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用户2224908710733


大家好,我是华北小强,一名基层社保工作者。

现在很多人办理退休的时候都会说我们的工龄是多么长,其实对于工龄来说,我们现在一般要称之为缴费年限,但是缴费年限也会分两种,一种是实际缴费年限,一个是视同缴费年限,那么是缴费年限呢,就是说个人实际缴费的年数,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个人其实并没有缴费,但是你是符合视同缴费条件,所以在最后计算工人的时候,也可以相应的增加这些部分的工作年限,算作缴费年限来代入到养老金的退休公式中。

但是如果是视同缴费年限,我们在缴纳金额一般来说是按照当时的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而我们的实际缴费年限,我们就不一定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交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较较高档次的缴费基数。


华北小强


问题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作为一个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并未发生实际缴费。

实际缴费年限,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后,发生实际缴费的年限。

一、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计发养老金时,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二、企业固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并且,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三、机关事业单位调企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四、复退军人、下乡知青

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固定工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养老金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五、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的工作年限,并未发生实际缴费,为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全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视同缴费年限,虽然并未发生实际缴费,与实际缴费年限作用相同,在退休计发养老金时,同样起作用!

附:养老金计发公式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z山海


在我们国家有两种缴费年限,一种是实际缴费年限,一种是视同缴费年限。很多人并不明白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总觉得是一样的。真的是这样吗?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我们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几十年时间。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是1951年的劳动保险制度,后来因故终止。1986年10月,我国在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并要求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基金。1991年,我国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各省市全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一般来讲,除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以外,还有上山下乡知青的上山下乡时间、需要安置工作的复退军人在《军人保险法》实施以前的军龄也可以视同缴费。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区别

①实际缴费年限都有具体的缴费基数。在养老金计算中,可以根据当年的缴费基数与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的比值,计算出缴费指数,最终通过平均值计算基础养老金。


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没有缴费,因此一般没有缴费基数,也没有缴费指数。一般是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或者国家规定确定视同缴费指数,像机关事业单位一样按照退休时的职务、级别、退休补贴标准等因素结合当地的视同缴费指数表确定视同缴费指数。

当然也有很多地区对于企业退休职工,直接不需要计算缴费指数,使用实际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指数。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关于企业职工实际上是1995年各地才陆续建立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统筹账户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机关事业单位是2014年10月才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因此,在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前的缴费年限,由于是视同缴费或者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就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事业单位还缺少职业年金待遇),因此国家规定可以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

一般视同缴费年限都有过渡性养老金的。过渡性养老金一般跟社平工资相挂钩,和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或者一和平均缴费指数的平均数等多种情况相挂钩,各地规定的过渡系数一般是1%~1.4%。

比如山东省过渡性养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缴费指数。

如果是按照100%平均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一年的计算时间可以多领取1.3%的社平工资。即使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能够赶上工资增长率,形成的跟社平工资挂钩的养老金按100%缴费也只能形成0.69%,到60%基数缴费,只有0.414%。

所以,有视同缴费年限是非常划算的。而且,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当地又没有视同缴费指数政策的情况下,最好按照较高基数缴费,这样过渡性养老金会更高一些。

不过,视同缴费年限就跟过渡性养老金一样,只不过是过渡性的政策。慢慢随着时间的推移,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会越来越少,最终会全部过渡到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


暖心人社


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越吃亏,缴费年限越长越有利!

二者表面上的区别肯定是意思不同。

“视同”意思是说“看作相同”。但是,实际上呢,看作并不等同于就是。

缴费与不缴费,怎么能够相同呢?

  1. 实际缴费的个人账户里面就有这部分缴纳过的资金,算作个人账户的存储额。而视同缴费年限之中就没有实际缴费,就是说个人账户存储额中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时间内的金额。
  2. 视同缴费年限是虚帐记录,没有实际金额。那么,当出现意外情况需要继承个人账户剩余存储额的时候,那就继承不了视同缴费年限里面的金额。这一点是要明确的,因此,视同缴费年限越长的,此时就会没有钱领,当然会吃亏不小的。而具有实际缴费的缴费年限中缴纳的费用余额,此时却可以继承,这个时间越久,继承的已经越多,是不是非常有利?
  3.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人员就是所谓的“中人”。他在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中有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只能用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而不能参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因此说,视同缴费年限越长越不合适。而缴费年限越长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越高,也就有利。
也就是说,不缴或者是少缴都是不合适的,只有长缴、多缴才能多得!这也是符合养老保险制度原则的。

中小学教育者


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自2014年10月1日起,退休金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和企业一样的养老金制度。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算退休金时按工龄,现在已取消了双轨制,养老金计发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简单点说,缴费年限由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构成,视同缴费年限包含于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企业职工,固定工身份的,92年1月之后为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合同制职工,86年10月之后为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机关事业人员,2014年10月之后为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

由于各地启动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不一,尤其是一些试点地区,还要尊重历史,既要执行统一规定,还要按照试点政策办理,这会使得有些地方视同缴费的时间或多或少有出入,这也是正常的。


