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規定:公職人員可提前退休,那麼教師也會沾光嗎?

新公務員法修訂後,公務員“工作滿30年的,可申請提前退休”規定一出臺,引發無數網友的熱議,但現實中,公務員對於提前退休這個政策,並不那麼高興,因為退休意味著身份權利都沒有了,仕途也到了盡頭。關於可以提前退休的消息一經傳出,主要是因為新公務員法即將實施,在新公務員法中規定,公務員工作滿30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這麼一來,其他群體也開始羨慕,尤其是教師們,甚是激動。

新公務員法規定:公職人員可提前退休,那麼教師也會沾光嗎?

我們都知道職稱對於教師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不僅是對自身能力的肯定,還是與工資、績效以及津貼息息相關的。我國將教師的職稱分為高級教師、中級教師、初級教師、未定級教師等等。而職稱的評定主要考慮的因素就是任教時間、教研能力、學位要求、豐富的研究成果、紮實的理論基礎等等,很多教師可能熬了很多年都得不到。

不過可喜的是,到了2018年,國家出臺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也就是說,關於教師改革這個問題現在也是在準備階段,出臺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新公務員法規定:公職人員可提前退休,那麼教師也會沾光嗎?

對於一些工作認真,為教育事業勤勤懇懇付出辛勤勞動的老教師,由於身體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原因,不太適合再繼續呆在教學崗,如果可以通過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申請提前退休的方法退休崗位,這在筆者來看,好處是很大的,教師工齡滿30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要知道,學生們肯定是更喜歡有活力的年輕教師,教師實行是事業編制管理,缺編也是存在的一大問題,老教師不下,年輕教師很難上去,長期下來嚴重影響教師隊伍結構,如果可以通過提前退休的方式空出編制,豈不是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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