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哲倫艦隊有槍有炮,為什麼他還是被土著人“砍成碎片”?

1521年4月27日,菲律賓群島的麥克坦島上,麥哲倫正在經歷他人生中的最後一場戰鬥。雖然有胸甲和頭盔保護自己,但是麥哲倫依然被一支毒箭射中了右腿。很快,他的一條手臂被土著人的標槍擊中。當土著人湧上來的時候,一支投擲過來的木矛扎到了麥哲倫的臉上……土著人一擁而上,用大彎刀圍著已經倒地的麥哲倫一頓猛砍……

麥哲倫艦隊有槍有炮,為什麼他還是被土著人“砍成碎片”?

麥哲倫之死

麥哲倫就這麼,被土著人活活砍死了。他的屍體幾乎被砍成了碎片,在海灘附近的水域四處漂盪,最後被土著人收集起來,當成了“紀念品”。艦隊的剩餘船員毫無辦法,他們再也不敢踏上麥克坦島了。


可能有人會懷疑,麥哲倫的艦隊應該裝備了火炮和火槍啊,難道這些對付不了土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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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紀的艦炮

實際上,麥哲倫船隊的武器,不僅比土著人先進很多,而且數量龐大。因為當時西班牙和葡萄牙不斷爭奪海上霸權,所以對火器的研究製造進入了瘋狂的階段。

麥哲倫艦隊不是為了戰爭遠航,所以並非戰艦。但是他們也努力的武裝了自己,比如裝備了3門強大的“倫巴達大炮”。這是當時最強大的艦炮之一,以鍛鐵鑄成,專門安裝在船隻上。艦隊船隻的甲板上,有特製的木炮架,水手將火炮固定在炮架上之後,就可以瞄準敵方船隻開炮了。

倫巴達大炮可以發射石彈、鐵彈和鉛彈,其中破壞力最大的是一種裹著鉛皮的鐵彈。倫巴達大炮發射的時候,會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音,巨大的炮架也會隨之劇烈抖動。一旦擊中對方,會對船隻造成巨大的破壞——唯一不足的是,這種炮精準度並不高,而且因為是固定在炮架上的,也談不上什麼靈活度了。

麥哲倫艦隊還裝備了七門後膛裝彈的法爾科內炮,這種50mm口徑的火炮,更加輕便靈活,甚至可以拆卸下來裝到小艇上使用。另外,艦隊還裝備了三門“帕薩穆羅炮”,以及60支Versos火槍、50支霰彈槍。

麥哲倫出航的那一年,西班牙的武器製造商,正在努力研究新式火槍。但是麥哲倫沒有趕上,他所攜帶的都是火繩槍,這種槍必須要保持火繩的點燃狀態,而且即便是操作熟練的射手,能保持一分鐘一發的射速就很不錯了。就算是成功開火,子彈飛出100米就無法造成什麼有效傷害了。


在麥哲倫與土著人的實戰中,火槍和火炮幾乎毫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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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繩槍

因為要登島作戰,大船無法靠近海灘,而火炮射程有限,土著人根本不在射程之內。這讓船上的水手無可奈何,只能遠遠的觀戰。

麥哲倫的士兵攜帶的火繩槍,因為裝彈速度慢、射程太近,也沒有對土著人造成傷害。根據麥哲倫艦隊書記官皮加費塔的記錄:“火槍手和弓弩手從遠距離射擊了大概半個小時,但殺傷力有限,因為子彈和弩箭只能穿透由薄木板製成的盾牌,打中執盾者的手臂。”

如果說一開始火槍和火炮還能對土著人造成一定的震撼,戰鬥繼續一段時間後,火槍反而成了“累贅”。皮加費塔記錄:“土著人看到我們的火槍傷不了他們……便喊得更大聲了。火槍手一開槍,這些土著人就四處跳躍而不是站著不動,同時他們會利用盾牌保護自己。”

