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局十举措部署2020年“3·15”宣传活动

【3·15活动】| 富平局十举措部署2020年“3·15”宣传活动

为隆重纪念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情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服务“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富平局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坚持以线上为主阵地,积极部署网络“3·15”宣传活动。

1、突出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围绕疫情期间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商品价格、防护用品质量等问题,通过微信、微博、报纸、期刊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2、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以及经营者的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播放公益广告,“3.15”宣传标语。

3、 根据“凝聚你我力量”主题及涵义制作短视频,利用抖音、快闪、央视频等媒介推送,在疫情期间最大可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知晓率和维权意识。

4、 搜集、整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汇总、整理消费警示资料,通过媒体予以发布和宣传,提示、警示和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发表“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电视讲话,呼吁凝聚各方力量,加强消费维权,协力解决消费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6、 通过发放倡仪书,引导广大经营者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7、积极协调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行业市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有序开展,助力打胜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

8、 对2019年审定的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予以表彰,并在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网、富平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告,努力营造积极地、良好的创建态势。

9、 畅通维权渠道,积极受理处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3·15”期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强疫情期间的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力争把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化解在基层。

10、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切实达到震慑警示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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