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嚴禁銀行及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

銀保監會:嚴禁銀行及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

  摘要

  【銀保監會:嚴禁銀行及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為進一步完善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預防工作機制,防控銀行保險機構案件風險,3月6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關於預防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防範從業人員與外部人員共謀利用空殼主體和虛假資料等騙取銀行貸款。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北京商報)

  為進一步完善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預防工作機制,防控銀行保險機構案件風險,3月6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關於預防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防範從業人員與外部人員共謀利用空殼主體和虛假資料等騙取銀行貸款。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

  《指導意見》要求,堅持健全長效機制與短期重點懲治並重。持續強化風險內控機制建設,有針對性地解決社會反映強烈、犯罪案件頻發、對於銀行保險機構穩健經營有重要影響的重點領域違法犯罪問題,懲防結合,標本兼治,管住人、看住錢、築牢制度的防火牆。堅持內部管控、行業自律與外部監管三管齊下。構建“落實機構主體責任、建立行業協作機制、強化外部監督管理”三位一體的預防犯罪工作體系,形成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具體到預防重點領域金融違法犯罪方面,《指導意見》強調了11項業務領域,主要包括信貸業務、同業業務、資產處置、資產管理業務、信用卡業務、現金管理、保險業務、第三方合作、金融市場、洗錢和恐怖融資相關、信息科技等。

  就嚴防信貸業務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來看,《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強化信貸紀律約束,聚焦受理與調查、抵質押物評估與核保、風險評價與審批、合同簽訂與貸款發放、支付與貸後管理等各個環節,在科學制定和嚴格執行盡職免責制度基礎上,建立健全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問責機制。防範高級管理人員強令、指使、暗示、授意下屬越權、違規違章辦理業務等行為。

  在資產管理業務領域,銀保監會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營銷人員的監督管理,防範超授權違規開展理財業務、修改理財產品說明書、承諾回報、掩飾風險、誤導客戶等行為。強化非標投資業務風險管控,防範表外風險傳導至表內。嚴防套取銀行業金融機構理財資金進行高利轉貸的行為。嚴禁從業人員作為主要成員或實際控制人開展有組織的民間借貸。

  針對現金管理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指導意見》提到,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現金管理,加強現金調撥、出入庫、交接、自動櫃員機清機加鈔、對賬、查庫等環節和管庫、記賬、清分、調撥等崗位管理,對庫門、尾箱、自助設備等鑰匙密碼管理和庫存限額管理制度執行和內控管理情況加大檢查力度,切實落實雙人管理、崗位分離、權限控制、監督檢查等制度要求。

  此外,《指導意見》還特別提到了如何防止第三方合作領域、信息科技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具體來看,銀行保險機構應完善第三方合作機構准入與限額管理機制,全面評估業務合作雙方權利義務的匹配性。加強賬戶管理、合作機構穿透管理和合作業務存續期管理。防範違法轉委託、放大槓桿、多層嵌套等行為。依法合規開展與互聯網企業在支付服務、營銷服務、資金支持、資產存管等方面的業務合作。加強內控管理,不得將核心業務外包。對第三方機構的產品、數據、技術、運營能力等做好合規審查和風險評估。嚴禁違規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中介、銷售和支付結算等服務。

  銀保監會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要制定內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監督制約機制,確保制度得到剛性執行。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嚴格控制數據授權範圍,實現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加強對客戶信息收集、維護、使用人員的培訓管理。在內部產品和業務流程設計上落實客戶信息安全控制和風險提示。明確約定涉及客戶資料交接的對外合作保密條款,消除信息洩露隱患。嚴防從業人員利用職權和管理漏洞,篡改後臺數據,盜取資金,以及非法複製數據、販賣客戶信息等行為。(孟凡霞 宋亦桐)

  原標題:銀保監會:嚴禁銀行及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

  免責聲明:本網站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請讀者僅作參考,並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本網站無法全部鑑別所上傳圖片或文字的知識版權,如果侵犯,請及時通知我們,本網站將在第一時間及時刪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