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解釋一下上級要求報有些材料時特別要求必須經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這種說法對否?

戰爭916


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材料上報工作嚴肅性。

依照我的經驗,主要是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責任到人,負責到底,以保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這裡麵包括單位半年工作總結、全年工作總結、月度工作情況彙報、數據統計、安全情況、生產情況、人員在冊、工資發放、扶貧救濟等林林總總,種類繁多。

很多工作都是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層層上報、彙總,並經過統計、修改、潤色、校對、排版,形成完整的上報材料,這其中的工作都是下屬人員和部門來完成的。最後,才是輸出來,交給主要領導審閱。主要領導再根據自己的工作實際和了解的情況,對材料的方向、內容、段落、詞句,以及引用國家、省、市領導講話的準確度,政策的把握程度進行修改、調整。

負責的辦公室同志再把材料取回,按照主要領導修改的地方,重新調整後再呈閱。有時三、四稿都不止,達到主要領導的滿意後,才正式定稿。這時,就需要主要領導在定稿的材料上簽字,並蓋上公章,交由專人,報送到上級單位領導或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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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繁工作,大事小情,逐級下傳,逐層報送,叫落實也好,叫推責也罷,不管有用無用,不加任何要求不提任何措施,已成為一種形式,常此以往,傳的不經心,報的不在意。有時就真耽誤事了,所以如果都盡職盡責根本就用不著的環節加上了: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強調一下此材料與彼材料不一樣,要重視。過不了多久誰的材料也願意讓下面不重視,也就都需要蓋章簽字了,別忙,會出一種新的形式區別,有些材料已要求雙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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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有的材料,分管領導審核後就可以蓋章報送,主要領導不一定會審。

而有些材料比較重要,可能涉及一些考核之類的,主要領導就會以自己不知道為由推脫不認賬。

要求主要領導簽字就是防這手。


六瓩


這是為了保護具體幹事的人,有錯嗎?如果是領導提的這個問題,說明你是個不敢擔責又崇上不敢反駁上級的人,這種領導更要防著,因為出事的話肯定要把具體幹活的人當替罪羊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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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毛病啊,首先,說明你是在領導安排下寫的。其次,說明你的材料的真實性得到了領導認可。最後,完成的材料不代表你個人,代表的是單位。


路小札


這是一種甩鍋,一種推責的最好做法。因為一把手簽了字,將來出什麼問題,就可以直接承擔責任,與上級無關!


如一居士


這種做法不存在對錯。說是落實主體責任也沒錯,說是上級推卸責任也成立。都有。適應吧,做好自己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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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所講的這類現象,一般多是上級部門對轄區內企業、單位要求報送材料時所做的備註。這種說法不容置疑,是對的。

由於各類材料的報送,是一個很繁瑣又複雜的事情,如果是一般文字性的材料,多數時只要求加蓋公章。但若是材料要求頗為嚴謹或材料比較重要,那麼,一般來講備註就會加一句必須經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報送。

要求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一是為了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避免有不真實或者虛構假材料的情況出現;二則是為了證明以上材料已被單位領導知曉,以避免後期如對此上報材料有所追究時,提供方將責任推卸給報送員個人,而單位主體則有機會逃避相應的責任。


指尖若水


正確。主要從兩個方面確保材料有效:

1.主要負責人簽字,是為確認材料的真實、完整、準確,並對此負責。

2.單位或部門蓋章,是作為法人或部門意見一致的表示,代表該單位或部門意見,非個人意思表達。


由歷史到職場


一經上交必須承擔責任,到時好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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