好一陣子,我心想,遲到是肯定免不了,趕快提前和人事姐姐打個招呼吧。

就在我和人事說完情況的五分鐘之後,一個晴天霹靂般的消息在公司的大群裡跳了出來:

8點半準時開會!

我的老天鵝啊,這不是慘了嗎!老闆開會是不允許遲到的,我偏偏趕上了這時候堵車,於是立馬又去和人事姐姐商量了一下,希望她能幫我轉達一下,我這邊堵車,可能要稍稍晚一點,希望能得到寬限。

人事姐姐留下一句“我儘量”和無數個省略號之後,就揚長而去了。

等我到達公司的時候,已經8點40了,連包都沒放在辦公室裡,就立馬跑去了會議室,心情忐忑的敲了敲門,聽到一句“請進"之後,我推開門往裡邁了一步。

老闆的眼睛正好看著我,問我:”現在幾點了?“

我說:”8點40了,對不起老大,今天路上......“

”滾出去,回辦公室等著,一會兒開會結束了人事去給他結下工資“

說完我看了一眼人事姐姐,又看了看老闆,在眾人驚呆的表情中,說了兩句抱歉,就關上門回到辦公室去了。

此時此刻,我有兩個選擇:

第一,收拾東西,準備走人。

第二,等開會結束,先去問問人事姐姐什麼情況,然後再去找老闆解釋一下。

當然了,明眼人都看得出,肯定要選第二種啊,於是,我坐在座位上,打開電腦開始工作,等到九點半,會議結束,我去找了人事姐姐,對方告訴我,說老闆今天心情不太好,你小心一點。

我知道每次開完會後,老闆都要去廁所抽菸,我就堵在這個時候,假裝和他來個”偶遇“,果然,被我逮了個正著。

我平靜的對老闆說,老大,開會辛苦了,我買了早餐,一會兒給您送過去,順便還有點工作上的事情,想請示一下。

老闆點了點頭,說一會兒過來吧。

五分鐘之後,我來到老闆辦公室,遞上了早起買的早餐,開始笑呵呵的賠不是,跟老闆說:

”老大您看,今早這事情我的準備太不充足了,要是早起十分鐘,今天的事情就可以避免了,您也不用生這麼大的氣了,這件事我做的太不好了,希望您能給我一次機會,寬大處理一下,我也真誠的向組織道歉,耽誤大家時間了。“

我老闆當然是個聰明人,

一來我這個錯誤不是什麼原則性錯誤,二來則是我在工作中的表現也不錯,第三則是親自來找他,賣他這個面子,求他給個臺階下,這些事他當然看得懂。

於是和我說了些大道理,簡單的教育一番之後,這事兒就不了了之了,事後同事們問我的時候,我自然是要說老闆的好話,多虧了老闆的寬大處理,不然我都沒有機會坐在這裡和大家一起繼續奮鬥了之類的。

其實有些時候,在職場裡,我們還真的不能”就事論事“,一方面,

我們要明白領導的潛臺詞,明白老闆有時候也是變相的”對事不對人“。

比如我這個事情當中,老闆開會不允許遲到,這是鐵律,我犯了錯誤,全公司的人員都在場,若是在這裡給我開了恩,那麼他領導的威嚴何在?制度的權威何在?所以,老闆當時的做法雖然有些激進,但歸根結底,其實也就是殺雞儆猴,只不過,我湊巧當了那隻猴子罷了。

另一方面,這就看你個人能不能讀懂這些潛臺詞了,像我一樣,知道老闆的脾氣性格,過後去辦公室裡,道個歉,承認錯誤,順便賣領導個面子,老闆又不是小孩子,這些事他當然心知肚明,所以也就給了你這個臺階。

當老闆的,在面對問題時,肯定是理性更加佔據上風,如果因為這個事我被開除了,說白了其他的同事看著,回頭老闆他也不好做人的啊,對吧?這等於是因為這一件小事,就把你過去的貢獻全都給抹去了,翻臉不認人的領導,有幾個下屬敢追隨呢?

除非是領導真的想開除你,那麼說實話,這就沒什麼辦法了。

當然了,還有一種更不可取的做法,就是找老闆去對峙。

你面對的人畢竟是老闆,可能他在漲工資和升職這件事上,總是說謊推脫,但是涉及他顏面的這些事兒,相信我,絕對是一個吐沫一個釘,若是你處理的不好,那麼正在氣頭上的老闆,很可能就什麼都不顧,把你開掉了。

理由很簡單,因為你讓老闆覺得,你是在挑戰他的權威,任何一個聰明的人都不會這麼做,因為對成年人來說,事情總是有更好的解決方案,你永遠都沒有達到沒有選擇的地步。

所以說,有些時候,面對領導,你要能讀懂他們的潛臺詞,其次還要自己處理的妥當,切不可”就事論事“,老闆說要開了我,那我就等著走人吧,你要是這樣做了,那老闆可能就要慶幸,把你開除了,還真是正確的選擇。


職男小凡


不能不說,這是一頓神操作,如果老闆特別有錢,他給多少賠償無所謂,那他想咋整就咋整,反正企業是他的。

如果只是以此為藉口,不給任何賠償,就要攆人走路那是辦不到的,否則還要勞動法幹什麼?

