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了一個意外,只有你才能解決,初一加班一天,加班費一萬元,你同意嗎?

睿媽在線001


如果我還是這個公司的員工,公司發生了意外而這事又是我負責的也只能我可以去解決,那麼不管什麼時間哪怕大年是初一,有沒有這1萬的加班費我都會選擇去!

因為這是我的責任,我認同偶爾的義務加班因為我在這上班一天就有做好一天的義務,不過要注意次數,因為次數多了我就會選擇離開,我相信職場上很多人都會選擇去的吧,更何況是1萬的加班費,這是一筆不少的收入了!

其實拋開問題來說,題主只是想問給你合理的加班費你是否願意加班

其實加班這個話題在職場上已經被三番五次的拿來事了,從馬老闆發表的996上班機制,再到人民日報反擊馬老闆,再到馬老闆解釋996言論已經足以說明加班已經是社會話題了!

老闆希望員工可以義務加班,而員工卻是不想加班或者有償加班,2個群體的人所想的完成對立,其實在很多員工心裡確確實實的為公司著想,希望公司越來越強大,畢竟公司強大了自己收入也很高,工作也會更穩定,員工其實也是接受偶爾的義務加班!但是老闆並不為員工著想,只覺得員工加班是應該的,因為我給你開了工資,恨不得你所有時間都是他的!這就算矛盾所在!

當然,就像馬老闆所說的996工作制,要實行不是不可以,哪怕9107也是可以的,不過得在招聘員工前說清楚,就怕有些公司開始不說,等你開始上班後才說,這種做法完成是耍無賴的行為,好想在說反正你都來上班了,有本事你走啊!

最後我說句,各位老闆公司的成長離不開員工的辛勤付出,對員工好一點員工會加倍的還給你,但對員工過於吝嗇了,最後受傷害的只能是你自己,員工大不了換工作,而你卻是要從頭開始了!


小丸子悟職場


說個真事:我媳婦,今年大年三十上班一整天,我做了一天年夜飯,她六點半回來,吃了飯,繼續回去上班,因為,要值班,晚上還要去巡查大家放鞭炮(她管一個幾千人的城中村),防止火災和其他安全隱患,一直巡查到凌晨一點才回來,初一休一天,初二到初五,一直上班,初六休息,平常一個星期,休一天。

一分錢的加班費沒有,你一天加班費一萬,這不是來刺激人的嗎?再來說說我,從明天開始,一直上班四天,一直到上班,沒有一分錢的加班費。


所以啊,初一一萬塊加班費,這種事情,就不要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哪個老闆給你一萬塊加班費?按照國家勞動法,初一加班,一天按照平常三倍工資計算,如果你平常一天是300元,這一天,也就九百塊,不存在一萬塊,如果是正規單位,大年初一加班,嚴格按照勞動法來,如果私人單位,讓你加班一天,好心老闆,給你加班費,黑心老闆,一分錢不給,不加班?那就走人,難道你就因為初一一天加班的事情,一個加班費的事情,你就要辭職?


當然了,真有私人企業老闆大氣、闊氣,如果確實找不到加班的人,我又是單位的技術核心骨幹,必須來加班,一天給一萬,我還不屁顛屁顛地來加班呢?不要說給一萬了,一千塊,也加班呢,關鍵是,有這樣的機會嘛?

還有一點,單位出了意外,需要我這個技術骨幹來解決,不要說給一萬了,就是不給,從對單位負責,對這一份工作負責,從責任心的角度來說,我也會來加班解決的,何況,你真的主動過來加班,老闆也不會忘了你的辛苦,會主動給你加工資的,一萬沒有,幾百塊還是有的。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說個真實的事。不是大年三十,是過年前一天,我本來休息。公司有急事,其他人都解決不了,臨時打電話叫我過去。我接了電話馬上就去公司,把事情處理完,數據傳到總部後,等了一會沒異議後就回去了。剛進家門,領導又打電話來,說是數據的一些細節總部需要說明。沒辦法,我只好又得趕往公司。我住得離公司遠,開車需要四十來分鐘。沒有一分加班費,路費還得自己掏。最後是申請了一天補休。當一個事情只有你一個人能解決的時候,更多的是責任。


藍色天空


額,遇到這種情況,不要錢都會馬上趕赴公司啊!

