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积木“乐拼”,侵犯“乐高”著作权!非法经营数额达3亿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发布了一起侵犯“乐高”玩具著作权,涉案金额高达3亿余元的特大案件案情通报

山寨积木“乐拼”,侵犯“乐高”著作权!非法经营数额达3亿

众所周知,乐高(英文LEGO)是一个玩具品牌,不仅布局儿童玩具市场,还吸引了不少成人粉丝,在我们国内也受到广泛欢迎。

乐高创立于1932年,并且自那时起就开始使用“LEGO”商标,距今已有88年历史。2002年,乐高在香港设立了公司,正式进军中国市场。

山寨积木“乐拼”,侵犯“乐高”著作权!非法经营数额达3亿

在2015年到2019年4月期间,国内出现一家“乐拼”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销售与“乐高”品牌近似的玩具产品,包括了乐高旗下的“Great Wall of China”拼装玩具等47个系列663款产品。


山寨积木“乐拼”,侵犯“乐高”著作权!非法经营数额达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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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曾有机构对“乐高”和“乐拼”两个产品进行测评,首先,乐拼价格仅仅是乐高价格的1/5或1/10;其次,乐拼产品图纸全部照搬复制乐高,只是在排版和页码方面有点变动;另外,乐拼存在印刷不清晰,缺件,质量较差等缺陷,在外观方面基本一致。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Great Wall of China”等型号乐拼玩具与乐高玩具构成复制关系。以上系列玩具系乐高公司创作的美术作品,乐拼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牟取利益,已构成犯罪。

据查,生产销售“乐拼”产品的李某某等人在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生产销售侵权产品634种型号424万余盒,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3亿余元。公安机关2019年4月23日在其仓库内扣押的待销售的侵权产品344种型号60万余盒,货值3千万余元。

2019年4月-8月,被告人李某某、杜某某等9人先后被抓获或主动投案。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关于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工程设计图以及软件等都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有直接侵权、第三人责任、违约侵权和仅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等等。根据其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

参考消息来源:澎湃新闻、新浪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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