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五溪蠻大反叛的結局——相單程被殺,賦稅延續西漢賨布政策

建武二十三年,五溪相單程大反叛,東漢朝廷在劉尚徵五溪(湘西)和李嵩、馬成討蠻(五溪蠻)、馬援徵五溪相繼失敗後,軍隊處境險。

馬援死後,當時的監軍宋均繼續指揮漢軍。

這位宋均是誰?原來宋均建武初曾在五溪擔任“辰陽長”(辰陽,今辰溪縣),他在那裡“為立學校,禁絕淫祀,人皆安之”,與五溪蠻關係不錯,約頗為了解那裡“蠻族”的情況。正因如此,當初光武帝才任命他為徵蠻大軍的監軍。

在馬援去世全軍形勢危殆之際,宋均根據自己所熟悉的“夷情”制定出“矯制招降”的策略,也即向“蠻人”妥協與誘降相結合的辦法。

宋均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這時面臨著日久糧缺,將士心散,將會全軍潰敗的局面,事不宜遲,他就假傳皇帝誥命,派遣軍中司馬呂種,持誥命入五溪起義軍兵營同相單程、楊四、楊五等人於小宴溪、大宴溪談判停戰事宜。


東漢五溪蠻大反叛的結局——相單程被殺,賦稅延續西漢賨布政策


我們知道在古代假傳聖旨是一項禍滅九族之罪,眾將極力勸阻。宋均說:“吾乃漢臣忠於君,何謂罪之。”令呂種為沅陵長,自為辰陽長。

呂種代表朝廷表示對五溪將士實行招撫政策(即招安)。要求罷兵置官,縣長以下官吏,均由當地德高望重的人擔任,實行自治。“度田”之事緩行;田土多的大富戶,分出一部分田土,由苗民耕種,賦稅問題,仍遵照西漢舊制,徵收賨布,大口每年一匹,小口二丈。新增雜稅,一律剔除。

這裡所謂“賨布”,《後漢書·南蠻傳》有記載“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蠻夷,始置黔中郡。漢興改為武陵,歲令大人輸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謂賨布。” 賨布是當地的一種土布,秦代開始這裡的稅收就是大人每年一匹,未成年二丈。


東漢五溪蠻大反叛的結局——相單程被殺,賦稅延續西漢賨布政策


相單程對楊四、楊五將軍說,朝廷已答應減除雜稅,仍尊舊制,緩行“度田制”,並拿出一部分土地,給苗民耕種等說,我認為朝廷是寬仁的,我們起義的目的已經達到了,楊四、楊五二人亦表示贊成。在以後的幾次談判中,相單程表示接受“罷兵”所議各項條款。呂種還提出今後縣裡以及農村,都要興辦學校,青少年要入學讀書,接受聖人之學,實行“忠神、忠君、走教化”之道。史稱“置官吏、分苗民、興學校”等決策。

呂種在大宴溪、小宴溪同五溪軍首領談判期間,頻繁同五溪軍中各尊長、兵長接觸,一方面宣揚帝恩,一方面作分化瓦解、挑撥離間工作,給他們封官許願,並要他們脫離相單程,設法暗殺相單程等三人。

這些尊長、兵長們,平時劃地作威作福,稱霸一方,誰也管束不了他們,入起義軍,實屬形勢所逼,為保全自己財產,才投機參加起義軍的。在軍內時時要受到紀律制約,早就不舒服了,現在談判即將成功,便可重整家業,任其作威作福了,便把平時所積的一肚子“窩囊氣”,潑向“渠師”身上。


在最後罷兵簽字盛大宴會上,呂種代表漢軍和朝廷,首先在《協約》書上簽字、畫押;接著相單程代表五溪起義軍簽字、畫押。在場人都十分高興,二十多天的艱苦談判,終於見到曙光。與會人入席開懷暢飲,共慶勝利。酒過三巡,呂種以沅陵長的身份,命擊鼓、作樂,舞劍以助酒興。原來這擊鼓就是一種“殺人”暗號。各尊長、兵長們的心腹,早已埋伏四周,聞鼓聲一齊湧出,相單程三個忠義兄弟毫無警覺,卻被伏兵們一陣亂刀殺死。


東漢五溪蠻大反叛的結局——相單程被殺,賦稅延續西漢賨布政策


宋均的矯制招降之策何以競能得逞?主要是五溪蠻連續3年3次抗擊東漢數萬大軍征討,其人力物力當已耗費甚巨。尤其第三次抗拒馬援軍的征討,從“春三月”至於“冬十月”,時逾半年,其“蠻族”欠發達的經濟力量,必然難以維持曠日持久的大軍軍需補給。所以,他們當時也希望結束這場戰爭。在《後漢書·南蠻傳》中,就提到當時五溪起義軍已出現了“飢困”的局而:“……單程等飢困,乞限會援病卒。謁者宋均聽悉受降,為置長吏,群蠻遂平” 。“乞降”之說恐為朝廷史書的自我遮羞,但當時五溪起義者出現“飢困”,亦當可信。這應是宋均“矯制招降”能夠成功的重要原因。

至此,五溪蠻大反叛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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