我還沒有重要到那個程度,非我不行的地步。

但是,只要公司需要,我也會馬上趕到公司去,與領導和同事一起解決問題。此所謂同舟共濟。

遇到過這樣的考驗至少兩次啦,5.12地震,和蘆山地震。我和公司、同事在一起。

而其他情況下,我的同事,有做系統維護的,這種情況也是遇到過的,一樣趕到公司去啦。

還有的同事,已經辦好了出國旅遊,機票也買好了,也放棄啦。

當你把公司、領導、同事當家人的時候,是可以不要錢做事的。

至少,不是所有的事,都必須換算成錢。

單位養我千日,用我一時,必須去紮起!




雲是鶴家鄉680


如果條件允許,我想即使是沒有這一萬元的加班費很多人也會去的,因為這件事只有你可以處理,而這恰恰也體現了你的重要性,既然重要人物,在公司最需要你的時候,能夠挺身而出,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

如果該你做的事情,你有條件做,但卻沒有去做,相信能力再強,也無法得到領導青睞,會幹的人不少,但毫不計較的去幹的人,並不多。

職場,價值多少,跟能力無關,只與態度相關。

一個大年初一不算什麼,但一個讓領導賞識的機會卻不是那麼容易得來的!

去或不去,幹或不幹,全憑自願!


HR老槍


這麼好的事,都是別人的領導,別人的企業給的,我這輩子不對什麼初一加班10000塊錢補貼,有太多奢求了,

08年煤礦上班,想著過年時,單位會放幾天假,正好回家和家人團圓一下,趁著不上班,枕著單身出去旅遊一圈,結果計劃趕不上變化,單位不放假,大傢伙都想著,開始排輪休,一塊上班的哥哥姐姐們,都是老婆孩子一大家,就我一個單身狗,他們開玩笑說,單身漢靠後排,靠後休,結果我從初一上到初六,年也過完了,年味也沒有了,他們都來上班了,就是苦了我,後來說起這事,一個老大姐拍著我的肩膀開玩笑說,老弟過年補貼都被你掙走了,要請客……圍觀聊天的幾個人,瞬間哈哈大笑,



當時吧,過年上班期間,餐補一天5塊錢,上一天班另外補助大概20塊錢,六天算下來單位補貼150塊錢,後續的幾年一直這樣度過的,誰讓我是單身呢?再者同事之間沒必要斤斤計較,本身過年是個高興的事,也不能為個輪休,爭的你死我活,

到了15年左右,公司特別人性化了,公司的所有下屬企業年假都是7天,我的150的補貼都沒有了(開個玩笑),

其實吧,工作就是工作,假如補貼一天10000更好,即使不補貼,我們也不要盲目的去辭職,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需要你頂的時候,你缺當了逃兵,以後那個企業敢用你,是不是?所以說,做什麼事,不要太較真,三思而後行……



臭小子的春天


說個自己親身經歷的事:2000年的時候,在一家中外合資的企業上班,趕上春節,我們單位每個部門都要有排值班的!加領導一共22人,本地的只有五個人,其他人都是外地的!排值班時,外地的同事心裡也都很擔心是不是值班要耽誤回家過年啊?結果,會上五個當地的同事直接說:你們家都在外地,一年回家不了幾次,這大過節的,你們就別折騰了!我們幾個來值班!

當時外地的同事們都非常感動!都不停的說謝謝!

結果是初三就有一部分外地的同事就回來了!替本地的同事值班!我們部門領導從年初一到初六就休了一天(去老丈人家串門),天天都陪著在單位值班!

外地的同事從家裡回來都帶了好多特產,分給了本地的同事!

從初一到初六,每天值班的和外地趕回來的晚上大家都在一起喝酒(有時在飯店,有時在個人家),其樂融融。

我在那家企業工作了六年,可惜第二年我就調到省會去了!非常懷念那個部門的領導和同事!

那個時候其實除了工作,還講奉獻!

