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被稱為神童的司馬光,為何始終不肯接受王安石在變法理財為先

導語:

王安石變法是北宋時期最為著名的變法運動,不僅對北宋王朝的經濟、政治建設有著深厚的影響,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南宋的生存狀況。王安石變法開始於1069年宋神宗年間,旨在富國強兵改變北宋積貧積弱、冗員冗兵、社會矛盾尖銳的現實狀況。變法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教育三個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北宋積壓多年的一系列社會問題。

王安石變法中國乃至世界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後人對其評價頗多。其改革之利弊得失也為諸多學者深入討論。作者現梳理王安石變法的整個過程的脈絡,試圖從四個方面討論王安石變法的利弊,意在為今日中國改革做借鑑。

從小被稱為神童的司馬光,為何始終不肯接受王安石在變法理財為先

1、 富國強兵,裁減冗員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概括成兩個詞就是"開源"和"節流",並且充分反應在政治、經濟、教育三個方面。其中政治方面的改革最為突出。北宋立國後,為防止地方割據鞏固中央集權,收歸財權、行政權、軍權,在政治上實行文人治國,在軍事上實行守內虛外。由於大興科舉、採用恩蔭制、奉行"恩逮於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籠絡政策,導致官僚機構龐大而臃腫。此外,宋初實行"養兵"之策,形成了龐大的軍事體系,軍隊、官員的激增導致財政開支的增加。

首先,人員、物資配備上的"開源"充實了北宋國庫。王安石認為,北宋之所以政治上迂腐守舊,軍事上不堪一擊,其主要責任在於不能夠選賢任能因此變法改革之初王安石首先進行了機構改革,設置三司條例司研究變法的方案、規劃財政改革。並在之後五年內設置司農司和市易司,以做到"通有無、權貴賤,以平物價,所以抑兼併也。"機構改革一方面為變法提供了現實基礎,另一方面機構本身的設置也是變法的題中之義,是變法成功的保障。機構改革中最難能可貴的是設立市易司,規範商業活動,極大地促進了商業的發展,為振興北宋經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經過改革的政府機構效率提高,收入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北宋政府的經濟危機。

其次,王安石的"節流"政策增強了軍隊戰鬥力。在軍事領域王安石陸續頒佈了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等。一方面裁撤不合格士兵減少養兵開支,通過嚴格訓練提高士兵戰鬥力,另一方面提高兵器鑄造質量,降低養戰馬的成本。

最後,為節省政府開支王安石推行保甲法鄉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有兩丁以上的農戶,選一人來當保丁,保丁平時耕種,閒時要接受軍事訓練,戰時便徵召入伍。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保甲法在一定程度上節省了北宋在社會治安方面的開支,防止地方割據。

從小被稱為神童的司馬光,為何始終不肯接受王安石在變法理財為先

2、 興農助商,基建碩果

在機構改革之後,王安石先後提出了一系列發展經濟的變法措施,頒佈了方田均稅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均輸法,直接影響農業、商業發展。其著眼點仍然是開源節流。

其中,著眼於"開源"的是方田均稅法、募役法和市易法。方田均稅法分為兩個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縣長舉辦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為五等,"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為依據,制定稅數。方田均稅法清理出大地主隱瞞的土地,使耕地得到更充分的利用,減輕了農民負擔增加了財政收入。募役法支持出錢代役,一方面增加了財政支出保證了軍費開支,另一方面也保證了農民的勞動時間,有利於農業發展。市易法類似於現代社會的宏觀調控,政府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這一舉措初看似是與民爭利實際上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穩定物價,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同時,均輸法著眼於"節流",要求政府採購者必須清楚東南六路的生產情況和北宋宮廷的需求情況,禁止奢侈浪費,依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必須在路程較近的生產地採購,節省貨款和轉運費。這一法令極大地節約了國庫財產,減輕人民負擔。

