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積木“樂拼”,侵犯“樂高”著作權!非法經營數額達3億

近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三分院發佈了一起侵犯“樂高”玩具著作權,涉案金額高達3億餘元的特大案件案情通報

山寨積木“樂拼”,侵犯“樂高”著作權!非法經營數額達3億

眾所周知,樂高(英文LEGO)是一個玩具品牌,不僅佈局兒童玩具市場,還吸引了不少成人粉絲,在我們國內也受到廣泛歡迎。

樂高創立於1932年,並且自那時起就開始使用“LEGO”商標,距今已有88年曆史。2002年,樂高在香港設立了公司,正式進軍中國市場。

山寨積木“樂拼”,侵犯“樂高”著作權!非法經營數額達3億

在2015年到2019年4月期間,國內出現一家“樂拼”品牌,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銷售與“樂高”品牌近似的玩具產品,包括了樂高旗下的“Great Wall of China”拼裝玩具等47個系列663款產品。


山寨積木“樂拼”,侵犯“樂高”著作權!非法經營數額達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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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上,曾有機構對“樂高”和“樂拼”兩個產品進行測評,首先,樂拼價格僅僅是樂高價格的1/5或1/10;其次,樂拼產品圖紙全部照搬複製樂高,只是在排版和頁碼方面有點變動;另外,樂拼存在印刷不清晰,缺件,質量較差等缺陷,在外觀方面基本一致。

經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版權鑑定委員會鑑定,“Great Wall of China”等型號樂拼玩具與樂高玩具構成複製關係。以上系列玩具系樂高公司創作的美術作品,樂拼在未經樂高公司許可的情況下,生產銷售侵權產品牟取利益,已構成犯罪。

據查,生產銷售“樂拼”產品的李某某等人在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間,生產銷售侵權產品634種型號424萬餘盒,非法經營數額人民幣3億餘元。公安機關2019年4月23日在其倉庫內扣押的待銷售的侵權產品344種型號60萬餘盒,貨值3千萬餘元。

2019年4月-8月,被告人李某某、杜某某等9人先後被抓獲或主動投案。各被告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關於著作權

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字、美術、攝影、電影、音樂、建築作品、工程設計圖以及軟件等都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侵權行為指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又無法律上的依據,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權人專有權的行為。

著作權侵權有直接侵權、第三人責任、違約侵權和僅侵犯作者的精神權利等等。根據其情節、危害後果以及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版權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一種初步證明,可以作為主張權利或提出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訴訟的證明文件。

參考消息來源:澎湃新聞、新浪財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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