温馨社保


视同缴费就是社保认可在没缴社保的那些年,你按照标准1{大部分地区标准是0.6一3)缴纳了社保。主要针对两类群体,一类是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96年开始缴社保,96年前按1视同缴费(如1980年参加工作,那么1980一1995年这16年每年就认为你按系数1进行了缴费),96年后就是实缴,缴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缴得少,低于1,那么视同缴费就很有利。如果缴得多,每年都是按最高3进行缴费,则相对吃亏,退休工资比全部实缴低一大截。另一大类就是几年前开始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保改革,好像是2014年之前视同缴费,后面实缴,这类人员相对于早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人员实际上是很吃亏的(例如两个人都是2000年参加工作,工资待遇一样,一个人的单位很早就参加了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另一人是2014年才参加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则退休时早参加杜保的可拿当年社平工资的80%,后参加社保的退休工资就只有社平的14%十2x26%=66%作为基础养老工资,这差距还是蛮大的,何况还有个人帐户的差距。


大雨中我慢行


沈阳92年10月份全民参保,在这以前个人档案记录的工作时间为视同缴费,在社保办理养老金时会并入缴费年限里,因为这段时间个人帐戶没有余额,在办理养老金时会有过渡补统,比如72年9月份工作,会有28年视同缴费(20x1.4=28),办理养老金时如缴费年限42年再加上28年就是70年,当年社平工资乘以缴费年平均率再乘70年就是基础养老金。


北方老头常大昊


这个要说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大约是一九九三年开始的。各省市时间略有差异,或前或后相差几个月的情况都有。

交保险费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缴纳,约占月工资20%,叫统筹,还有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约占工资8%,由职工个人缴纳。

退休金的发放,各地不同,总的来说要结合,缴费年限,缴费数额来计算。那么问题来了,一些老家伙,一九三零,一九四零,一九五零年代出生的职工,立马或很快面临退休了,账户上能有多少钱?难道为党工作一辈子,退休金无作落?当然不是。劳动法规定,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就参加工作的职工,只要之前工作未间断,之后又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则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均当作已经缴纳养老保险了,即所谓视同缴费年限。这样,计算退休金就相对合理了。哪怕你九五年退休,账户名才几百元,也不影响你拿可观的退休金。

一般来说,九五年以后工作的员工,就好办的多了,过渡期已经完成了,有账算账,就按实际缴费年限以及缴费数额计算退休金。

特别要说的是,工作以前在部队参军的以及下放农村的知青,甚至一些当时叫临时工后来转正的,只要中途未中断工作,拿出实在的证据,这段时间都可以是视同缴费年限。


春风沉醉的晚上504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的区别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理解实际缴费年限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联系在一起。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实际缴费年限与企业的缴费情况挂钩,规定若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则不计算该企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二是职工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是非足额缴纳,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


局思想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其实我在以前的回答中多次涉及到过,当然这次算是专题回答。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是我国养老制度改革的产物。

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96年才在全国全面实施,有的省市是在1992年就已经全面实施。过去的退休制度,由于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的模式,没有养老保险这个概念,退休只是少数人的专利,一般只有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才能享受到退休待遇,而没有工作或是在其他企业工作的人是无法享受到退休待遇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成分不断涌现,除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等以外,大量的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经济发展形式的多样化,必须有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做支撑。因此从1992年开始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的试点,在逐步扩大推广的基础上,199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城镇所有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都可以办理退休,人人缴纳养老保险、人人享受退休待遇的愿景得以实现。

第二,视同缴费年限和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群体。

视同缴费年限,其实从字面上还是很好理解,就是虽然没有缴费,但是由于在缴费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可以等同为缴费年限,就叫视同缴费年限。这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发明的新词汇。之所以要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和我国的退休制度改革向配套的。按照新的退休制度规定,办理退休必须要同时达到两个条件,即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新的退休制度出台以后,面临的新问题就是以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怎么办?所以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新老制度的衔接和过渡问题。于是就有了老人老制度、中人中制度、新人新制度的办法。老人比较好办,可以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新人也比较好办,可以按照新制度办理退休,最难办的就是中人。所谓的中人就是介于老制度和新制度之间的这部分人。所以对于中人来讲,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即一年工龄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一样,累计计算为退休工龄。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主要为1992年之前或是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1992年或是1996年之后办理退休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中离职或是辞职后到企业工作或是灵活就业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

第三,什么是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即城镇在岗职工,不管你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只要在岗时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一年就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年限;虽然在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就不能计算缴费年限,也就不能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管你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只要你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一年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主要是作为办理退休后享受养老退休和医保退休的依据和条件,只有达到了相应的缴费年限,才能取得办理退休的资格,才能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第四,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视同缴费年限和是缴费年限其实没有什么区别。缴费年限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要说区别主要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区别。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都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称为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的缴费金额,主要是由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来计算的,所以在退休前需要办理认定,认定的主要依据是个人人事档案,而实际缴费年限是根据社保部门缴费系统的缴费记录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发挥的作用是一样的,都会计算为缴费年限,但是视同缴费年限在折算缴费指数时,一般都是按照100%到140%之间来计算的,而实际缴费年限是按照实际的缴费指数来计算的。在计算养老金时,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要增加过渡性养老金;但是只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内容。

综上所述,视同缴费年限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的认定,在纳入社保缴费之后认定、计算为缴费年限的一种举措;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按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来计算,实际缴费一年计算为一年缴费年限,两者都可以同时计算为退休工龄或是退休时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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