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還沒離婚,女方不歸家,男方有權利管嗎?

與子偕老lizijie


這不是管不管的問題,這是權利和義務的問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不回家難道不聞不問麼。難道你不該給對方一個交待麼。

別老拿什麼自由了,你的權利了來說事。難道你只有權利和自由,不應該有義務和責任麼。你這麼愛在外面何必結婚找個牢籠關住自已。你不想想你對這個家也是有責任和義務的麼。

再強調一次這不是管不管的問題,對家沒什麼可留戀的可以離婚。不能用這種消極的不負責任且幼稚的方式處理問題。都懸成年人,別做讓別人看笑話和有損尊嚴的事吧。

自由和權利是相對的。當你選擇婚姻的時候,你就該想清楚。要自動且自覺自我控制地放棄一些自由,如果這一層都不想明白別走入婚姻


做回自己93028


還沒離婚,妻子不歸家該不該管?這個問題我有必要回答一下!

我妻子離家一年多了,我現在知道後悔了,我不該打她,也不該逼她,更不該把她孃家人全部攆走,不該給他哥哥動刀子,也不該懷疑她,把她逼得走頭無路,可是現在我知道錯了,電話她也不接,人也找不到,每天回來看著空空的房間,沒有往日的歡笑,都怪我,她給我是裸婚,什麼都沒要我的,是我不會珍惜這樣的姻緣,還為我生了一兒子,現在我和兒子過,我真的很後悔那樣逼她,現在也找不到人,她是給了我幾次機會,我都沒珍惜,我現在真的知道錯了,不知她還能不能原諒我,我真恨我這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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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的問題跟我一年前一樣,我是不特別管,但基本每天會發個信息要麼打個電話,都是心平氣和的語氣,但她還是不回,我自己心裡也有數,要管也是有度的管,必競合法夫妻還是有很多連慣責任和問題,到後來她自己提出離婚,我也沒免強只是叫她考慮清楚,對於我的性格一直都是果斷,乾脆,最後她也說考慮清楚了,就這樣我們心平氣和的走進了民政局,但是從那天后不到兩個月她又來找我,說什麼我們一起打拼給倆孩子更好的條件,更好的家,我基本沒答應也沒拒絕,我只說既然離了就讓雙方都嚐嚐離婚的經歷,倆孩子我帶著我會給他們最好的,哪怕我自己不吃不穿也不會虧待他們。當今的女人都是心狠手辣,不過賢妻良母還是有,明天就一年了,這一年來我感覺壓力減輕了不少,不面對爭吵,不用面對經濟的壓力,現在的我只一心努力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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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還沒離婚,女方不歸家,男方有權利管嗎?

倆人還沒離婚,女方不歸家,猜測是雙方感情不好,婚姻瀕危,在這個階段女方不回家。如果問男方有權利管嗎,我認為夫妻之間是平等的,不能打罵,只能規勸和做思想工作。任何一方沒有管束、管教對方的權利。教育、管教等只用於長輩對晚輩中。

女方不歸家,男方怎麼管?

夫妻逼近離婚的邊緣,感情差不多消失殆盡,缺乏有效溝通,這才是造成女人不歸家的原因。女人不回家,是不想跟男方有任何交流,是逃避跟男方在一起。

女方不在家,男方即使想管,又要怎麼管?跟對方通電話,還是想其他辦法讓她回家來再管?另外,這裡所說的“管”是用什麼方法,不可能是暴力或過激的方法吧,那就可能違法了。建議以合理合情合法的方法或方式去跟對方做溝通。

男女雙方感情不和,是兩人缺乏溝通造成的,而不是缺少一人對另一人的“管”造成的。

男人沒有管女人的權利。管,一般是管束、管教的意思,只有老師或長輩才有權利或有資格管束、管教學生或晚輩。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有互相扶助和互相忠誠的義務,卻沒有規定一方對另一方有管束、管教的權利,夫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誰家庭地位高誰家庭地位低的問題。

絕大多數的夫妻不和,是雙方缺乏有效感情溝通的結果,而非一方對另一方管束、管教太少的緣故。丈夫無法律賦予的權利去管妻子,對於妻子也同樣。

女方不回家,男方做不到“把她管回家”,可以試試能不能用感情暖化她,使倆人重返甜蜜幸福的婚姻中。

妻子不回家,丈夫是做不到把她管回家的,管住人管不住心。再說,丈夫也不能強迫妻子或限制妻子的行動自由,那樣是違法的。女人離家不回,可能源於丈夫對妻子不夠關心,從丈夫身上得不到安全感,或對婚姻的未來不樂觀。這時丈夫需要做的就是招喚妻子回家。

丈夫可以試著以自己的心招喚妻子,以真情溫暖妻子的心,感召對方。但前提是雙方還有愛或感情,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暴力、非法手段或方法強迫對方。

