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妻之恨,在現今社會怎麼辦?

武亮5


先來看看錯誤的示範:

在社會新聞版塊,一年到頭總會有一兩次湧現這樣的新聞:誰誰誰愛而不得,因愛生恨,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尾隨受害者,將其殘忍地毀容、傷害、強*等等。還有一些涉及到三角戀的,那個被拋棄的人,憤怒之下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情,當然最後TA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有句話叫做“大丈夫何患無妻”再說了,能夠輕易被奪走的東西,本來就說明不屬於你,何況還是一個人。

奪妻之恨的根本在於妻,而不在於那個奪的人。如果你的妻子很愛你,你也很愛她,第三者又怎麼可能輕易地插足呢?

所以,有恨是正常的,但是不要恨錯了人。即使這個人沒有出現,還會有下一個來奪走你的妻子,因為你的妻子太好奪了。

在現今的社會,面對愛恨糾葛,你只能理性地去看待。今天你冷靜不了,那就多給自己一點時間。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和一時的憤怒,毀了自己的後半生。

為了一個不愛你的女人,不值得。

你能夠做的就是運用法律的手段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權利,還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話。

這個世界很殘酷,也很現實,但是我們依然得熱愛它,因為只有這樣你才能在生活中看到希望,而不是它的黑暗。

一段感情的結束,何嘗不是給另外一段感情的開始讓路呢?如果你們彼此早已經沒有了愛,分開只是遲早的事情,現在只不過是由第三者的介入來替你們下了一個決心,重新開始的決心,僅此而已。

就當是上帝重新給了一次你選擇的機會,你可以選擇一直活在過去的恨裡,最終憤憤而終,你也可以選擇跟自己合拍的人攜手餘生。

想要重新得到愛,必須先放下對過去的恨。心中有愛,你才能感受到人世間的美好和善意。

在古時候,“殺父之仇和奪妻之恨”是一個男人的恥辱,無法容忍的。那是歷史造成的,也是女人的社會地位造成的。當時的女人沒有選擇的權利,要不依附強權要不選擇死;如今的女人是自由的,女人不願意沒有人可以強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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