先不說有沒有1萬元的加班費!單說這個問題只有你能解決,那麼你就應該有責任去解決這個問題,雖然放假是你應該享受的權利,但凡事都有例外!

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還是沒有把公司當成家,這是工作態度問題!我也能理解,但公司給你一萬元加班費(不說一萬元是真是假),你不應該去嗎?難不成你家有礦?

另外說明一下:公司有困難時,你抗過來了!領導心中肯定有數,如果沒數,那就趕緊離職吧!


綠茶梅子13097933


這個怎麼說呢,大部分人應該是同意的,畢竟1萬元對於現在的職場人來說不是個小數目。其實大部分關鍵時期,特然加班,領導通知討價還價的機會很少。還有這麼高的加班費不錯了。

說一下自己的例子,過節中,晚上11點多,集團副總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公司內部系統出問題了,怕保密資料洩露,讓我第二天一早5點出差,到分公司解決問題。我當時二話沒說就答應了,立馬跟公司司機班定車,第二天一早拿著設備就出差了。問題的確很棘手,還真是分公司這邊解決不了的。我處理到晚上9點多,才完成。到家的時候凌晨1點了。

畢竟過節,職場人休息的時間不多,原計劃是帶著家人幾天小長假外出旅遊的。這個對應的機票 什麼的就都要忙著改簽,也沒合適的。索性就推掉,帶著家人在周邊轉了轉。

節後第一天,公司領導主動找我,表示對我臨時突擊任務完成的很出色的一個肯定。

你當時雖然是大年初一,本來是串親戚拜訪老人的時候,中華幾千年的傳統了,不過電話或者微信給親朋解釋一下,大多都會理解的。


在路上的小明


題主你們公司真好,讓加個班還一萬塊錢一天。不說別的就為那一萬塊錢我想我也會去的!誰還會跟錢過不去了!不知道還有什麼公司加班比你們公司給的多,過年值班我也幹過一個公司就我一個人,可惜也就三倍工資,幾百塊而已!

再者,如果公司真的遇到了困難,而又只有我能解決,我也會不為錢去上那一天班!(除非我想讓公司倒閉,這困難就是我給造的)是公司給了我們工作的機會,只要我們還是公司的一員就應該為公司做出自己的貢獻,只有公司好了,我才有機會工作的更好,工資發的更多,重要的是做人做事要懂得感恩!同樣你挽救了公司,我想公司也不會忘記咱的恩情!說不定你就是下個被升職加薪的那位。

如果真有公司加班一天給一萬的,請叫上我,我也想哪天成為那個幸運兒!還有誰想的跟我一起報名!


凝香5945


我願意啊,我很願意。我現在最怕的是過年過節,因為過年過節,要帶著小孩和老公去公婆家,我覺得在公婆家很難受,而且我從結婚之後,一直是住在孃家的,沒辦法,萬不得已,才會去公婆家。

要是初一,要我加班一天,我真是太高興了,離開小孩一天而已嘛,孩子他爸可以帶一天孩子啊,然後我便快快樂樂地在大年初一在公司加一天班,好嗨喲,感覺人生已經達到了巔峰,如果我初一那天在加班,那便讓老公帶著孩子在公婆家待著唄,我就很開心地工作,想著工作一天便能發一萬元的工資,真是太開心了,應該是初二錢就會發給我吧。

公司出了個意外,只有我能解決,聽到公司對我的這個呼喚,當公司的老總把這話告訴我的時候,我的內心真是自信心爆棚啊,太開心了。讓我初一加班一天,加班費一萬元,我是同意的,但是我必須要保證的是,老闆必須言而有信,第二天必須把這一萬元發給我,或者在初一加班之前,大年三十的時候預先發三千元給我,畢竟初一加班要犧牲和親人團聚的時間,我還是希望老闆能夠說到做到,我這一天把事幹完了,必須得給這一萬元給我,不要是給我畫個大餅讓我望梅止渴,所以為了這個一萬元能夠順利到賬,我希望事先和老闆寫一個書面協議,讓老闆簽字蓋章,我才會在初一拼命地為老闆的事加班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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