這幾個員工遲到肯定不對,但如果是因為老闆發話了,自己也不主張賠償就真的走人了,那說明這種員工要麼是綿羊,逆來順受;要麼就是不懂勞動法,被嚇唬走了。老闆說這樣的話,好大的官威呀!

你是老闆,做事也得有理有據,不能老是拿"敢不敢"去嚇唬員工。都是成年人了,誰不是被嚇大的,即便員工表面上遵從你,但內心裡對你肯定不服氣,甚至罵你是黃世仁。

不錯一個企業是要講規矩、懂規矩,但前提是得有規律、立規矩,像開會遲到這樣的事,有沒有處罰規定,究竟嚴重到什麼程度,才夠資格辭退?不可能說你遲到一次就辭退吧,這樣做肯定是得不到任何仲裁和法官支持的,而且是現場辭退,這種高壓、嚴厲式的老闆個人式管理,能管得了多久?而且老闆說他參加的會議員工都敢遲到,言外之意,如果他不參加,可能遲到現象很嚴重,也有可能根本管不了。說到底還是靠老闆的個人權威,管理企業不能這樣來,老闆在不在都應該一個樣!

其實對開會遲到現象,也有一些管理的好辦法。我聽說聯想原來開會,就制定了一個規矩,遲到的站著開會,沒有椅子。據說有一次,柳傳志因為被困在電梯開會遲到了,也照樣執行。

這個案例說明了什麼呢?至少有2點:

第一、領導以身作則,不管你職位有多高,不能搞特殊化,必須上行下效。

如果規定開會不能遲到,首先得從領導幹部抓起。領導幹部不敢遲到,下面的員工也會有所忌憚,大家就自然形成了時間觀念和開會習慣。

第二、對遲到的處罰方式有很多種,並非只有罰款甚至辭退這種處理方式。

可以主動捐水果基金、罰站或者給大家服務等多種靈活的處理方式,既不顯得那麼不近人情,又達到了效果,可謂一舉兩得。

企業是老闆的,每個企業的管理風格都呈現出了或多或少老闆思維的延伸,如果一個企業通常以這種嚴厲的懲罰手段去管控,那多少是受到了老闆思維模式的影響,甚至說就是老闆的要求。

不能說這樣做完全不對,但肯定有待商榷,有更好的管理模式,為什麼不去用呢?如果有規定怎麼處理,老闆再直接下指令,那就是制度的破壞者,那制度也就沒有什麼可信度了,一切都要看老闆臉色和想法行事就行了。

這樣的企業不需要制度和規定,老闆如果再說,那就是打自己的臉,就不會有什麼說服力,也沒有什麼執行力了!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

喻派職言


那是我年青時發生的事情,我的一個朋友是一個鄉辦小鞋廠的車間主任,為人處事豪爽大氣,一個車間40多人,人人都和他如弟兄一般,因為一件小事廠領導指責他做事欠妥,要是不當大夥面批評他到也能諒解,可是幾十口人面前難堪啦,一氣之下朋友辭了職,大至有二三天吧,4O多人都不幹了,沒辦法領導又把朋友請回來,並賠禮道歉才把眾人又一個一個的找回來。所以說做人啦要得饒人處且饒人,莫把自尊凌他人。


農夫見繩疑似蛇


再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說一下我的情況,我是一個不願意遲到的人,所以我每天都會提前到公司,這裡排除堵車、地鐵故障的情況。目前所在的公司到今天為止我沒有一次遲到。公司9點上班,我基本是8點左右就到公司了,早上6點起床。

然後再來看這個問題,不想輿論導向,從這個事情分析,然後在去評判,當然每一個人是的想法都是不一致的。我從另一個視角分許下這個問題;

1、跳出邏輯思維認知的誤區

看到這個因為員工遲到這樣一件小事,而導致被辭退這件事,我們正常的邏輯就是遲到這個只是小事,而用辭退這樣嚴重的懲罰辦法是不合理的。

而在我看來,這件事不是要批判這位老闆的做法,背後的事需要我們去思考。這位員工的所在公司的一個企業制度,以及他經歷的事情這樣一個認知的轉變。

2、遲到背後的企業文化

對於遲到,在不同的公司有不一樣的做法,有的公司明確員工不能遲到,遲到則有相應的懲罰制度。而有的公司則沒有這一規定。

拿我之前的一家公司舉例。公司有強烈的企業文化制度,在遲到這件事上分了不同的情況。

(1)9點之前必須打卡,超過一秒就算遲到,罰款50,對於職位不同要求也不一樣,級別越高罰款越多

(2)超過1小時扣半天工資

(3)重大活動遲到者,罰款5000,造成影響重大者,開除

這就是我為什麼說遲到這件事背後的企業文化了,按我之前的經歷來看,是不是根據公司的制度來執行的。

老闆開大會這是屬於重大事件,所有負責人是不是應該負起責任,員工遲到,是不是相應的部門負責人也有責任,沒有提前告知這件事的重要性,還是說公司所有的人就沒有遲到這個意識,那就另當別論了。

