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寫遺囑,不是給我們子女們造矛盾麼?老人:這是為了保護你


兒子:寫遺囑,不是給我們子女們造矛盾麼?老人:這是為了保護你

【1】“好強”的老人

王阿姨這大半輩子挺不容易,她自己兄弟姐妹5個人,大哥早年夭折,3歲的時候父親去世,從小母親一個人拉扯著四個孩子長大,王阿姨是老小。這種家庭情況,從小造就了王阿姨好強的性格。

王阿姨有三個兒子。因為她從小的家庭情況和這種性格,對於孩子的期望很高,一直都希望孩子們“出人頭地”。但是往往事與願違,照著王阿姨老倆的話說:也就老二還值得培養,其他倆孩子都不行。

老二考慮問題、做事情很縝密,從小就很懂事,經常幫著爸媽做事情,再加上打小學習就一直挺好,成年之後工作能力也很強,有些小成績,深得老人的喜愛。反觀其他兩個兒子,老大“調皮搗蛋”,老三“吊兒郎當”,都沒啥值得“炫耀”的地方。

可想而知,時間一久,老人對孩子的態度就有了非常明顯的差別。

孩子們對老人的態度也不一:“你不是看不上我們麼?我們還覺得不公平呢。憑什麼好處總是給老二”?老大和老三心理上時常感到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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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造成這種情況,家長和孩子雙方都有關係。老人對自己喜歡的孩子“偏心”,從他們的角度,是因為其他孩子“不爭氣”;孩子對老人有意見,是因為“你們偏心”。很難講清楚到底誰是主因,不同人看待的角度不一樣。

孩子成年之後,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家庭現實就是,老大和老三很少回來看望老人。他們也知道,回來面對的也是老人的“冷臉”。

其實很多多子女家庭都或多或少有類似的問題。一旦孩子多了,老人和孩子之間、孩子們相互之間,都有可能產生態度不一、親疏不一的情況。

要說王阿姨這種家庭情況,從她心眼裡,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誰讓你們不爭氣?還想我怎麼對待你們?”

一家子人最怕的就是這個,誰也不認知自己的問題,都把責任推到對方身上。這樣的家庭,怎麼可能和諧的了?

【2】老人決定把財產留給一個兒子

和老伴兒都退休之後,王阿姨也閒不住,經常參加一些“社會活動”,什麼老年大學、老年人活動之類的。她這種性格,壓根就閒不下來。老伴兒也挺支持,他知道,要是讓王阿姨閒下來,估計就得在家挑毛病找事兒了。乾脆讓她忙一點兒,家裡還能省省心。

父母年紀大了,老二時常回家看看。他心裡非常清楚兩個兄弟跟爸媽之間的關係,也非常瞭解母親的性格脾氣。客觀上講,老人的做法上也是有問題,老二一直想著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只是不太好直說而已。

一天老二回家陪父母吃飯。飯桌上王阿姨又開始發牢騷:

“老二,我跟你交待好,咱們這個家最後得靠你守著。我跟你爸年紀大了,以後家裡的大權交給你。你看現在天天的新聞,誰家又怎麼著怎麼著的了,淨是鬧不愉快的。哪天我把這事兒說清楚,省的之後麻煩。”

王阿姨這種類似的態度已經跟老二表達過很多次。老二能理解,畢竟是母親從小的家庭環境造成的。他也很清楚,都七十多歲的人了,想改變他們的想法,很難。

老二沒說什麼話,他心裡一直考慮的是怎麼能讓家裡關係和諧一點,只是一直沒有找到比較好的方式。

過了一段時間,王阿姨給老二打電話:“晚上你下了班回來吃飯,我有點事兒跟你說。”

回到家,老二問老人什麼事兒。王阿姨跟老二交待:

“這麼個事兒。我和你爸商量好了,之前不是跟你提過,今後把家交給你的事兒麼?現在給你有點早,我們寫了份遺囑,這裡面說的清清楚楚。我和你爸把家產也都拉了一遍,都寫這裡面了。哪天我們都走了,這些都交給你打理。你先看一下。”

老二沒細看裡面的內容,聽到王阿姨這個意思,老二陷入沉思。

兒子:寫遺囑,不是給我們子女們造矛盾麼?老人:這是為了保護你

父母一輩子積累的財產,通過遺囑都“留”給自己,這是父母的心意。但是,老人之所以有這樣的決定,站在老人的角度,是因為他們喜歡自己。反觀過來,對於兄弟幾個人,這種方式無疑會給家庭關係“雪上加霜”,是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

老二問了一句:

“爸媽,這份心意我心領了。我是考慮,對於大哥小弟他們是不是合適?畢竟我們都是你們的孩子,要不要考慮他們的想法?”

