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叛”朝廷的白馬王

曹操的眾多兒子間具有複雜的關係和不同的個人結局,白馬王曹彪是曹操的孫姬所生,年齡比趙王曹幹大二十歲,他謹守法規,但卻最終走上了“反叛”之路,其背後的原因令人唏噓不已。

曹彪,字朱虎,從資料推算出生於195年,他出生之時,40出頭的曹操在兗州趕走了呂布奪回失地,次年迎請漢獻帝駐於許都,開始了挾天子令諸侯的時期。曹彪少年時期的生活應是相對穩定的,他在眾多兄弟中年齡居於中上,但因生母地位較低,因而後來的封爵晉級甚至比小他20歲的曹幹總要緩慢半步。據《三國志﹒魏書二十》所記,曹彪216年被封壽春侯,曹丕受禪建魏的次年(221年)他晉爵徙封為汝陽公,222年封為弋陽王,同年又徙封為吳王,224年封地移至壽春縣,226年再遷封地到白馬,被稱白馬王。

“反叛”朝廷的白馬王

白馬封地距離袁曹200年的白馬之戰地約六十里。曹植曾有《贈白馬王彪》之詩,即是從京城返回封地時要求與弟曹彪同行,不被監國使者允許時的憂憤之作;當時曹彪亦有《答東阿王詩》,其中有“盤徑難懷抱,停駕與君訣。即車登北路,永嘆尋先轍”之句。兩位兄弟在共同朝覲結束後要求同行返國,事情應該是發生在234年,但時間上與詩題中“白馬王”“東阿王”的稱謂並不能對應起來,這主要是曹魏朝廷出於某種敏感的政治顧忌,對各位諸侯王的徙封非常頻繁,而兩首詩題均為後人所加,編纂文集時可能誤加了另一時期的王位稱謂所致。從詩作中看,兩兄弟對朝廷同樣不公正的對待,曹彪的反應更為平和些,遠沒有兄長曹植那樣反應激烈,這主要因是曹植為曹操正妻所生,自負著嫡系兒子的責任,而曹彪則不具有曹植那樣的優越感,對朝廷的政治控制則表現了更多的忍耐力。

“反叛”朝廷的白馬王

明帝曹叡掌政後的第五年(231年)冬,曹彪進京朝見作了皇帝的侄兒,次年他被改封為楚王。這次來京,曹彪與中山王曹袞一同觸犯了私自交往結納的禁令,233年他們同時被主管官員上奏指責,曹叡下詔削減了曹彪三個縣、一千五百戶的封邑。當時裁削曹袞封地時曹叡還與主管官員表演雙簧劇般地委婉了一番(參見1.4.7《德行嘉美的曹袞》),而削減曹彪的封地連一點客氣也沒有,這仍然與雙方的地位和影響有關。不知什麼原因,234年朝廷大赦,曹彪所削掉的封地又得以恢復。

239年,34歲的明帝曹叡離世,八歲的齊王曹芳繼位為帝,大將軍曹爽和太尉司馬懿受遺詔輔政。朝廷為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戶,連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戶。249年正月司馬懿發動了高平陵事變,誅除了朝廷曹爽的政治勢力,實現了司馬氏主政。當時擔任豫州(治今安徽亳縣)刺史的王凌,他的外甥令狐愚擔任兗州(約今山東西南部)刺史,二人都領有軍隊,掌握著淮南地區的主要軍事力量,他們覺得曹芳年齡太小,不足以承受皇帝之位,又覺得楚王曹彪年齡大、有才能,於是決定迎立曹彪到許昌重建朝廷。《三國志﹒王凌傳》記述,當年九月,令狐愚派部屬張式到白馬與曹彪往來聯繫,十一月張式再去白馬聯絡,還沒等他回來,令狐愚就病逝了。其時司馬懿並不知道他們的活動,為了穩定淮南局勢吧,派人在王凌治所拜任他為太尉。

“反叛”朝廷的白馬王

曹彪

250年出現了“熒惑守南鬥”的天象,即火星在北斗星之南的鬥宿附近停留了二十天以上,王凌聽說東平人浩祥懂得星象,就把他招來詢問,浩祥懷疑王凌會挾持自己,就故意討好他的心意,不說當地會有死喪的凶事,對他說:“淮南,是楚地的分界,看來在吳、楚之地會有王者興起。”王凌於是決意行動。251年四月,王凌聽說吳人佔據了塗水,他於是整頓各路軍隊準備發兵行動,同時他上表請求討伐吳軍,但朝廷沒有同意,王凌派遣將軍楊弘把自己廢立君主的打算告訴了兗州刺史黃華,但黃華與楊弘卻把此事連名報告了司馬懿,司馬懿於是率領中軍乘船從水路討伐王凌,王凌沒有料到大軍突然到達百尺堰(今河南沈丘北五公里),自知大勢已去,無奈自縛前去謝罪,最終於次月被迫服毒自殺。