綜上所述,我的看法是,在婚姻中,男方沒有法律賦予的權利管女方,並且還需要男方注意對待女方的態度及方式不能違法。

我是卿聽我說,你的心思我願懂。歡迎關注我或提出建議,發表您不同的看法。


卿聽我說


當然男方有權管,有權干涉。

只要女方一天沒領到離婚證,就仍然是男方的老婆,女方的行為仍然受道德的約束,不是女方認為反正馬上就要離婚了,就可以想要什麼就可以幹什麼的。

每年有多少對既將離婚的夫妻,在馬上要離婚時,女方還搞出發生婚外情,出軌等行為,發生了多少惡性刑事案件。為什麼就不能等離了婚,乾乾淨淨,自由自在的尋求新的感情,這點點時間都敖不過去了?那怕你就是明天去辦離婚,今天你的仍然是你老公的老婆,假如你和別的男人發生關係,仍然是給你老公戴綠帽子,是對你老公的侮辱。

在沒離婚之前,女方就不歸家,那肯定是錯誤的,老公肯定要管。老公管,並不代表有暴力衝突。可以講清道理,可以好好溝通。做為女方才要給自己男人和小孩留夠顏面,畢竟曾經相愛過,最起碼也共同生活過,兩人同床共枕過。兩人矛盾不可調和了,也要儘量做到好聚好散才對。

如果女方不聽男方的,那男方可以叫女方的孃家來解決。相信男方的合理要求,一定是可以得到解決的。只要男女雙方,及雙方家庭講道理,就不會得不到解決。

男女都有結婚和離婚的權利和自由。但處理事情時一定要考慮到對方,事情也才會處理的圓滿到位。假如女方夜不歸宿,是不是讓老公無端增加懷疑和猜測,這難道不是女方沒事找事嗎?

女方也要充分考慮到男方的尊嚴,還沒離婚就夜不歸家,難道一定要折騰出刑事案件才開心嗎?離婚前,女方要做到自己的本分,不要節外生枝。好好協商,好聚好散是原則。

沒離婚之前,女方一定要歸家。千萬不可故意激怒男方,不然,到時後悔可就晚了。





月亮有星星


一、前言

夫妻沒有離婚,女方不回家,一定有原因,他們沒有辦離婚手續,還是合法夫妻,男方當然有權利過問。

女方不回家,她住在什麼地方呢?男方不僅有權利管,而且有責任讓她回家,保證家庭的和諧穩定。

讓女人回家要有策略,不能來硬的,以攻心為上。

女方不回家,可能特別生氣、傷心、難過,她不想看見男人,也可能由於別的原因,不想跟他在一起生活,他們倆的婚姻已經走到了破碎、崩潰的邊緣。

二、那麼,什麼原因讓女方不回家呢?

1.男人的婚外情已經被她發覺

婚外情讓人無法接受,如果男人和別的女人的事被她發覺,她一定傷心、對男人痛恨到了極點,有了跟男人離婚的想法。

2.女人有了新的感情

如果女人跟男人已經沒有了感情、並且有了新的感情,為了自己約會方便、也可能出現不回家的情況。

3.與女人的工作性質有關

如果女人由於家庭條件不好,入不敷出,為了多一些收入,她本人不得不外出打工,做提供吃住的工作,回家的機會很少。

三、怎麼做才能讓她回家呢?

1.如果她住在父母家裡,夫妻雙方只是鬧了點矛盾,男人要放下姿態,主動給女人賠禮道歉,儘快的把她接回家。

2.如果女人生氣不回去,男人也可以每天晚上下班買菜,去岳父岳母家裡,幫助岳母做飯,順便跟岳母說說話,記住,無論岳父岳母說出什麼話,都不要有不滿情緒。

3.如果女人住在父母家裡,男方也可以住在岳父岳母家裡,關上門都是一家人,他們一定不會趕男人走的,如果女人不想惹父母生氣,一定會跟男人回家,兩個人獨自解決問題。

4.如果女人因為生氣住在別的地方,男人要賠禮道歉、主動去把女人接回來,免得傷了女人的心。

四、家裡有女人和沒有女人的區別

1.女人是家的中心,有女人的家才是家,沒有女人的家就像一個驛站。

有女人的家才能體會到溫暖,沒有女人的家只有冰冷。

2.女人在家裡,有熱飯、熱菜、熱湯、熱茶,有人陪著男人說話,有乾淨的衣服穿,有人陪著男人同宿同眠,長夜漫漫才不會顯得太長。

3.女人在家裡,孩子會生活的很幸福,家的氣氛更加濃郁;如果家裡沒有女人,孩子會很失落,也許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

五、結論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女人不回家有客觀和主觀的原因,只有找到具體原因,才能順利的解決問題,不讓夫妻雙方走到分崩離析的地步。

夫妻之間有了矛盾要及時解決,不能一拖再拖,讓夫妻矛盾到了不能化解的程度。

夫妻之間有了矛盾,男人不要覺得自己不能主動伸出橄欖枝,會讓自己很沒有面子。

女人是用來愛的,用來疼的,用來寵的,一個幸福的女人的身邊、一定有一個無微不至的愛女人、關心女人的男人,能夠讓妻子幸福快樂、讓家庭穩定和諧的男人,是聰明、睿智的男人,也是家庭穩定的核心。

我是艾玉芳,感謝朋友們關注、瀏覽,祝朋友們幸福快樂!


