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早在《本草纲目》中就说野味不能食

为什么古人餐桌上会出现如此之多的野味呢?

“菇毛饮血”的时代,人本就是靠猎取野生动物为食的,当时吃的自然都是野味。宋代的大诗人兼大吃货苏轼在《闻子由瘦》诗“土人顿顿食诸芋,存以熏鼠烧蝙蝠”末尾自注所说的那样,当时在“澹耳(在今海南岛)至难得肉”。一些地方生产落后,生活条件艰苦,需要以野味弥补蛋白质摄入不足,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在古人成功地驯化了一部分动物(“家畜”)作为蛋白质和脂肪的主要来源后,从道理上讲,似乎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地猎杀野生动物以为口腹之需了。

李时珍早在《本草纲目》中就说野味不能食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在中外的传统饮食中,“野味”反而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日本,“明治维新”前的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受到佛教教义的影响(吃肉要坠入“畜生道”),除了鱼类之外的肉食受到了日本社会的排斥——但只是名义上的排斥,起码“病人”滋补的时候还是可以吃肉的。由于当时的日本社会不饲养家畜,“野味”变成了主要的肉食来源。

中国在明清的“水陆八珍”说法中就有鹿筋、熊掌、鹿尾、象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野味的身影。民国年间北洋军阀“东北王”张作霖对“野味”的嗜好也很特别——他喜欢吃老虎肉。据说,当时的东北名厨赵连壁精烹的“虎肉烧鲜笋”、“虎肉丸子烧雪里蕻”、“姜丝虎肉炒鲜笋”、“虎肉炖萝卜块”等,都为张作霖所热衷。即使到了今天,不少酒楼、饭店,依旧兼营烹炖昂贵的野味菜谱。吃蛇肉、吃果子狸、吃猫肉、吃鳄鱼肉、吃穿山甲肉、吃猫头鹰肉……

李时珍早在《本草纲目》中就说野味不能食


之所以会如此,或许有“药补不如食补”的影响,人们希望通过食补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又或者是猎奇尝鲜之本性,在封建王朝宫廷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罕见的“野味”则被当作一种“恩宠”的标志……

但这样的做法真的好么?将野生动物吃成濒危甚至绝种自不必说,即便就人体自身健康而言,“野味”的负面影响,恐怕也不能避而不见。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就总结了一大堆不能吃的“野味”:孔雀肉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自后服药必“不效”;鸳鸯虽然好看,但跟孔雀一样“肉味咸、凉、有小毒”,更可怕是食后头疼、可以变成终生疾病;野马“肉味辛、苦、冷、有毒”,多吃会“生疮患痢”。甚至古来一直受到推崇的熊肉,虽然没毒,李时珍也提醒,“有痼疾者不可食”,这句话本身,似乎就否定了民间所谓“吃啥补啥”的说法。

李时珍早在《本草纲目》中就说野味不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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