王阿姨眼睛一瞪:

“我們的事兒,我們做主,你別管那麼多。我們這麼做,也是為了保護你。”

老二沒說什麼。他覺得老人做的有些不妥。畢竟,大哥、三弟之所以不得老人歡心,不能完全說是他們的責任。在老人心裡,評判孩子好壞的依據,就兩個字:爭氣。但是,啥叫“爭氣”?是不是有點成績就算給父母“爭光”了?應該不完全是這樣……

【3】“情與利”之間的糾結

王阿姨老倆寫遺囑的事兒,沒有跟老大和老三提出過。老二也沒想好要不要跟兄弟們知會一下。

從老人的心願上來講,做的這件事特別值得感動,是父母對自己的認可;站在自己的角度,能得到老人的全部財產固然是好事,但是在情和利之間,孰輕孰重?

哥哥和弟弟無非就是沒有達到老人的期望,所以不招老人待見而已,並沒有什麼其他的大毛病。哥倆看望老人的時候,多數遭遇的都是冷眼,擱誰心裡會舒服?時間長了,也就慢慢來往的少了……

這件事兒還是先放下吧,到時候再說。

既然老人決定了,未來怎麼處理,其實就仨字:看自己——

兒子:寫遺囑,不是給我們子女們造矛盾麼?老人:這是為了保護你

自己心裡怎麼想的,可能是最終解決問題的辦法。無非就倆結果:要麼就是按照老人意思,把財產都繼承了,兄弟幾個關係也就那樣了;要麼就是自己做出改變,不按照爸媽的意思來,來緩和兄弟情份。

老二逐漸意識到:自己的態度,可能是解決家庭關係的關鍵……

【4】結語

這個事情還沒有完結,遺囑還沒有生效,後續會是什麼結果我也不知道。

王阿姨評判子女的標準很簡單,所以對待孩子的態度不同,這是老人訂立遺囑的出發點。

理論上講,老人願意給誰就給誰,跟別人沒啥關係,從這個角度,王阿姨的做法沒毛病。老二是不是糾結,是他個人的想法,就看看重什麼了——看重錢財,說好聽點是尊重了老人的意願,沒毛病;不遵守遺囑,看重的是兄弟情份,更值得稱讚。

撇開王阿姨這件具體的事情,這裡延伸一下:

1.家庭,是多方的關係

什麼“女兒給我養老,財產給兒子”、“你把財產給我,我就養你”等等,其實,完全是站在自己角度看待問題,傷人傷己

王阿姨有自己的評判標準。當初聽到這個事情,從我個人角度,並不完全認為是兩個孩子的原因。但是,心理怎麼認知的,誰能給出絕對的對錯評判標準?

只是,通過這個事情想表達的是:看待問題的角度不同,結果不同

兒子:寫遺囑,不是給我們子女們造矛盾麼?老人:這是為了保護你

老二之所以糾結,是因為他有比較清醒的認識,這是他看待問題的角度:

  • 造成家庭現狀的原因,不僅僅是他兄弟的單方原因。
  • 從內心來講,有想改變家庭氣氛的願望,所以才有了“糾結”。

至於今後會怎麼處理,這是後話,看看老二怎麼決定吧。

2.遺囑,能起到保護作用

王阿姨有一句話說的是對的:“我們這麼做,也是為了保護你”。這確實是遺囑的作用。

我們做一個假設:

如果確實倆孩子的原因、對老人不孝敬,老人才決定把財產全部留給老二,這樣的話,遺囑真正的好處就體現出來了:避免了財產給到了不該給的人的問題。

當然,“保護”的是指定的繼承人,至於他是不是“應該”得到財產的人,就不做評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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