3、員工職場中的積極反饋,事先告知,讓遲到變得合理化

遲到有時候可能是無法避免的,不管是自身原因還是環境因素,都會造成遲到,

作為員工,提前告知領導你的情況,這種不可抗拒的理由,自然也會原諒的。提前告知這也體現了作為職場人的基本素養。

最壞的情況,提前告知了你還是避免不了一頓臭罵,但是我想也不至於被開除。

4、事後的態度,主動認錯

在排除公司的制度之外的情況下,還要看老闆當時的一個心情,或許今天老闆遇到的其他不好的事正好發火呢,而你正好撞到槍口上了,人在情緒影響下會做出意向不到的事!


有人認為老闆不應該受情緒控制,老闆也是人啊,是人就會有情緒。這種情況下,事後找老闆談談,主動承認錯誤,說明遲到原有,這時候說不定氣也消了了,然後原諒你了。事情不是很好的解決了嗎。


所以,承認錯誤這是一個優秀的品德,解決了事情,也拉進了和領導之間的關係,為什麼不這麼做呢?


5、自我認知


避免在重大場合的遲到,這是無論在哪裡都應該遵守的規則。你一次約會,然後遲到,導致相親失敗,這樣的事常有吧!讓自己有這個意識,然後提前做好規劃,比如像我一樣,你可以早點去。


不要將自己的錯誤這個問題引導於處理錯誤的方式上,認清自我,然後在今後的職場生涯中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

最後我想說,我是分享了這件事背後的一些情況,我不想被輿論誘導,通過這件事讓我們在職場中更優秀一點,這也是我的一個初衷。

我還是愛你們的職言小屋,專注職場領域,把我的認知分享給大家,希望幫助到大家,職場生涯更加順利!


對於我的觀點你怎麼看呢?


職言小屋


當一個公司的人治大於法治的時候,這個公司就已經到了非常危險的邊緣。讓我想起了最新炒得火熱的網易開除絕症員工的事,為了節約70萬,賠進去7個億!

一、講一個我自己的經歷

14年我在分公司剛被提拔的時候,一把手讓我組織公司內的14個部門主管開會,他也會參加。由於我是第一次組織這種,也沒經驗就直接在微信群上發了一個會議通知,@了一下所有人就沒管了。

結果第二天開會的時候,有6個人沒到,當時公司的一把手也在,大家就在那坐著,一句話不說,等著那6個人到齊,足足等了有15分鐘左右,人才來齊。

一把手並沒有怪那6個遲到了,而是直接對著我罵了起來:“連個會議通知都做不好,你不知道挨個打個電話通知下嗎?”

一把手藉著這個機會,敲打了幾個部門主管,也為我的新上任站了臺。

二、老闆的行為看似霸氣,實則愚蠢

一句“我開會還敢遲到?”然後直接把人開除,充分樹立了老闆的威嚴,把老闆在公司本來就高的地位,更是抬到了一個無人敢逆的地步。也把整個公司的管理條例、制度擊粉碎,渣都不剩。

1、 從管理上來講

如果老闆的一句話就可以凌駕在公司的所有制度上的話,那麼還要那麼多制度幹什麼?所有的事情老闆一個人說了算就行了呀,那麼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去找老闆來定奪?

那員工還需要努力工作幹什麼?只需要拍好領導的馬屁就行了唄!

2、 從法律上來講

《勞動法》還是要尊重的,這種因為遲到而觸犯了老闆的威嚴,一句話就要開除員工的行為,嚴格來說是觸發了法律的!

員工是可以去到勞動部門告狀,申請賠償的。

明明釦員工一個100塊錢,漲漲記性就行,到最後反而要賠個幾萬到幾十萬進去。

這樣是該說你這個老闆有威嚴,還是老闆的腦子有病、素質有問題的。

三、人治更應該體現在關心員工為什麼會遲到?

老闆親自召開的會,我想一般腦袋正常的員工都不會遲到去觸老闆的眉頭。

這種情況下還敢遲到的,肯定是有什麼特殊的原因,家裡有什麼急事?還是有什麼的緊急的事情必須處理?

作為老闆當你從關懷的角度出發的時候,是否比你的雷霆震怒更能樹立你的威信?更能受到員工的愛戴?

總結來說,老闆一時爽的行為,除了抖抖自己的威風之外,暴露了自己的淺薄,把整個公司的制度踐踏的一文不值,也把公司逼到了危險的懸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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