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纏腳布勒死妻子,卻被判1年徒刑,原因令人唏噓

(說歷史的女人——第1156期)

案件發生的時間為清朝乾隆時期。

案件發生的地點在直隸趙州隆平縣。

本案涉案人員有張鐵錘、王瑞、張氏等。

一:案件起因——岳丈控告女婿。

時任隆平縣知縣的是袁文渙,清之隆平縣即今天的河北隆堯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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