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首次否決險企高管 長江財險擬聘總經理宋靜剛落選

近日,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財險)擬任命宋靜剛擔任總經理一職,不過這一任命卻被銀保監會“說不”。銀保監會表示,經審核,宋靜剛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不予核准其擔任長江財險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實際上,作為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國電集團)旗下的子公司,長江財險雖然成立時間不長,但人事變動較為頻繁。此次宋靜剛的任職被否決,這意味著長江財險需要重新任命新的總經理。

否決是因不符任職規定

銀保監會官方信息顯示,宋靜剛擬任總經理被否決的原因是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而保險公司總經理除具有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有以下四項任職經歷之一。第一,擔任保險公司分公司總經理以上職務高級管理人員5年以上;第二,擔任保險公司部門負責人5年以上;第三,擔任金融監管機構相當管理職務5年以上;第四,其他足以證明其具有擬任職務所需知識、能力、經驗的職業資歷。

公開信息顯示,宋靜剛擬任總經理的信息和完整履歷首次出現在長江財險2017年償付能力報告中。官網披露的信息顯示,宋靜剛出生於1974年,經濟學學士,歷任龔嘴水力發電總廠財務經營部副主任,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經營部財務負責人、財務部副經理、財務產權部部長、副總會計師,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國電湖北電力有限公司黨組成員、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副主任。

有業內人士分析,從宋靜剛以往的任職經歷來看,其具有多年電力系統公司任職經驗,但卻缺少保險公司工作經驗。

公司高管近年更換頻繁

迴歸到長江財險本身,這個成立於2011年,註冊地在湖北省武漢市,由國電集團發起成立的財險機構,自成立至今,高管人員的變動十分頻繁。

資料顯示,2011年成立之初,長江財險擬任總經理為邵國勇;2013年9月,鄭則鵬經原保監會核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於2014年6月核準董事、總經理任職資格,該任職到2016年一季度結束;2016年二季度,長江財險向原保監會報送了彭柱石作為臨時負責人,2017年一季度保監會正式核准了彭柱石長江財險總經理任職資格;2017年5月,長江財險的經營管理臨時負責人(擬任總裁)又變成了宋靜剛。

隨著此次宋靜剛任職的被否決,長江財險需要重新任命合格的總經理人選。根據銀保監會官網,審核不予通過文件下發日期為5月17日,6月14日長江財險官網更新資料顯示,宋靜剛現任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已經沒有2018年第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提到的擬任總經理一職,而這也意味著長江財險需要另尋新總經理人選。

與長江財險高管人員變動同時受關注的,還有長江財險的業績。從經營狀況來看,2011-2017年,長江財險的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為18萬元、1.2億元、2.9億元、5.1億元、6.9億元、8.4億元和7.7億元。然而,保費的增長並未給長江財險的業績帶來利好,成立至今,長江財險僅有兩年實現盈利,其餘年限均為虧損。2016年,長江財險淨虧損約為6214.6萬元;2017年,長江財險的淨利虧損約1.1億元。

此外,長江財險還“麻煩”不斷。2017年末,長江財險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罰款40萬元;2018年初,長江財險收到原保監會下發的關於保險產品問題的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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