因為火繩槍的威力並不大,這給土著人帶來了信心,他們可以輕易躲過火槍手的攻擊,自然信心百倍。


所以,麥哲倫艦隊真正最好用的,是長劍、長矛、十字弩,以及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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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鎧甲的西班牙殖民者

麥哲倫在出航之前,購置了大量的長劍和小刀,以及將近1000支長矛,十幾支騎兵用的矛和幾百支鋼頭標槍,60把十字弩和數百支弩箭。另外,艦隊配備了100套鎧甲,包括胸衣、胸甲、頭盔和麵甲。

而麥哲倫自己的鎧甲,則是專門定製的豪華裝,包括鎖子甲、護身甲,以及六把劍。麥哲倫的頭盔上還插著漂亮的羽毛,奢華無比——當然,可能也因為太招搖,土著人輕易分辨出了入侵者的總指揮,進而集中力量攻擊麥哲倫。

總之,在海戰中也許火炮威力更為強大。但是麥哲倫決定登陸麥克坦島,就意味著失去了他先進武器的優越性,要更加依靠傳統的冷兵器了。

事實證明,鎧甲確實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麥哲倫帶領四十多名水手,登陸到了海灘之後,立刻就被1500名土著戰士包圍了。火繩槍讓土著人不敢輕易上前,於是他們選擇了最拿手的武器:弓箭和木質標槍(木矛)。

這顯然不是傳統的冷兵器作戰,雙方沒有太多正面劈砍,都試圖用遠距離武器攻擊對方。就像前面所提到的,火繩槍和十字弩射程有限,沒有對土著人造成實質性的傷害。而麥哲倫的戰士們,因為有堅固的鎧甲保護,也抵擋了大部分弓箭長矛的攻擊。


可是,鎧甲也是有弱點的,它們無法保護人的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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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不敵眾的歐洲人

在雙方的混戰中,土著人也發現了,攻擊沒有鎧甲保護的部位,完全可以殺死這些歐洲人。皮加費塔描述說:“土著人只射我們的大腿,因為大腿上沒有鎧甲保護。長矛和石頭如雨點般飛過來,我們毫無還手之力……”

是的,佔據數量優勢的土著人,鋪天蓋地的投擲標槍,總有機會扎到這些歐洲人的腿上。更為可怕的是,麥哲倫太招眼了,被發現了。皮加費塔當時就在麥哲倫的身邊,他寫道:“他們有人認出了艦隊總指揮,於是都把攻擊重點轉向他,他的頭盔被打下來兩次,但他還是像戰士一樣屹立不倒……”

一身特別定製的盔甲,頭盔上還有漂亮的羽毛,成功吸引了土著人的注意力,密密麻麻的標槍砸向麥哲倫。想象一下,連頭盔都被打掉了兩次,這攻擊密度該有多高,怎麼可能不被扎到?於是,麥哲倫腿部中箭、手臂中了長矛,“一名土著人投射的竹矛插中了艦隊總指揮的臉……其中一人用一把很大的彎刀砍傷了他的左腿……”

就這樣,麥哲倫被團團圍住,活活砍死。

當時的火繩槍顯然沒有想象中強大,威力巨大的火炮射程有限,如果沒有提前佈置在海灘之上,也幫不了麥哲倫。

麥哲倫艦隊有槍有炮,為什麼他還是被土著人“砍成碎片”?

寡不敵眾的歐洲人

再加上麥哲倫過於自信,沒有讓船上的士兵及時增援,也沒有讓與自己結盟宿務島土著人上岸幫忙,最終只能孤軍奮戰,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按照皮加費塔的記錄,這場激烈的戰鬥,麥哲倫艦隊陣亡了9個人(另有4名宿務島“盟軍”,被己方艦炮誤殺),

“敵軍死亡人數只有15人,而我們還有多名士兵受傷。”

這次戰鬥當然不能證明冷兵器更加先進,但看一看整個過程,武器裝備的優劣並不能決定一切。

戰前的周密準備、部隊人數的對比、戰鬥意志,甚至是頭盔上的漂亮羽毛,都有可能影響戰局。麥哲倫顯然太自信了,最終送掉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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