此外,王安石還極富遠見地提出了農田水利法,鼓勵興修水利和墾荒,不僅能夠增加耕地面積,增加農民收入做到開源,還有效預防水旱災害做到了節流。

新法令的頒佈從客觀上充分利用可耕種土地增加糧食產量,鼓勵商品流通增加國庫收入,使北宋具備了經濟強國的實力。

從小被稱為神童的司馬光,為何始終不肯接受王安石在變法理財為先

3、 教育改革,選賢任能

在完成政治經濟改革之後,王安石將著眼點放在了科舉改革上。科舉改革則旨在為變法招募可用之才。同時,熙寧八年(1075年),王安石的著作《周官新義》《詩經新義》《書經新義》完成,這三部書合稱為《三經新義》,其中《毛詩義》二十卷、《尚書義》十三卷、《周官新義》十六卷,而又以《周官新義》最為重要,是作為託古改制的熙寧變法的理論根據。

此外,值得推崇的是,在改革科舉制度的同時王安石還注重專業教育。他提出"苟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則不教也;苟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則無不在於學"提倡實用之學,主張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設立武學、律學、醫學等專科學校,廢除明經科考試,並指出做學問要"崇實""尚變"不能固守所謂祖宗傳統,"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客觀地說,王安石的教育思想在今天都有一定的借鑑價值。社會的發展離不開經濟、制度、思想的變革,一味固守傳統不符合歷史也不符合國家和民族的利益,只有順應歷史潮流以理性、變通、務實的態度做學問、建制度、做事情才能有益於國家和人民。

從小被稱為神童的司馬光,為何始終不肯接受王安石在變法理財為先

4、 改革僵化,理財不當

王安石變法之所以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其原因在於制定的法令符合國計民生的要求,其失敗則在於實施的過程中過於追求形式以至於違背政策本意,甚至給廣大農民造成重大損失。其中,最有爭議的青苗法就是一例。

青苗法原本是利民惠民的善法但是由於實施過程過於形式主義,以及一些先天的制度缺陷竟變成了天怨人怒的惡法。青苗法頒佈的初衷是抑制民間高利貸,由國家承擔農民借貸的風險,一方面,國家可以通過收取較低的利息與民間高利貸爭利,充實國庫,另一方面,農民可以取得低息貸款,避免高利貸盤剝,此外,北宋時期商業發達,經過宋朝初期的積累國庫並不空虛,少量的違約債務並不影響國家財政的穩定。但是,在實施的過程中卻出現了強制借貸、肆意漲息、暴力催收的變味做法。

青苗法的失敗最主要的原因有二,一是過於形式主義,只追求表面功夫,不追問實際功效。二是過於理想主義,缺乏實際操作的可能性。首先,青苗法沒有具體的執行機構,全靠地方官員一手操辦。且不說這些官員的業務水平如何,單是收債這一項就容易將政府的低息貸款變成高利貸。此外,民間高利貸沒有國家強制力作保障,倘若暴力催收會有政府追究責任,而"政府的高利貸"可以肆意暴力催收,一些官員藉此大發橫財。其次,推廣青苗法的考核方式簡單機械,違背法令制定的初衷。王安石考察官員推廣新法是否積極主動全憑一紙數據,各地官員為了能加官進爵不惜逼迫農民多加借貸,因不能清償債務破產的農戶數不勝數。最後,一些較為清廉的官員本身政務繁忙既要負責本地方的民生建設又要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和審理,再加推廣青苗法這一重任不免心生怨言消極應付,使得青苗法在一些地區難以實施。

當然,變法的失敗是多方原因造成的,王安石的疏忽固然可以指責,但官員的貪贓枉法、辦事不利,宋朝皇族的奢侈腐化、迂腐守舊才是改革失敗的決定性因素。

從小被稱為神童的司馬光,為何始終不肯接受王安石在變法理財為先

5、 改革評價

客觀來說,王安石變法在制度創新方面堪比商鞅變法,有效的解決了北宋王朝積貧積弱你的狀況,一些法令取得了相當顯著的成果,尤其是在稅制改革方面更是為北宋的經濟繁榮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前提。但是,由於變法過程中的一些實際操作存在問題使得變法最終失敗,宋朝也難以擺脫覆亡的命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