玉芳話情感


夫妻還沒離婚,還在婚姻存續期內,女方不回家,男方有權利提醒,但是用管來說,我覺得沒必要。

女方為什麼不回家。

第一,因為累了,倦了,心散了。還沒離婚,但是已經做好離婚的打算和準備。離婚只是時間問題而已。回家後,面對失敗的婚姻,無話可說,兩眼相對,一屋的尷尬。

第二,避免戰鬥升級,女方在婚姻中處於弱勢地位,所以,當夫妻雙方矛盾不可調和時,有時,會因為一點事就開始爭吵,嚴重時可能導致家暴。所以,不回家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有權利和義務提醒,但是沒必要去管。

第一,事出有因,女方不回家,肯定有她自己的想法。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男方有權利去提醒。因為在婚姻存續期內,妻子在外遇到任何危險和不測,男方都有逃不了的責任。因為你們在法律層面,還有關係。

第二,夫妻已經鬧翻,水火不容。此時,你去管她,已經起不到任何效果,她不但不會聽,可能還會引起新一輪的爭吵。在你看來是關心,而在她心裡,你只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所以,如果你們的感情已經到了根本無法挽回的地步,我覺得還是早做了絕為好,儘早離婚。這對誰都好,也是最負責任的做法。


賴絲兔文化空間


當然有權利管!還沒離婚,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你有責任跟義務去尋找她!她畢竟還是你法定的合法妻子!打電話,微信,短信都不回的情況下,去她家問問!問問她的家人知不知道她去了哪裡?如果,你們之間是因為夫妻吵架,造成的她離開!那麼,她的家人是不會告訴你她去了哪裡!估計還會埋怨你沒有照顧好他們的女兒!如果,這些都行不通,你只有報警處理了!然後耐心等待著她回來!也許,她的氣消了就能回家了!如果,她真的不想跟你繼續過了,兩個人面對面把事情說清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如果,她外面有了別人,那麼,這種不歸家的女人不要也罷!



lsy小燕子


1.管,是有權利管的,重點是,你有沒有必要去管她。

2.聽你的意思,你們倆已經走到了要離婚的地步,只是還沒辦離婚手續,只差一張離婚證而已。像這樣感情已死,婚姻已破的情況,你管不管她沒多大意義,遲早要分道揚鑣了,何必去費那心思。

3.回不回家,該不該回家,這種事是靠自覺的,不是靠別人來管的。

她不回家,去了哪裡,這一點是值得討論的。如果她只是去了閨蜜家,或者回了孃家。我覺得沒什麼可糾結的。反正你們也過不成了,她不想回家也可以理解。估計你也不想回家,只不過這家是你的。

如果她不回家,是在外面找人鬼混,你對她的不滿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還沒離婚,好說不好聽。這種情況下,你該不該管?可以管。但她聽不聽又是另一回事,估計她也不聽你的。

如果不聽你的,你也沒必要去管。聰明且懂事的女人,即使快要離婚,她也絕不會出去鬼混。因為她自己也活一張臉。如果是愚蠢且自私的女人,以為快要離婚了,就不顧一切的出去鬼混,你更沒必要去管。你應該加快離婚的進程,讓她離開,跟她斷絕關係。

4.無論是哪種情況,拋開該不該管,其實真沒必要去管。已經過不下去了,加速離婚吧,在她身上浪費感情已經不值得。


婚戀諮詢365


沒有離婚離家走,

是果就得有緣由。

深思熟慮先反思,

換住思考當自知。

己錯需要己糾改,

不要冒失大錯成。

放下自己臭架子,

主動認錯往回請。

夫妻互尊要互重,

日子才會過太平。

妻子如有異心思,

需要勾通去理正。

沒有外心能挽回,

自錯好言道分明。

出家造家多不易,

沒有大事怎離去。

愛心真要沒傷透,

迴心專意還有救。

外遇離家難保留,

大度法院解恩仇。

雖是夫妻講自由,

好合好散隨意願。

做為成人應知法,

莫要魯莽互亂創。

經人勸說如無果,

就得以法來定奪。

作為一個好兒男,

懂法守法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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