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借錢容易要債難,遇到這事該咋辦?沒立字據,要有人證、物證;借錢時,欠條借條得分清

都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就是有人偏偏欠錢不還。春節前,出現不少借貸糾紛,雙方往往因為索要借款或欠款鬧上法庭。如何避免自己的錢“打水漂”?看看法律人士怎麼說。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借錢容易要債難,遇到這事該咋辦?沒立字據,要有人證、物證;借錢時,欠條借條得分清

案例一:沒立字據,借了錢不願還

去年,在潁東區工作的張某,突然接到了老同學馬某打來的電話,找他借5000元救急。

張某立馬到銀行取了錢,給馬某送了過去。考慮是熟人,張某礙於情面沒有讓他立字據。兩個月之後,馬某並沒有按照約定按時還款,也沒有作出任何說明。

又過了很長時間,張某看到馬某還沒有還錢的意思,就找他催要,但馬某以手頭沒錢為由推託。之後,張某多次催要此款,馬某均以各種藉口一拖再拖。無奈,張某隻好到潁東法院起訴。

開庭後,馬某卻辯稱,他只借過張某1000元,而且已經還給他了。沒有書面證據,張某想起了當時和自己一起取錢、送錢的同事。於是,他讓同事為自己提供了一份證言。

法官傳喚證人到庭,當庭陳述作證,並經雙方當事人進行指證。最終,法院審理後判決馬某返還張某5000元借款。

根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勘驗筆錄。而電話錄音要成為判決的依據,要符合兩個條件:第一,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錄音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威脅等違法行為。錄音行為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隱私權、住宅權等;第二,該錄音證據的錄音技術條件良好,談話人主體身份明確,內容清晰,未被剪接或者偽造,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內容未被篡改,無疑點,有其他證據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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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手持欠條,卻過了訴訟時效

2016年,市民曾先生借給好友2萬元買車,當時對方給他打了一張欠條,沒有寫收據。此後,曾先生很少與好友碰面,想到手裡有欠條,他也就沒催對方還錢。3年多過去了,前不久,曾先生和好友在聚會中相遇,他便提起了借錢一事。沒想到,對方竟稱忘了這事,不願還款。

隨即,曾先生向潁泉法院起訴好友要債。讓他沒想到的是,法官告訴他,由於欠款人打的是“欠條”,3年的訴訟時效已過,無法支持他的訴訟。這讓曾先生傻眼了。

欠條是由於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償還而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係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是由債權人實施將自己的錢物借給債務人的行為所引起的。

根據《民法通則》,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對於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自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

如果曾先生拿的是一張對方打的借條,事情就有了反轉。依據《民法通則》,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也就是說,欠條和借條雖然都具法律效力,但欠條的時效性只有3年,而借條卻長達20年。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借錢容易要債難,遇到這事該咋辦?沒立字據,要有人證、物證;借錢時,欠條借條得分清

很多人對借條與欠條的法律含義缺乏應有的認識,導致債權人雖然有防人之心,但在具體操作時常常分不清。因此,安徽吳鹹亮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鹹亮提醒,借款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一定要要求債務人寫明是欠條還是借條,在條上還要註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還款時間、簽字並按手印等。

2、如果是大額借款,儘量不要現金交付,且最好有第三人在場,轉賬支付的要保留好轉賬憑證和付款憑證。此外,微信、短信交流的信息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要保留好。

3、如果是因為拖欠貨款或是侵權等原因發生欠款,可以要求欠款人打欠條,且標明欠款事實、還款時間等。金額較大的,建議找第三人見證並保留好證明欠款事實的相關資料,也就是欠款形成的基礎事實證據。

4、先小人後君子,先完善借款手續,再行出借資金。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時,才可確保發生糾紛時訴至法院的主動權。

潁州晚報記者 楚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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