未見曹彪在事件中的態度和行為表現,但他應該是認可和接受了被推舉作皇帝的事情吧。王凌兵敗死去後,朝廷派遣太傅和侍御史來到曹彪的封地考察驗證,將所有有牽連的人逮捕治罪。廷尉請求徵召曹彪治罪,於是依照西漢懲治燕王劉旦的舊例,使兼職的廷尉大鴻臚持節符,賜給曹彪用璽印封記的詔書,對其嚴厲譴責。璽書中說:“你作為諸侯王,是皇室至親,朝廷的屏障,不能遵守法度,給各位宗親做出表率,反而和姦邪之人同謀,危害社稷,存心叛逆,沒有忠孝之意。如果宗廟有靈,你有何面目去見先帝!現在朝臣上奏要把你交給大理(朝廷最高司法長官廷尉)審罪,我不忍把你暴屍於外,所以派使者賜給你書信。你自作孽,與其他人無關,燕王劉旦的事情大家都看得見,還是你自己處理吧!”這封信當然出自朝廷執政者司馬懿的安排,而表明上是以魏帝曹芳的名義所寫,信中羞辱和斥責了曹彪的行徑,特意給他指出了西漢武帝兒子燕王劉旦的前例。無論曹彪當初對參與王凌事變持有怎樣的態度和想法,他已經沒有任何申辯的機會,於是自殺而死,

當初沛地有一位善於看相的人,名叫朱建平,曾給魏國曹丕、荀攸、鍾繇等多人看相,早先他給曹彪說:“您在藩國,五十七歲時會被兵禍所困,應當善加提防。”曹彪自殺的251年正好57歲。他自殺後,家中王妃和幾個兒子都被罷免為平民,遷移到平原(治今山東平原南)居住,屬下官員以及監國謁者,因知情和輔導不義的罪名全都被殺,曹彪的封國被改為淮南郡。

“反叛”朝廷的白馬王

陳壽曾評價曹魏的諸侯王說:曹魏的各封國王公,徒有封土之名,而沒有社稷之實,又受到嚴格防備阻隔,就像身陷囹圄一般;沒有穩定的爵位封號,封國大小連年改動;親族骨肉的情義已被扭曲。從史書上對曹彪一生的記錄看,他尚且是一位能夠滿足於現狀並善於忍耐的平和之人。然而,在曹芳為帝期間,尤其是在司馬懿清除了曹爽勢力之後,眼看著曹氏的國政有落入異姓權臣手中的危險,曹彪作為依稀尚存的曹操之子,他難免不生出清除權臣、匡扶曹家社稷的心意,正好王凌和令狐愚抱著同樣的目的要扶助他代替年輕的曹芳為帝,這與他長期遭受壓抑、期盼出頭的想法一拍即合。事情最終失敗了,朝廷應是給他定了反叛之罪,但在曹彪的心目中,他要替代闇弱的曹芳,要藉助正義之師清除司馬氏的專權,正是要恢復和重振曹魏的興旺景象。但成王敗寇,司馬氏正是操縱著曹魏的龐大國家機器撲滅了這股“正義”的火苗,並假借曹芳的名義宣判了這一行為的邪惡,四、五十年前曹操挾天子令諸侯的往事又換了主角而重新上演。

“反叛”朝廷的白馬王

應該說,曹操建就了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曹魏大家庭,而繼位的執政人為了保持自己的專制地位不受侵犯,於是連續兩代都嚴格限制親族活動,監督打壓諸侯王的勢力,不允許他們染指朝政,這一治政方式造成了異族權臣在朝中勢力迅速膨脹,而長期受到政治限制的諸侯王已沒有任何力量能夠抑制朝中權臣對國家權力的侵奪,先前執政人造成的惡果最終還是要他們的家族來承受。

曹彪自殺後第三年(254年),朝廷又下詔說:“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國家而依附奸人,自己身死,後代被廢為平民,雖然咎由自取,還是哀痛憐憫他。容忍包涵是親近親人的道義,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為常山真定王。”260年為曹嘉增加封邑,連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戶。另有資料記述,曹嘉在265年建立的晉國被封高邑公,曹植的兒子曹志給晉帝司馬炎上書,曹嘉還作過勸諫(參見1.4.6《曹植的遺憾》),曹嘉曾在晉朝作過國子博士,掌太學國子學的五品官員,後為東莞(治今山東沂水東北四十公里)太守,應屬個人事業有成之人,比父親白馬王的生存環境似乎更寬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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