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案例】 一块菜地,二家人争

【案情简介】

前两年,因建设凤山至大埔沿江二级公路,凤山镇政府给李阿姨安排了安置屋地给他们重建住房。今年,在沿江路边给他们安排了0.07亩菜地,没过几个月,勤劳的李阿姨就在那一畦菜地上种满各类蔬菜,地里绿油油充满生机。

11月的一天早上,李阿姨像往常一样,来到自己的菜地里,想摘些菜回家。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刚到菜地,骆家屯骆某某的妻子气冲冲的告诉她,她菜地里的菜被她打过药水了,让她不要摘菜了,而且声称李阿姨他们种的菜地是她的,告诫李阿姨以后不要再种了。见状,李阿姨气坏了,与骆某某的妻子争吵起来,其家里人也闻讯赶到现场,有人立即报警。凤山镇政府、凤山司法所、凤山派出所干警等工作人员赶到纠纷现场。

【人民调解案例】 一块菜地,二家人争

纠纷调解现场

【调解过程】

11月8日下午,凤山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骆某某的妻子声称,李阿姨种的那块菜地自己以前曾经种过南瓜,现在自己没有人力才弃荒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应归自己,任何人不能使用。李阿姨则说,自己种的那块菜地是政府和村委安排给自己的,那里原本是一块荒地,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才整理出来,并出示了与政府村委签订的协议,协议书上明确写着该菜地的四至范围和土地面积。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骆某某的妻子没有办法再坚持主张该地的使用权归她。但是她不承认自己把药水喷洒到李阿姨的菜地上,反称她的桑树上个月疑似被人喷了药水,要求政府部门处理。

针对骆某某的妻子毫无依据的主张,调解现场陷入僵局。最后柳城县司法局凤山司法所所长韦俊伍,凤山派出所所长一起商量,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他们把骆某某和他的妻子叫到一边,把李阿姨一家叫到另一边,分开做思想工作,特别是对骆某某的妻子,对她进行了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告诫骆某某的妻子,她的行为涉嫌投毒或者是破坏生产,这种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依法处置。经过教育,骆某某的妻子承认自己喷药的行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调解结果】

最后,骆某某的妻子向对方赔礼道歉,取得对方的谅解,针对她的行为没有造成什么后果,承认错误态度好,相关部门没有对她进行处罚。调解人员现场明确告知双方,该争议0.07亩菜地是政府、村委安排给搬迁户李阿姨家的,由李阿姨家里人管理使用,骆某某户不得主张该地的使用权。

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一、骆某某和杨某某两家园地之间砌一道砖墙作为分界线。由凤山镇政府出资并组织修砌,墙高为1.5米。

二、骆某某妻子打药水造成李阿姨家的蔬菜损失,由骆某某买酒菜供两家人聚餐作为补偿,双方和睦相处。蔬菜损毁的财产损失不再作任何补偿。

【人民调解案例】 一块菜地,二家人争

签订调解协议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调解过程中,沟通的技巧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矛盾纠纷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法、理、情是调解成败的关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坦诚,情理交融,慢慢让受损方打开心结,降低诉求,最后促成了协议的达成、纠纷的解决。

柳城县司法局凤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调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以实际行动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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